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還不是都一樣,喜歡的東西,就想要擁有,喜歡的人,就希望可以和他在一起。
可是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你只要有能力為它買單,那麼它就是你的。可是當你喜歡一個人時,卻並不是你想要和他在一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
有些人,你喜歡了,努力了,你們就有情人終成眷屬了。有些人,哪怕你再喜歡,再想要和他共度餘生,也只是徒勞。
愛情從來都不是,只要你喜歡就行了,有些人,你再喜歡,也只能放棄。
你很喜歡,卻不喜歡你的人。
感情的事情,真的很難說得清楚,一個人很喜歡你,你卻未必喜歡他,一個人你喜歡的不得了,他卻未必就對你有意思。
當你喜歡上一個,一點都不喜歡你的人,不管你為他付出多少,對他多麼掏心掏肺,在他身上花了多少心思,往往都沒有什麼用,他根本就不會喜歡你。
不喜歡你的人,你感動不了,也擁有不了。與其在他身上一直花費功夫,你倒不如做了該做的,爭取了過後,就趁早選擇放手。
相見恨晚,已經有家庭的人。
人和人相遇的時機,也是很重要的。假如你喜歡的人,對你也挺有好感的,他剛好也是單身,那麼你們儘管一試,好好戀愛。
可是若是那個人已經結過婚了,那麼不管你多麼喜歡,最好也還是控制下自己的情感,遠離那個人,不要和他再有一丁點,進一步的發展。
你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你不該去插足別人的婚姻,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真的不應該,不道德,也很難幸福。
現實因素,不能在一起的人。
很有意思,也很真實的一個現象,就算兩個人互相喜歡,談了戀愛,也說好要一輩子在一起,結果也未必就能,真的一直一起走下去。
假如當你和一個人相互吸引,也成為男女朋友了,但是最後卻發現,你們的性格,不適合一起生活,或者你們之間,有無法逾越的障礙,那麼你當然也只能放手。
相愛的人,未必就適合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相愛的人,未必就能順順利利地,真的走到一起。這時候,除了放棄,你別無選擇。
沒有誰,會願意放棄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畢竟遇見一個喜歡的人,已經是那麼不容易。
只是遺憾的是,有些人,哪怕是再讓你著迷,你也還是不得不,狠心放棄。
也許因為你,只是一廂情願,也許因為你們遇見的時機,可能不太對,也許因為你們兩個人,真的就沒有辦法在一起。
每個人都不應該輕易地,放棄一個自己喜歡的人,但是如果只能放棄,那麼無論多麼捨不得,也還是應該放得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