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初春,許廣平給魯迅寫了一封信:
現在執筆寫信給你的,是一個受了你快要兩年的教訓,是每星期翹盼著稀有的,每星期三十多點鐘中一點鐘小說史聽課的,是當你授課時坐在頭一排的座位,每每忘形地直率地憑其相同的剛決的言語,在聽講時好發言的一個小學生。
他有許多懷疑而憤懣不平的久蓄於中的話,這時許是按捺不住了罷,所以向先生陳訴。
兩天後,許廣平收到了魯迅的覆信。
她驚喜,隨又寫了第二封信,魯迅依舊很快回信了。
接著就是第三封,第四封……
兩個人的一生中有過164封書信來往,魯迅評價說,“既沒有死呀活呀的熱情,也沒有花呀月呀的佳句。”
真的沒有嗎?
她給魯迅的第一封信裡便寫到:
“先生!你放下書包,潔身遠引的時候,是可以‘立地成佛’的了!然而,先生!你在仰首吸那捲著一絲絲醉人的黃葉,噴出一縷縷香霧迷漫時,先生,你也垂憐、注意、想及有在蠆盆中展轉待拔的麼?”
少女時的許廣平正是對愛情最執著的時候,她談教育,談青年的倒退,處處都散發了青春的朝氣。
那時的她,不過是一個剛認識魯迅的女大學生而已,卻大膽,恣意,心裡早早便住進了一頭亂撞的小鹿。
1923年的深秋,魯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任國文系講師,每週講一個小時的小說史。
開學的第一天,學生們知道有一位寫小說的大作家要來講課,每個人都鼓足了好奇心。
上課鐘聲還沒有收住餘音,一位個子不高,黑衣長衫的先生走上了講臺。
他的頭髮如風敲鑿過的巨石一般挺立著,真是“怒髮衝冠”。
他的手肘上、褲子上、夾袍裡外四處是補丁,若不仔細看還以為是大花貓趴在身上呢。
同學們低頭一看鞋子,連鞋子上也有補丁。
他講課時總是跳來跳去,全身的補丁也跟著他一起忽閃忽閃的。
教室裡的大家閨秀們笑了,“怪物,有似出喪時那乞丐的頭兒!”
他用“藍青官話”講課,帶以濃重的浙江紹興口音,同學們得張大了耳朵聽,才辨析得出知識。
他博學多才,經常補充許多講義外的內容,而在關鍵處,他又喜歡畫龍點睛的幽默一回,逗得平時矜持的少女們也哈哈大笑。
許廣平坐在第一排,魯迅的風采淨收眼底,終生難忘。
她仰慕自己的老師,聽了這許多的幽默後,成了女生中最淘氣放肆的那一個。
她經常舉手提問,想要引起他的注意。魯迅則覺得她活潑可愛,肯動腦子,也有才氣。
後來,她便大著膽子,跑到魯迅家裡去。
第一次她叫上同學一起去,進了魯迅家裡,她把屋子的前前後後打量了個遍。
那是一座不太大的四合院,坐北朝南,中間是吃飯、洗臉、會客的地方。
後面延伸出去將近十米,便是魯迅的書房兼臥室。
許廣平與同學一起參觀了嚮往已久的魯迅書房,裡面竟然出乎意料的簡樸,一張單人床、幾個舊箱子,舊的寫字桌、舊藤椅、除了幾幅畫與照片做裝飾外,幾乎空空如也。
許廣平當晚給魯迅寫了信,說明自己暢遊他人房間的感想。
而無數飛鴻傳書中,真正增進了愛情與共同語言的,是關於學校裡學生運動的問題。
1923年,學校任命美國留學的楊蔭榆為校長,可沒想她思想保守,為人趾高氣揚,經常處事不公。
魯迅在信中反對楊蔭榆,而許廣平是學生自治會的總幹事,自然有很多苦澀與委屈。
楊蔭榆把學校攪得失了控。
在危急時,魯迅讓許廣平住進了自己家裡避風頭。
他讓許廣平替他抄寫舊雜誌上的文章,她欣然同意。
有一次,魯迅回家來,許廣平興奮地把自己抄好的稿子給他看。
魯迅看了看頁碼,驚訝地說,“你今天抄了一萬多字!”他心疼地拉起許廣平的手,還輕輕地按摩起她的食指與中指來。
許廣平一點不覺得委屈,直說自己因為心裡有氣,把氣撒在筆上和紙上了。
魯迅緊握著她的手,情不自禁地說了一句,“你真是個傻孩子。”
兩人有了共同的信念,也有了共同的情感波動,可是魯迅還不肯接受她。
他極力陳述自己的各種“不配”。
她搖搖頭堅定地表示,“我不願離開你身邊,橫豎總要有人為你燒飯,縫補,洗衣,掃地,這些事她都可以做。”
她想和魯迅一起搬出去。
可是,搬出去就意味著她成了“妾室”。
魯迅猶豫了,可她只用了一句話作答:“神未必這樣想。”
“神未必這樣想”是英國詩人勃朗寧的一首詩的標題,寫的是一對戀人無疾而終的戀曲。
男方因為比女方大很多歲,不敢結婚。
十年後,女方只好嫁給了自己的不愛的人,男方依然獨身,只認識了一位女歌手。
如此,四個人裡沒有一個是真正幸福的,真是違反了天意。
魯迅聽了許廣平的話,也只送了四個字給她,“中毒太深。”
年輕時的郎情妾意,你儂我儂,在魯迅與許廣平這裡,變成了學識的切磋,高智商的交往。
許廣平甘願忍受著同居而沒有名分的生活。
這在別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事,在她看來則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
其實,她從來都是個新潮前衛的女孩子。
她對待自己的人生,果決又瀟灑。
出生後的第三天,父親在宴會上玩“碰杯為婚”,酩酊大醉的父親糊里糊塗地將許廣平指給了一家姓馬的鄉紳。
馬家並不是老老實實的農民,總是無端多出些惡劣的土豪行經,兩家並不相配。
後來,許廣平懂事了,知道自己即將嫁給這樣子的一家人,堅決要退婚。
馬家不同意,許家只要給了馬家一大筆錢作為補償,這一筆錢夠讓馬家再娶一門親了。
1922年,她北上求學,當時全國的女大學生僅有887人,她就是其中之一,活脫脫一位少有的女性知識精英。
不僅如此,在大學裡,她是最拋頭露面的學生自治會骨幹,當年反對楊蔭榆,整個學生會緊急召開會議,決絕不承認楊蔭榆的校長職務,號召學生支持新立校長。
這些行動都是她帶的頭,可說是管理能力了得。
她曾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初戀。
她還異常大膽地把整個戀愛過程說給了魯迅聽,目的是為了告訴他,自己是個解除了封建婚姻厄運的人,也曾主動的愛過別人,亦被別人所愛。
而魯迅自己呢?從不知道愛情是什麼。
她比魯迅幸運得多,也希望魯迅不要逃避自己的追求,變成像她一樣幸運的人。
這位名副其實的走在時代最前端的女性,所選擇的人生,對於她自己來說,並非獨特得不可理喻,而是最正確的道路,她就是要讓魯迅幸福快樂,能夠感受到愛的存在。
魯迅折服了。
1927年秋,兩人在上海同居。
兩年後,兒子周海櫻出生。
1936年,魯迅在上海病逝。
1968年,她在北京病逝。
魯迅活著的時候,她陪伴他,十年時間,魯迅的創作量超越了以往的任何時候。
魯迅去世了,她卻用自己餘生繼續著他的事業。
她收集信件和手抄稿,編輯成《魯迅書簡》出版。
過些時候,她又寫成了十萬字的《魯迅回憶錄》。
她愛的,已經超越了他本人,而是他的精神,他的靈魂,他所代表的一切。
與他十年為期的相伴,她是任勞任怨的,護了他十年文學事業的豐收。
有句哲言說,“你怎麼過一天,就怎麼過一生。”
從她遇上魯迅的那一刻開始,她便以呵護為己任,呵護他周全安康,就是她度過一天的方式,也是她度過一輩子的方式。
在她看來,愛他人的幸福才是自由自在的,縱然諸多羈絆,愛人的那個心裡還是滿當當的,她堅持做自己的事,她知道分寸,不讓自己成為那種單純為愛而活的女子。
然而,婚前的爛漫,婚後卻成了大男子主義與家庭主婦的樣板戲。
許廣平嫻熟的抄寫技能與專業的工作技巧,全都揮灑在了燒菜做飯上。
魯迅喜歡北方口味,許廣平提議請個北方廚子,魯迅覺得十五元的工錢太貴,請不得。
可是,他那時的工資是兩百大洋。
於是,下廚的依舊是許廣平。
魯迅病重,只能在二樓養著,吃飯得獨一份,許廣平便每次都親力親為地精挑細選三四樣小菜,小心翼翼地踮著腳尖送上樓。
她怕魯迅吃不好,於是菜要挑最嫩的,只要葉,不要根莖,魚肉要挑燒得最軟的,沒刺的,總之是魚身上最最拔尖的那一份了。
然而,對於她自己,卻是最照顧不周的。
她每天上下樓跑著,所穿的衣裳都是舊的,次數洗得太多,鈕釦都洗脫了,也磨破了,都是幾年前的舊衣裳。
她冬天穿一雙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
一直到二三月早晚冷時還穿著。
買東西也總是到便宜的店鋪去買,再不然,到減價的地方去買。
十年來,她都是忽略自己的。
她對自己的忽略,也促使別人也輕慢起來。
蕭紅來到魯迅家裡。
從法租界到虹口,搭電車需要差不多一個鐘頭的時間。
儘管距離很遠,蕭紅還是成為了魯迅家的常客。
魯迅喜歡與蕭紅聊天,有時候甚至去別處找了襖子披上繼續聊。
蕭紅待的時間晚了,午夜十二點過後便沒有了電車,魯迅就囑咐許廣平要把蕭紅送到門口,要送上小汽車,有時候還是許廣平代付車錢。
蕭紅不太會做吃的,在魯迅家也就勉強做幾個韭菜盒子,魯迅也會抬起筷子來多揀幾個。
有一次,許廣平為蕭紅搭配了一條紅綢子,魯迅覺得把蕭紅扮醜了,還當面斥責了她,讓她非常尷尬。
1936年10月19日,彌留之際的魯迅緊握著許廣平的手說,“忘記我,管自己的生活!”
她沒有做到,今後一切物是人非的年歲裡,她還為他的原配朱安和母親張羅衣食住行,解決經濟困難。
或許她從決定追隨他的那一刻起,就下定決心為他築起一層過濾網。
他是這張網的中心,寫作與交友成了他所剩無多的時日裡最應該享受的兩樣東西,除此之外,現實生活中的苦難與糟粕,全是許廣平一個人來扛。
只要她願意,還有什麼不可以,還有什麼能算作不公平。
當年她意氣風發,陪他一起闖過驚濤駭浪,如今她任憑歲月磨平了稜角,甘心居於市井生活的一角,忙裡忙外。
她想成為他的人,一輩子都想成為魯迅的人。
她寧願永遠活在魯迅的世界裡。
1946年10月,許廣平寫了一篇《十週年祭》,回首當年道:嗚呼先生,十載恩情,畢生知遇,提攜體貼,撫盲督注。
有如慈母,或肖嚴父,師長丈夫,融而為一。
嗚呼先生,誰謂荼苦,或甘如飴,唯我寸心,先生庶知。
她的愛成為了信仰,引導她在孤身一人的未來中披荊斬棘,活得甘之如飴。
她少時叛逆,沒成想,卻叛逆了一輩子。
她曾是他的學生,要不是靠著自己的活潑與主動,她可能永遠都是他的學生。
後來他們成了夫妻,少年時理想與革命的光環也躲到了日常的瑣碎之後,她心甘情願地照顧他,若問,就這樣放棄自己值得嗎?
這問題對她來說從來都是多餘的。
她從未放棄過自己,在魯迅的身邊,她成為了一個更好的人,鋒芒褪去,溫潤如玉。
作者:香蕉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