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蘭亭書院殺妻案”一審宣判

蘭亭 晉城 山西 急救 黃河新聞網呂梁頻道 2019-06-11
死刑!“蘭亭書院殺妻案”一審宣判

2019年6月10日下午,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晨光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晨光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死刑!“蘭亭書院殺妻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吳晨光

經本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晨光和被害人陳某2018年4月結婚,婚後二人因瑣事多次發生吵打。2018年12月3日11時許,被告人吳晨光因家庭瑣事與妻子陳某在城區蘭亭書院的家中發生爭執,後吳晨光持菜刀朝陳某頭部亂砍三十餘刀,並持擀麵杖、平底鍋等多次朝陳某頭部、肩部、背部等處打擊。在被害人陳某呼救、他人在門外呼喊制止時,被告人吳晨光仍繼續毆打陳某,後逃離現場。案發後吳晨光的鄰居撥打120急救電話,晉城市緊急醫療救援中心到達現場後發現陳某已死亡。

本院認為,被告人吳晨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晉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晨光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吳晨光僅因瑣事便持菜刀在其妻子陳某頭部砍擊三十餘刀,並持擀麵杖、平底鍋等多次打擊陳某頭部等處,致陳某因嚴重顱腦損傷當場死亡,其犯罪手段極為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此外,被告人吳晨光有尋釁滋事犯罪前科。故其到案後雖如實供述,但該情節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宣判。被告人的親屬、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三十餘人蔘與了旁聽。

編輯:樑慧傑

投稿:晉城中院

來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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