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願意出30萬彩禮的人了?”“嗯”“這幾年幸福嗎?”“不”

“找到願意出30萬彩禮的人了?”“嗯”“這幾年幸福嗎?”“不”

01

經營了很多年的感情,到談婚論嫁的時候兩人最終卻因彩禮而分崩離析,這樣真的值得嗎?難倒我們的愛情終要輸給“彩禮”這個邁不過去的坎兒嗎?其實,是我們自己把彩禮妖魔化了。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徵,徵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

但是在現代,很多地方的彩禮觀被扭曲了,女方家庭的“獅子大開口”把送彩禮的事情弄得物質、變味,不再單純的作為一種禮節對待。這是對婚姻的褻瀆,也是對愛情的玷汙。

“找到願意出30萬彩禮的人了?”“嗯”“這幾年幸福嗎?”“不”

02

我叫陳軍,多年前通過QQ認識了一個女孩。聊了有一個多月我們見面了,互相感覺都挺好,就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她家是農村的,一開始覺得農村姑娘挺好,勤快樸實。談了一年多戀愛之後,女孩子主動就提出結婚。

我們一直相處的也很融洽,我也動了結婚的念頭,就把她帶回家裡。她的照片和家庭情況我事先和家裡溝通過,媽媽特意準備了一大桌子菜,家裡的氣氛跟過年似的,見過面後家裡人對她也挺滿意的。

幾天之後,她叫我去她家見家長,說和家裡都打好招呼了,我就提著禮物跟著去了。她家比較偏僻,下了火車之後我們又坐私人的那種摩的,整個路程下來要20多個小時。然而到她家以後我的心就有點涼了:我們一進門她媽媽臉色就不怎麼好,問我們吃飯了嗎?她說沒吃,然後她媽說廚房有方便麵你們自己煮點。她下了面,雖然飢腸轆轆但我卻一口也吃不下。

“找到願意出30萬彩禮的人了?”“嗯”“這幾年幸福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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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她爸爸下班回家以後直截了當的和我談起了結婚的事。第一句話就是管我家要30萬彩禮,沒有陪嫁,還要在她們村蓋棟房子。 我詫異的說“你們這的風俗我接受不了”,然後她爸說“那就沒得談了”。氣氛就這樣尷尬著。

當天晚上我就準備拿著行李走,但是真的是打不到車! 村子裡比較偏僻,她也出來攔我說她們村裡彩禮大概都是這樣的,她爸媽覺得我是城裡的就又多要了點,她回去再說說。

第二天早上她紅著眼睛對我搖搖頭,我提起行李就要走。她哭著拉住我說:“你就不能先答應給30萬嗎?結婚了以後再說唄!” 我當時真的很想發火,強忍著對她家人的不滿說:“我是個男人,說出去的話吐出去的釘,我不能騙你家人,你也別把你爸媽想的那麼簡單,再說靠欺騙結的婚怎麼會幸福! ” 然後我一個人走了,後面我們還聯繫了一段時間就再沒有她的消息了。

“找到願意出30萬彩禮的人了?”“嗯”“這幾年幸福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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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後,我已成家,偶然看見微信裡的好友推薦有她的名字,恍若隔世。原來她的手機號這麼多年都沒有換過,猶豫再三我加了她,不鹹不淡的說了幾句之後問:“找到願意出30萬彩禮的人了?”“嗯”“這幾年幸福嗎?”“我早就離婚了”。

她現在過得挺不容易,也因為她家管男方家要30萬彩禮,又沒有嫁妝,男方雖不情願的給了,但婚後倆家矛盾不斷,最終斷送了她的幸福。

往事如風,天各一方,只能遙祝她可以不被家庭裹挾,能尋找到屬於她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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