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哄騙朋友酒駕“碰瓷”敲詐2.5萬 或被判半年以上

刑法 江蘇 南京 泰州 江蘇新聞 2019-05-19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道:近日,泰州市民徐某酒後駕車被其它車輛刮擦,因為酒駕不敢報警,選擇了私了。但幾天後,他又選擇了報警,並且警方還把對方抓了起來。

2018年11月,被告人馬某無意中聽到一個發財的路子:哄人喝酒,待對方喝完開車以後,就開車撞他,對方酒駕肯定不可能報警,會私了賠錢。囊中羞澀的他立馬心思活絡了起來,並且遊說朋友唐某一起幹。

男子哄騙朋友酒駕“碰瓷”敲詐2.5萬 或被判半年以上

聽馬某一說,唐某立馬想起了朋友徐某。此後,唐某便開始尋找機會下手。一次偶然的機會,徐某深夜從南京開車回泰州,唐某以接風為藉口,邀請徐某一同飲酒。徐某一共喝了兩瓶啤酒,兩人吃飯途中,唐某給馬某發消息,把徐某開的車型和牌照告訴馬某。

男子哄騙朋友酒駕“碰瓷”敲詐2.5萬 或被判半年以上

隨後,馬某一夥人駕車一路尾隨徐某,伺機制造了刮蹭的交通事故。馬某等人假裝下車查看車損情況,並假裝無意識破徐某酒駕行為。此時,馬某一夥假裝拿出手機報警,而坐在徐某車上的唐某則連忙阻止,並勸說徐某趕快私了。唐某作為中間人,很快讓雙方達成了協議,從原先的五萬元賠償談到了兩萬五。而由於徐某身上沒帶這麼多錢,最後掏了兩萬三。

男子哄騙朋友酒駕“碰瓷”敲詐2.5萬 或被判半年以上

事後,徐某越想越不對,於是選擇報警。面對警察的詢問,唐某交代了事情全部過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他們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目前,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已對馬某等幾人提起公訴。而根據江蘇省的相關量刑指導意見,敲詐勒索兩萬元以上,應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男子哄騙朋友酒駕“碰瓷”敲詐2.5萬 或被判半年以上

(李聖柏、徐晗 泰州臺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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