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晉城​蘭亭書院殺妻案真相公開!兩情相悅到痛下殺手

晉城“12·3”蘭亭書院殺妻案始末公開,一起來看具體詳情。

“12·3”蘭亭書院殺妻案始末

在吳晨光殺害妻子陳某164天后,2019年5月16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轟動晉城的“12·3”蘭亭書院殺妻案。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吳晨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至此,曾在坊間流傳的“一碗餄餎釀慘劇”、“婆媳矛盾誘因”、“媽寶男的衝動”等多個版本的殺妻情節終於浮出水面,捕風捉影的猜測,也在真相面前偃旗息鼓。

對於死刑這一結果,無法承受的可能只有吳晨光的家人,他們認為,兒子應該被定性為激情殺人,一時失手,罪不至死。

而陳某的父母認為,對一個還在哺乳期的女人痛下殺手,太殘忍,該死。

爭議歸爭議,而結果無法更改,陳某香銷玉殞,吳某身陷囹圄。如果時光可以倒轉,“放手”或許是他們最好的選擇。

脆弱的婚姻

與外界的猜測不同,吳晨光和陳某是自由戀愛的,曾經兩情相悅。

2017年底,吳晨光因工作調動,到某大型國企下屬煤礦辦公室工作。不久,陳某也從附近煤礦調過來,和吳晨光分在同一個辦公室。

因為共同面對一個陌生的工作環境,兩位新人有了共同話題,隨著交流的深入,相互之間情愫暗生。

當時吳晨光27歲,陳某28歲,雙方都到了適婚年齡,談婚論嫁也隨之提上日程。

就在這時,雙方的感情出現了裂痕。吳晨光的父親說:“相處一段時間後,兩人在性格、觀念上都不融洽,相處也不愉快。正當準備分手時,陳某懷孕了,因為肚子裡的孩子,雙方陷入了兩難選擇。”

吳晨光的父親對兒子說:既然人家姑娘懷上了你的骨肉。你就認了吧,這也是你的命。陳某的親人也勸她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兩人在親友的規勸下,選擇了複合。

這種複合只是表面上的,兩人的心並沒有走到一起,依然矛盾重重。雙方的矛盾,終於在一次醫院檢查中爆發了。

兩人去做婦檢時,醫生看了B超說:孩子有三個月了。而他倆說:應該是三個半月。醫生的判斷與他們推算的時間相差了半個月,吳晨光據此對孩子的來歷產生了懷疑。雙方的關係從此劍拔弩張,每次去醫院檢查都要吵一次架,吳晨光甚至提出要做親子鑑定。

針對此事,女方家召開了兩次大型家庭調解會,把親戚召集到一起,化解兩人之間的矛盾。陳某當場發誓:如果這個孩子不是你的,我撞牆死。吳晨光的父親勸兒子:人家都對天發誓了,你就不要多心,不要猶豫了,拿定主意結婚吧。

吳晨光雖然表面答應和陳某結婚,但對陳某的感情卻變得更加淡漠。有鄰居曾碰到他們在路上爭吵,特別激烈。

面對即將舉辦的婚禮,作為新郎的吳晨光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期待和喜悅,甚至在結婚前一天,他還要悔婚,說“我不結,要結你們結”,摔門離開了家。他這一走難住了雙方家長,因為已經擇好日子,通知了親朋好友,飯店定了,車也定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新郎的父親說:哪能不辦,咬著牙也得辦。

婚前吵吵鬧鬧、磕磕絆絆,如果就此分手,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然而,兩個人及雙方家長,一方考慮未出世的孩子,一方考慮家庭的面子,多方撮合,讓兩個心存芥蒂的年輕人走到了一起。

2018年4月,在親友的祝福聲中,吳晨光和陳某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互相傷害的生活


“相愛,什麼都不是問題;不愛,什麼都成了問題。”這句話真切地印證了吳晨光和陳某之間的婚姻關係。

從頻繁的夫妻爭吵,升級為家庭暴力。有了第一次家暴,就註定了無數次的重複上演。

陳某的姐夫說:“結婚之前就打架,打過兩三次,結婚之後打過五六次,我參與兩人的調解也有好幾次了。平時被打耳光、被踹幾腳的事都只能算是小事,只有被打傷時才叫親戚出面調解善後。”

無休止的爭執打鬧,吳晨光的父親看在眼裡,卻也無計可施,實在攔不住時,只好選擇報警,曾兩次驚動了派出所。

吳晨光為什麼多次毆打有孕在身的妻子?

陳某的姐夫說:我們感覺是因為錢,他一直和妹妹(陳某)要錢,3000、2000、4000,我曾問過妹妹,他掙著工資,為啥一直問你要錢,他的錢都幹什麼了?她說他在手機上賭博,輸了錢不高興,就打她。

而吳晨光的父親卻說的是另外一個版本:她悄悄設了兩個微信,加了一個男的,有婚外情跡象,被我兒子發現了,我兒子就打了她一頓。

女方責怪男方賭博,男方指責女方外遇。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無法求證。但是吳晨光對妻子頻繁施暴卻是不爭的事實。對於那些捕風捉影的猜測,雙方沒有進行溝通解釋,而是選擇了互相傷害。

2018年9月,孩子出生了,但新生命的到來並沒有讓他們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反而進一步激化了家庭矛盾。

陳某的姐夫說:生孩子以後,在醫院門口就打了一架,在產房還被扇了兩耳光。在孕期和哺乳期,妹妹不僅沒有得到關愛和照顧,反而在家暴中度過。在婆家坐月子一個月,妹妹就給家人打電話,說丈夫打她,要孃家人把自己接回家。直到案發前兩天,吳晨光和他家人才把妹妹接回去,誰知道這一回竟然是永別。

吳晨光的父親回憶,他和兒子是在案發前兩天去兒媳孃家接人的,當時,女方家的一個親屬指著吳晨光的鼻子罵了半個小時,陳某的父親又當著親友的面,在吳晨光臉上打了幾巴掌。

不管發生了多少爭執,陳某最終還是跟著吳晨光回了家。不過,他們誰都沒有想到,慘劇在兩天之後上演了。

為何痛下殺手?

2018年12月3日,孩子出生後的第75天,吳晨光對陳某痛下殺手。

吳晨光家的鄰居回憶:當天中午11點左右,我正在家裡做飯,就聽見阿姨(吳晨光的母親)和另外一個人(女方家親戚)在敲門,聲音特別大。我出來看了一下,對方說東東(吳晨光)和他老婆在家吵架呢,我趕緊幫著叫門兒。房門是從裡面反鎖的,外面的人打不開。20分鐘過去了,房門始終沒開,屋裡卻傳來陳某的“救命”聲,正當大家商量先報警還是先請開鎖公司時,房門開了。我看了一眼,滿地是血,頓時被嚇傻了。吳家人立即給120打了電話。我當時覺得人肯定是不行了。東東在沙發上坐了幾分鐘,隨手拿起一件外套,走出家門。隨即趕到的120急救人員仔細檢查後,告訴周圍人:瞳孔擴散,呼吸停止,沒有生命跡象。

這起殺妻案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城區警方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於當晚8時40分許,也就是案發8小時後,在陽城縣潤城鎮高速口將吳晨光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吳晨光交代了案發經過。

他供述:事發當天上午,我和妻子到市人民醫院做產後複檢,並打算為孩子辦理出生證,可兩件事情都沒辦成。中午回家後,我在網上搜了一下,說出生證要在一個月內辦理,超過一個月就得提供親子鑑定,當時她正抱著孩子餵奶,說孩子白,你可不白。聽到她說孩子不像我,我怒火中燒,準備上前打她。

看到我要打她,她就說,你要敢動手,就有人要你的命。這句話徹底激怒了我,我去廚房拿了把菜刀,拽住頭髮把她從臥室拖到客廳,在拖拽過程中,我用菜刀砍她的頭部。她倒地後又砍了幾下。她拽著我的腿,我就把刀扔在廚房的地上,又拿了根擀麵杖打她,還用花盆砸她,具體還用什麼東西打了她,我想不起來了。

2019年5月16日,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公安機關除了提供陳某的死亡鑑定書外,還提供了一份親子鑑定書。鑑定書中明確顯示,吳晨光與這個出生兩個多月的嬰兒確為父子關係。

6月10日,晉城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晨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個死了,一個入獄,兩個年輕人為這場婚姻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雙方的家人都痛心不已。

吳晨光的父親說:我這個兒子文化低,不會理智處理問題,害了兩個家庭,害了幾代人。結婚時,她父親握著她的手交給了我們,我說我要像對待親女兒一樣對待她,可沒想到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爸爸再也還不回你的生命了,我對不起我的兒媳。

蘭亭書院殺妻案一審結束了,但它留給人們的深思卻是無限的……

來源 | 太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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