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力帆股份”)於2017年5月5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控股”)的通知,基於對本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力帆控股於2017年5月5日通過信託計劃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票,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況

1、增持人:

力帆控股委託設立“廈門信託-金雞報曉10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並指定受託人將全部信託資金認購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的“華潤信託·力帆1號單一資金信託”產品,通過該“華潤信託·力帆1號單一資金信託”增持本公司股份。

2、增持目的:基於對公司發展前景的看好

3、增持數量、比例及方式

2017年5月5日,“華潤信託·力帆1號單一資金信託”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合計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970,000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0.078%,增持價格區間為7.96元-8.05元之間,增持方式為競價交易。該計劃增持股票的鎖定期從最後一次增持本公司股票完成之日起算六個月。

4、本次增持前後持股情況

本次增持前,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和尹索微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626,890,456股,佔本公司股份總額的49.8976%。本次增持後,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和尹索微持有公司股份626,890,456股,力帆控股通過“華潤信託·力帆1號單一資金信託”持有本公司股份970,000股,合計持股比例為49.9760%。

二、後續增持計劃

力帆控股計劃自2017年5月5日起通過“華潤信託·力帆1號單一資金信託”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或者資產管理計劃)增持本公司股份,未來六個月內,公司增持股份數不超過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2%(包含本次已增持部分)。本次增資計劃未設定價格區間,力帆控股將根據對本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等判斷,擇機逐步實施增持計劃。

三、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四、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和尹索微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等相關規定,持續關注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6日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