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


"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1

有讀者問我,對“辦公室戀情”怎麼看待?我給出的答案是:“聰明人不會在辦公室談戀愛。”

她問我為什麼?我建議她去重看一遍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以前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只關注裡面的感情糾結,卻忽略了戀愛的場所。兩年後再重溫這部電視劇,我發現公司真的應該禁止“辦公室戀情”。

可能會有人覺得,你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談個戀愛都被禁止,但是說句實在話,我們還是應該把戀愛和工作分開。然若是你們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真的能分得開嗎?

當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所謂浪漫的“辦公室戀情”並不是真的那麼美好。

我也有朋友他們是始於“辦公室戀情”,而後結婚了。但是他們要結婚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已經從公司辭職。倘若是繼續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我想他們也未必能結婚,而當其中一個人辭職,也就有了“開花結果”的可能。

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最好還是把“戀愛及家裡的事跟工作上的事”分開來,你們可以有“辦公室戀情”,但是確定關係後最好還是要有一個人辭職,不然有時候真心覺得蠻尷尬的。若是利益相關部門,真的能做到“鐵面無私”嗎,未必吧。當吵架的時候,你們倆誰都不理誰,是不是整個公司都會知道你們倆的私事。

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和凌玲是“辦公室婚外戀”,唐晶跟賀涵是一對“辦公室戀情”多年的情侶。從他們身上來看,“辦公室戀情”還真的應該被禁止。

"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1

有讀者問我,對“辦公室戀情”怎麼看待?我給出的答案是:“聰明人不會在辦公室談戀愛。”

她問我為什麼?我建議她去重看一遍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以前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只關注裡面的感情糾結,卻忽略了戀愛的場所。兩年後再重溫這部電視劇,我發現公司真的應該禁止“辦公室戀情”。

可能會有人覺得,你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談個戀愛都被禁止,但是說句實在話,我們還是應該把戀愛和工作分開。然若是你們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真的能分得開嗎?

當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所謂浪漫的“辦公室戀情”並不是真的那麼美好。

我也有朋友他們是始於“辦公室戀情”,而後結婚了。但是他們要結婚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已經從公司辭職。倘若是繼續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我想他們也未必能結婚,而當其中一個人辭職,也就有了“開花結果”的可能。

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最好還是把“戀愛及家裡的事跟工作上的事”分開來,你們可以有“辦公室戀情”,但是確定關係後最好還是要有一個人辭職,不然有時候真心覺得蠻尷尬的。若是利益相關部門,真的能做到“鐵面無私”嗎,未必吧。當吵架的時候,你們倆誰都不理誰,是不是整個公司都會知道你們倆的私事。

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和凌玲是“辦公室婚外戀”,唐晶跟賀涵是一對“辦公室戀情”多年的情侶。從他們身上來看,“辦公室戀情”還真的應該被禁止。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2

陳俊生和凌玲的“辦公室婚外戀”

確切的來說,陳俊生和凌玲是雙雙出軌。因為經常在一起工作,接觸的時間也比較多,陳俊生這個人經常性加班,凌玲是他的下屬。當陳俊生看到凌玲的業務能力很強,做事認真,也便對她有了好感。他們的關係也就變得很是曖昧。

我想他們已經曖昧好一陣了,是從曖昧發展到戀愛,但是那時候陳俊生沒有離婚,凌玲也沒有離婚。

陳俊生跟凌玲談戀愛,還是婚外戀,如此事情一旦被人發現,必然會被議論。他們也真是膽子大,還說什麼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怕別人議論,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結婚了,而不是什麼單身。

到後來陳俊生跟羅子君提出離婚,羅子君的母親知道後還跑到公司裡大鬧了一場,引得公司同事議論紛紛。我要是老闆,肯定會開了這兩個,太影響風氣了。若人人都這麼搞,公司還怎麼運營的下去。

都有家了,還在辦公室亂來,一場婚外戀,被挑破後誰都不好看。別成天不管不顧地聲稱:

戀愛是我們的自由,得,有家庭還跟公司同事搞曖昧這不是戀愛自由,而是恣意放縱,愚蠢至極。

一丁點兒破事都成了公司其他同事的茶話閒談,別自以為“眼睛高心大”可以不在意,有本事受了委屈甭請假。就拿凌玲來說,還一臉委屈樣說,“我們的事情不會影響工作”,有本事當小三被當眾撕破臉甭請假逃之夭夭。

凌玲被羅子君母親罵了後,不還是覺得自己很委屈嗎?然後請了很多天的假。私事鬧到公司裡,影響很不好。後來被唐晶開掉也是應該的,確實影響到了公司的正常運行。

你有你的委屈,你亂來我也可以將你開了。

"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1

有讀者問我,對“辦公室戀情”怎麼看待?我給出的答案是:“聰明人不會在辦公室談戀愛。”

她問我為什麼?我建議她去重看一遍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以前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只關注裡面的感情糾結,卻忽略了戀愛的場所。兩年後再重溫這部電視劇,我發現公司真的應該禁止“辦公室戀情”。

可能會有人覺得,你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談個戀愛都被禁止,但是說句實在話,我們還是應該把戀愛和工作分開。然若是你們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真的能分得開嗎?

當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所謂浪漫的“辦公室戀情”並不是真的那麼美好。

我也有朋友他們是始於“辦公室戀情”,而後結婚了。但是他們要結婚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已經從公司辭職。倘若是繼續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我想他們也未必能結婚,而當其中一個人辭職,也就有了“開花結果”的可能。

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最好還是把“戀愛及家裡的事跟工作上的事”分開來,你們可以有“辦公室戀情”,但是確定關係後最好還是要有一個人辭職,不然有時候真心覺得蠻尷尬的。若是利益相關部門,真的能做到“鐵面無私”嗎,未必吧。當吵架的時候,你們倆誰都不理誰,是不是整個公司都會知道你們倆的私事。

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和凌玲是“辦公室婚外戀”,唐晶跟賀涵是一對“辦公室戀情”多年的情侶。從他們身上來看,“辦公室戀情”還真的應該被禁止。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2

陳俊生和凌玲的“辦公室婚外戀”

確切的來說,陳俊生和凌玲是雙雙出軌。因為經常在一起工作,接觸的時間也比較多,陳俊生這個人經常性加班,凌玲是他的下屬。當陳俊生看到凌玲的業務能力很強,做事認真,也便對她有了好感。他們的關係也就變得很是曖昧。

我想他們已經曖昧好一陣了,是從曖昧發展到戀愛,但是那時候陳俊生沒有離婚,凌玲也沒有離婚。

陳俊生跟凌玲談戀愛,還是婚外戀,如此事情一旦被人發現,必然會被議論。他們也真是膽子大,還說什麼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怕別人議論,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結婚了,而不是什麼單身。

到後來陳俊生跟羅子君提出離婚,羅子君的母親知道後還跑到公司裡大鬧了一場,引得公司同事議論紛紛。我要是老闆,肯定會開了這兩個,太影響風氣了。若人人都這麼搞,公司還怎麼運營的下去。

都有家了,還在辦公室亂來,一場婚外戀,被挑破後誰都不好看。別成天不管不顧地聲稱:

戀愛是我們的自由,得,有家庭還跟公司同事搞曖昧這不是戀愛自由,而是恣意放縱,愚蠢至極。

一丁點兒破事都成了公司其他同事的茶話閒談,別自以為“眼睛高心大”可以不在意,有本事受了委屈甭請假。就拿凌玲來說,還一臉委屈樣說,“我們的事情不會影響工作”,有本事當小三被當眾撕破臉甭請假逃之夭夭。

凌玲被羅子君母親罵了後,不還是覺得自己很委屈嗎?然後請了很多天的假。私事鬧到公司裡,影響很不好。後來被唐晶開掉也是應該的,確實影響到了公司的正常運行。

你有你的委屈,你亂來我也可以將你開了。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凌玲是個很有心機的女人,當唐晶開了她,她又在背後抱團陷害唐晶,想把唐晶弄走。要真是公司裡有這樣的一個人太危險了。一旦她覺得你得罪了她,就會處心積慮地報復你。

這就是把辦公室戀情夾雜到公司裡的後果。沒事別在辦公室談戀愛,工作就是工作,同事是同事,公事和私事一疊加,整個就亂套。誰都不是聖人,無法做到工作中不疊加私人感情。

在職場中,一定要記住這點,尤其是已婚人士:跟公司同事搞曖昧是最蠢的行為,更別提婚外戀了。

"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1

有讀者問我,對“辦公室戀情”怎麼看待?我給出的答案是:“聰明人不會在辦公室談戀愛。”

她問我為什麼?我建議她去重看一遍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以前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只關注裡面的感情糾結,卻忽略了戀愛的場所。兩年後再重溫這部電視劇,我發現公司真的應該禁止“辦公室戀情”。

可能會有人覺得,你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談個戀愛都被禁止,但是說句實在話,我們還是應該把戀愛和工作分開。然若是你們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真的能分得開嗎?

當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所謂浪漫的“辦公室戀情”並不是真的那麼美好。

我也有朋友他們是始於“辦公室戀情”,而後結婚了。但是他們要結婚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已經從公司辭職。倘若是繼續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我想他們也未必能結婚,而當其中一個人辭職,也就有了“開花結果”的可能。

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最好還是把“戀愛及家裡的事跟工作上的事”分開來,你們可以有“辦公室戀情”,但是確定關係後最好還是要有一個人辭職,不然有時候真心覺得蠻尷尬的。若是利益相關部門,真的能做到“鐵面無私”嗎,未必吧。當吵架的時候,你們倆誰都不理誰,是不是整個公司都會知道你們倆的私事。

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和凌玲是“辦公室婚外戀”,唐晶跟賀涵是一對“辦公室戀情”多年的情侶。從他們身上來看,“辦公室戀情”還真的應該被禁止。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2

陳俊生和凌玲的“辦公室婚外戀”

確切的來說,陳俊生和凌玲是雙雙出軌。因為經常在一起工作,接觸的時間也比較多,陳俊生這個人經常性加班,凌玲是他的下屬。當陳俊生看到凌玲的業務能力很強,做事認真,也便對她有了好感。他們的關係也就變得很是曖昧。

我想他們已經曖昧好一陣了,是從曖昧發展到戀愛,但是那時候陳俊生沒有離婚,凌玲也沒有離婚。

陳俊生跟凌玲談戀愛,還是婚外戀,如此事情一旦被人發現,必然會被議論。他們也真是膽子大,還說什麼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怕別人議論,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結婚了,而不是什麼單身。

到後來陳俊生跟羅子君提出離婚,羅子君的母親知道後還跑到公司裡大鬧了一場,引得公司同事議論紛紛。我要是老闆,肯定會開了這兩個,太影響風氣了。若人人都這麼搞,公司還怎麼運營的下去。

都有家了,還在辦公室亂來,一場婚外戀,被挑破後誰都不好看。別成天不管不顧地聲稱:

戀愛是我們的自由,得,有家庭還跟公司同事搞曖昧這不是戀愛自由,而是恣意放縱,愚蠢至極。

一丁點兒破事都成了公司其他同事的茶話閒談,別自以為“眼睛高心大”可以不在意,有本事受了委屈甭請假。就拿凌玲來說,還一臉委屈樣說,“我們的事情不會影響工作”,有本事當小三被當眾撕破臉甭請假逃之夭夭。

凌玲被羅子君母親罵了後,不還是覺得自己很委屈嗎?然後請了很多天的假。私事鬧到公司裡,影響很不好。後來被唐晶開掉也是應該的,確實影響到了公司的正常運行。

你有你的委屈,你亂來我也可以將你開了。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凌玲是個很有心機的女人,當唐晶開了她,她又在背後抱團陷害唐晶,想把唐晶弄走。要真是公司裡有這樣的一個人太危險了。一旦她覺得你得罪了她,就會處心積慮地報復你。

這就是把辦公室戀情夾雜到公司裡的後果。沒事別在辦公室談戀愛,工作就是工作,同事是同事,公事和私事一疊加,整個就亂套。誰都不是聖人,無法做到工作中不疊加私人感情。

在職場中,一定要記住這點,尤其是已婚人士:跟公司同事搞曖昧是最蠢的行為,更別提婚外戀了。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唐晶跟賀涵的“辦公室戀情”

唐晶跟賀涵可謂是一對“金童玉女”,做搭檔也是珠聯璧合。唐晶是賀涵帶出來的徒弟,連賀涵自己都說“唐晶是他最完美的作品”。你看看他把唐晶當什麼,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但不是我的戀人。

因為他們倆始於辦公室頻繁接觸而產生的曖昧,逐漸進化成戀人,但是這種戀愛跟其他戀愛不同,他們倆瞭解彼此的工作,所謂欣賞也不過是對工作能力的欣賞而產生的好感。但我們戀愛是為了生活在一起,對工作能力欣賞並不意味著會在生活的其他方面認同你。

唐晶跟賀涵一開始就有了分歧,賀涵覺得唐晶提的數據太保守然後直接擅自修改,唐晶為這事有點生氣。雖說賀涵可以在工作上幫她很多,但有分歧的時候真的不會傷害到私人感情嗎?兩個人好不容易聚到一起,沒聊幾句又是工作的事情,你覺得這樣的戀愛會長久嗎?

還有賀涵跟薇薇安那個曖昧,直接氣的唐晶遠走香港。

私人戀愛不會影響工作嗎?騙誰呢?

後來賀涵還是辭職了,長期在一個公司這戀愛根本就談不下去了。

任何時候,再親密的關係也不可能工作和生活完全開誠佈公。

太過坦誠並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愛情和婚姻都是如此,我們太瞭解彼此的工作,工作上也相關並不是什麼好事。每天可以一起去上班,也能一塊下班,這並不浪漫,而會覺得是對人一種精神上的壓力。

有句話形容“辦公室戀情”很貼切,始於曖昧止於現實。賀涵跟唐晶最後還是分手,他們倆太瞭解未必而未必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我們有時候不能對彼此太透明瞭。

"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1

有讀者問我,對“辦公室戀情”怎麼看待?我給出的答案是:“聰明人不會在辦公室談戀愛。”

她問我為什麼?我建議她去重看一遍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以前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只關注裡面的感情糾結,卻忽略了戀愛的場所。兩年後再重溫這部電視劇,我發現公司真的應該禁止“辦公室戀情”。

可能會有人覺得,你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談個戀愛都被禁止,但是說句實在話,我們還是應該把戀愛和工作分開。然若是你們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真的能分得開嗎?

當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所謂浪漫的“辦公室戀情”並不是真的那麼美好。

我也有朋友他們是始於“辦公室戀情”,而後結婚了。但是他們要結婚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已經從公司辭職。倘若是繼續在同一個時間空間裡,我想他們也未必能結婚,而當其中一個人辭職,也就有了“開花結果”的可能。

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最好還是把“戀愛及家裡的事跟工作上的事”分開來,你們可以有“辦公室戀情”,但是確定關係後最好還是要有一個人辭職,不然有時候真心覺得蠻尷尬的。若是利益相關部門,真的能做到“鐵面無私”嗎,未必吧。當吵架的時候,你們倆誰都不理誰,是不是整個公司都會知道你們倆的私事。

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和凌玲是“辦公室婚外戀”,唐晶跟賀涵是一對“辦公室戀情”多年的情侶。從他們身上來看,“辦公室戀情”還真的應該被禁止。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2

陳俊生和凌玲的“辦公室婚外戀”

確切的來說,陳俊生和凌玲是雙雙出軌。因為經常在一起工作,接觸的時間也比較多,陳俊生這個人經常性加班,凌玲是他的下屬。當陳俊生看到凌玲的業務能力很強,做事認真,也便對她有了好感。他們的關係也就變得很是曖昧。

我想他們已經曖昧好一陣了,是從曖昧發展到戀愛,但是那時候陳俊生沒有離婚,凌玲也沒有離婚。

陳俊生跟凌玲談戀愛,還是婚外戀,如此事情一旦被人發現,必然會被議論。他們也真是膽子大,還說什麼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怕別人議論,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結婚了,而不是什麼單身。

到後來陳俊生跟羅子君提出離婚,羅子君的母親知道後還跑到公司裡大鬧了一場,引得公司同事議論紛紛。我要是老闆,肯定會開了這兩個,太影響風氣了。若人人都這麼搞,公司還怎麼運營的下去。

都有家了,還在辦公室亂來,一場婚外戀,被挑破後誰都不好看。別成天不管不顧地聲稱:

戀愛是我們的自由,得,有家庭還跟公司同事搞曖昧這不是戀愛自由,而是恣意放縱,愚蠢至極。

一丁點兒破事都成了公司其他同事的茶話閒談,別自以為“眼睛高心大”可以不在意,有本事受了委屈甭請假。就拿凌玲來說,還一臉委屈樣說,“我們的事情不會影響工作”,有本事當小三被當眾撕破臉甭請假逃之夭夭。

凌玲被羅子君母親罵了後,不還是覺得自己很委屈嗎?然後請了很多天的假。私事鬧到公司裡,影響很不好。後來被唐晶開掉也是應該的,確實影響到了公司的正常運行。

你有你的委屈,你亂來我也可以將你開了。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凌玲是個很有心機的女人,當唐晶開了她,她又在背後抱團陷害唐晶,想把唐晶弄走。要真是公司裡有這樣的一個人太危險了。一旦她覺得你得罪了她,就會處心積慮地報復你。

這就是把辦公室戀情夾雜到公司裡的後果。沒事別在辦公室談戀愛,工作就是工作,同事是同事,公事和私事一疊加,整個就亂套。誰都不是聖人,無法做到工作中不疊加私人感情。

在職場中,一定要記住這點,尤其是已婚人士:跟公司同事搞曖昧是最蠢的行為,更別提婚外戀了。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唐晶跟賀涵的“辦公室戀情”

唐晶跟賀涵可謂是一對“金童玉女”,做搭檔也是珠聯璧合。唐晶是賀涵帶出來的徒弟,連賀涵自己都說“唐晶是他最完美的作品”。你看看他把唐晶當什麼,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但不是我的戀人。

因為他們倆始於辦公室頻繁接觸而產生的曖昧,逐漸進化成戀人,但是這種戀愛跟其他戀愛不同,他們倆瞭解彼此的工作,所謂欣賞也不過是對工作能力的欣賞而產生的好感。但我們戀愛是為了生活在一起,對工作能力欣賞並不意味著會在生活的其他方面認同你。

唐晶跟賀涵一開始就有了分歧,賀涵覺得唐晶提的數據太保守然後直接擅自修改,唐晶為這事有點生氣。雖說賀涵可以在工作上幫她很多,但有分歧的時候真的不會傷害到私人感情嗎?兩個人好不容易聚到一起,沒聊幾句又是工作的事情,你覺得這樣的戀愛會長久嗎?

還有賀涵跟薇薇安那個曖昧,直接氣的唐晶遠走香港。

私人戀愛不會影響工作嗎?騙誰呢?

後來賀涵還是辭職了,長期在一個公司這戀愛根本就談不下去了。

任何時候,再親密的關係也不可能工作和生活完全開誠佈公。

太過坦誠並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愛情和婚姻都是如此,我們太瞭解彼此的工作,工作上也相關並不是什麼好事。每天可以一起去上班,也能一塊下班,這並不浪漫,而會覺得是對人一種精神上的壓力。

有句話形容“辦公室戀情”很貼切,始於曖昧止於現實。賀涵跟唐晶最後還是分手,他們倆太瞭解未必而未必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我們有時候不能對彼此太透明瞭。

兩年後,重溫《我的前半生》:我明白了,為何禁止“辦公室戀情”

03

我身邊有一個已婚男士,跟老婆是“青梅竹馬”,然後公司新來了一個實習生很喜歡他追他,這個已婚男沒有控制住,也就跟新來的實習生在一起了。二人的事情後來被已婚男老婆得知,直接鬧到公司去,最後已婚男跟實習生雙雙被開。工作是工作,別妄想工作的時候還要找個人談戀愛,這不是浪漫,而是耽誤自己。

辦公室戀情,倘若你們分手了,低頭不見抬頭見,真的能做到灑脫嗎?就像唐晶,最後為了療傷遠走香港,不還是最終要跟愛的人分開。

也有讀者跟我說她跟男朋友分手了,但是每天都見面感覺特別尷尬,工作上也有往來,你又不能不說話,可是說話了心裡又犯嘀咕,他們倆分了很久,最後還是一個人辭職才徹底分了手。

你如何能把握好“界限”,私人感情真的不影響工作,我個人覺得很難。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在後面也是胡來,陳俊生跟前妻以及凌玲,唐晶跟賀涵都到了一個公司裡,這不是亂來嗎?這也就只是電視劇,要是在現實中,這樣的公司豈不是早早“關門大吉”。

《杉杉來了》那樣的“霸道總裁愛上我”,晚上睡不著的時候做做夢臆想一下就行了,可別在現實中期待這樣的事情發生。人呢,還是要現實點。

辦公室戀情可以有,但絕對不是談戀愛的最佳場所。

這要是想感情有個結果,即便結婚了,最好一方離開,不要在一起工作。至於婚外辦公室曖昧,更是想都不想要,有家有口還在辦公室裡跟同事亂來,這樣的人直接解僱得了,做人如此失敗,也不會有什麼工作能力。

你的生活裡不可能摻雜工作,你的工作裡也不可能摻雜私生活。

今日話題:你怎麼看待“辦公室戀情”,該被禁止嗎?歡迎留言。

- END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