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證券等四家“方正系”公司被證監會正式頂格處罰

證監會新聞發佈會通報,證監會近期對方正證券等四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案件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大股東未依法披露關聯關係、關聯交易等違法行為,四案罰款金額共計1113萬元。

證監會通報,四宗案件的涉案上市公司分別為中國高科、方正科技、方正證券,北大醫藥。證監會對四宗案件的查處全面覆蓋了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係、關聯交易,以及持股變動未依法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涉案的四家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分別給予頂格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分別給予頂格30萬元的罰款,涉及多案的兩個自然人被終身市場禁入。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作出意味著中國高科、方正科技、方正證券,北大醫藥四個股票的投資者均可依法發起索賠了。”

四隻股票投資者可索賠的時間確定為:

1、方正科技股票:

在2003年1月1日到2015年11月20日之前買入方正科技股票,並在2015年11月20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

2、北大醫藥股票:

在2013年6月14日到2014年11月3日中午買入北大醫藥股票,並在2014年11月3日中午後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

3、方正證券股票:

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任何時間買入方正證券股票,並在2015年7月15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

4、中國高科股票:

在2013年4月27日到2015年7月23日之前買入中國高科股票,並在2015年7月23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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