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李白 愛上金園臺 2019-04-09

有句老話

與人交往

握十次手

不如喝一頓酒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握手只是基本禮儀

喝酒則是知已飲

將人的情感托起

與其冷冰冰地握手

不如熱乎乎地喝酒

與人交往喝頓酒

可帶來歡樂,拉近距離

這也是社交的一部分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好酒好菜一桌子

好言好語一籮筐

三杯兩盞下肚子

情緒高漲,歡聲笑語

手舞足蹈,氣氛熱烈

陌生感頃刻間化為烏有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敬酒,勸酒

拼酒,輪迴酒

共慶同飲

頻繁的互動與言語交流

拉近了彼此的距離

親切感油然而生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與人交往喝頓酒

可識人品性

所謂酒品如人品

酒風看作風

在酒精的刺激下

平時不善言談的人

變得口如懸河

樂觀開朗的人

變得多愁善感

文質彬彬的人

也有可能變得醜態百出

平時性格中隱藏的一面

就這樣暴露在眾酒客面前了

酒後最能看出一個人的本質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喝酒之人有五種境界

01

一為酒徒:

嗜酒如命,有酒必喝,奈何酒量不行,逢喝必醉。酒徒飲酒之時,沒有品位,遇酒就喝,哪管這酒好不好;酒徒飲酒也無定力,不懂得剋制與量力而行,醉後更是毫無形象。

02

二為酒鬼

愛喝酒酒量也大,但是沒什麼酒品。一般人灌不醉酒鬼,但若遇上高手,也是必醉無疑;酒鬼醉後一般會失去自制力或借酒生事,難登大雅之堂。

03

三為酒聖

愛酒亦懂酒,酒量卻不必大。酒聖對酒文化、酒品質有自己的見解,懂得飲酒的理解、方法;酒聖是不會每飲必醉的,常常能很好地掌握飲酒的度。

04

四為酒神

懂酒愛酒還極能喝。酒神不輕易喝酒,要喝必喝有品位的酒,而且還能喝出品味來;酒神海量之身,一般好酒者難以企及,喝完亦是瀟灑自如。

05

五為酒仙

酒量非凡,而且喝什麼都是酒。酒仙酒品高,對酒瞭解極為深刻,卻已不再在乎酒的品質,只在乎喝酒的心境,喝酒後亦能達到忘我的境界。仙是遺世獨立的,這類人極少。李白就是這樣的人,“酒入豪腸,七分釀成了月光,還有三分嘯成了劍氣,秀口一吐,便是半個盛唐”。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所以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

是很有道理的

想要快速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

去喝頓酒吧

想要訊速地瞭解一個人

去喝頓酒吧

想要建立自己的社交圈

去喝頓酒吧

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說的太對了)

如果一頓解決不了

那就來兩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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