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首先要承認,關於“紀實攝影”沒有一個完全服眾的概念。第七屆全國攝影理論研討會曾經有一個表述:

紀錄攝影的主要目的在於對客體(即客觀世界中存在的人、物,或發生的事件)的視覺形象進行記錄,並用以向社會群體或個體傳播信息,或用作社會檔案文獻資料。基於這一目的,記錄攝影作品必須真實。

這個定義雖然拘於歷史的原因,沒有對於紀實攝影的特性和核心價值作出充分論述,但仍是我視野之內比較準確和中正的文本,姑且供讀者參考。

雖然沒有特別明確的定義,攝影人對於紀實攝影究竟是什麼,心裡都是有一個大致的標準,所以我們今天不死摳定義,否則就沒有篇幅幹別的了。需要說明的是,對於拍攝“黃河岸邊老人”或者“大涼山流鼻涕小孩”的遊客照片,飛哥一向認為其缺少對攝影起碼的尊重,不屬於任何一種攝影形式,只能叫“瞎拍”。對於“瞎拍”,飛哥沒有精力“瞎說”,因此這類作品不在我們整個系列的探討範圍之內。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這叫紀實攝影?只能叫“瞎拍”

關於紀實攝影的起源,有人說到FSA計劃和多蘿茜亞·蘭格,有人說到劉易斯·海因和他的美國童工,還有人上溯到19世紀 Jacob Riis 對美國紐約移民的拍攝。接下來,無論是你怎麼定義紀實攝影,羅伯特·卡帕、尤金·史密斯、尤金·阿杰特、貝倫妮斯·阿博特,以及我們更熟悉的張祖道、侯登科、解海龍和賀延光等人的大量作品,都可以被視之為紀實攝影作品。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Jacob Riis的《另一半人怎樣生活》(How the Other Half Lives)向世人展示了這個富庶城市裡的陰暗角落,並且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促使美國政府通過了一系列改善社會底層人民生活的法令。

通過從這些作品中尋找規律,總結紀實攝影的特點,專家們提出了很多觀念,比如:

紀實性:真實反映客觀世界

社會性:關注社會話題、社會事件

人文性:注重人文關懷

思辨性:促進讀者深入思考

…………

這些觀點都很好,但未必是紀實攝影的核心特徵:紀實性肯定是一個重要特徵,但“照片的真實”和“客觀的真實”之間,恐怕還有不小的差異;至於社會性,當代攝影作品並不能算紀實攝影,但同樣關注社會題材;至於人文性和思辨性,任何優秀的攝影作品,甚至於說任何優秀的文藝作品,都需要具有高度的人文精神和思考深度,並不能算紀實攝影的獨有特徵。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於雲天的《方舟》,同樣具有人文性和思辨性,但這肯定不是紀實攝影啊!

我有個原則,沒有答案的時候,可以試著從成功的案例裡找答案。回顧攝影史,很多獲得高度評價、為後人津津樂道的紀實攝影作品,並不一定能在影像層面或者藝術層面找到起成功的原因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劉易斯海因作品,影像中規中矩,唯獨那個孩子讓一切文明人觸目驚心。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解海龍作品,其實影像也是中規中矩,但影響可是驚天動地。

這些人的作品最終得享大名,其實都不是影像本體的效果,而是看他們作品的“功業”。而所謂“功業”,無非是做到了兩件事情:

一是留住記憶

生活時刻都在變化,每一刻的記憶都在下一刻流逝。人類一直在尋找一種留住記憶的方式,而攝影就成為了這樣一種留住記憶的方式。現實世界中早就沒有了20世紀初的巴黎或者30年代的紐約,但是尤金·阿杰特和貝倫妮斯·阿博特的照片,把這段記憶永遠留在了我們的視線之中。人天然的希望記憶長存,留住記憶的照片,也隨之長存。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廣州大西門,左為湯姆遜作品,右為賴阿芳作品,出處見照片上的知乎水印。從影像上分析並不出眾,根據當時的技術條件,人很有可能是擺拍的,但確是很珍貴的資料。

當然,文字、聲音等等載體,同樣可以記錄歷史,但是攝影能為你留下更多細節。比如下面這張照片,你能看出來是什麼內容嗎?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嶽國芳作品

揭曉謎底,這是1952年全軍運動上的賽跑。槍聲一響,運動員同時開始……拿起本子做題。誰寫完題本上要求的十個字,誰就可以起跑——直到1949年,中國的文盲比例仍在80%以上,新生的紅色政權就是用許多這樣匪夷所思的方式,迅速普及了文化。歷史在細節中見溫度,而這樣在溫度,唯有紀實攝影為我們帶來

二是解決問題

路易斯海因拍攝了童工,於是美國為童工保護立法;尤金史密斯拍攝了日本水汙染,於是日本企業出手處理汙染工廠;解海龍拍攝了希望工程,於是希望工程得到了無數資助,優秀的紀實攝影作品經常以改變、或者說改善現實的方式彰顯力量。當一張照片改變社會的時候,就不能不被讀者頂禮膜拜。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智子入浴,這張作品並非沒有爭議,但功業無可置疑

如果上面提到的例子更像“傳說”,那麼直到今天,這樣的故事仍然在我們身邊發生著。12月9日飛哥剛剛結束的“少數民族培訓班”上,有一位內蒙的年輕攝影人巴雅蘇勒,他在採訪中發現了一個罹患重病的家庭,堅持跟蹤拍攝了三四年,編輯成作品《家,搖搖欲墜》,為這個家庭爭得了有益的幫助。你看,紀實攝影,是不是一直在解決問題?

紀實攝影,是人民的攝影

巴雅蘇勒作品,《家,搖搖欲墜》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紀實攝影可以發揮這樣的作用呢。如果我們仔細分析這些照片的故事,會驚訝的提出一個問題:發揮作用的,真的只是攝影嗎?

為紐約童工立法的其實是議會,議會背後則是民眾的洶洶怒火;

為希望工程捐出無數款項,改變孩子們命運的,是無數普普通通的中國百姓;

為那些歷史照片找回生命力的,則是一個一個讀者,他們選擇了記憶,記憶才是永恆的。

真正發揮作用的,其實不是民眾嗎?

我們終於發現,最有力量的一直都不是攝影,一直都是民眾。攝影的力量,則是在民眾中傳播呼喊,喚醒民眾。

所以紀實攝影的核心特徵,定義為——人民性

紀實攝影是一種依靠在民眾中廣為傳播產生影響力,依靠影響力發揮民眾力量,最終確定其價值的攝影形式。如果我們這樣理解,前文述及的很多攝影特性就有了出處:

真實性——因為民眾需要看到和記錄真實;

社會性——因為“人是各種社會關係的總和”,民眾天然關注社會題材;

人文性和思辨性——沒錯,不僅紀實攝影,任何藝術形式都需要這兩種特性,同樣是出於民眾的需求

把攝影分成“人民的攝影”和“藝術家的攝影”都是極度愚蠢的做法。任何攝影作品都需要作者和讀者,所以攝影同時需要藝術家和民眾。但是我們同樣不否認,每一張照片都有“作者表達”和“讀者閱讀”兩種功效,兩者的比例不可能是50%對50%。而在紀實攝影這個領域,歸根到底是要靠讀者出力的,所以滿足讀者的需要,可能要站在比較優勢的位置上。

正因為如此,在評價紀實攝影的過程中,讀者的態度也發生了更大的作用。我們前面已經舉了例子,一件在影像上中規中矩的作品,可能因為讀者的認可,獲得廣泛的成功。相應的,讀者的抵制也可以減損一件紀實攝影作品的價值。如果我告訴你,日本軍國主義重要戰略家,918事變策劃者石原莞爾也是一位攝影發燒友,作品視覺表現力不亞於方大曾和沙飛,你相信嗎——這是真的,但是基於其侵略者的身份,他作品的價值永遠不會被認可哦!

這就引出了我們下面的一個觀點:

評價紀實攝影作品的時候,對其社會價值的評價應當優先於對其影像本體價值的評價。

這個觀點進一步推論,不僅僅是單個人或者單件作品,當談到整個攝影藝術概念的時候,讀者也佔到了更加優先的位置上。這就是說:

評價紀實攝影發展方向的時候,人民的視角應當優先於藝術家群體自身的視角。

在這裡,我們回頭看一下本文開頭提到的第七屆研討會的“定義”,會發現這樣一句話“記錄攝影作品必須真實”。最近幾年,紀實攝影遭到最大的攻擊,就在於“圖片可以說謊”。公平的說,圖片撒謊、有圖無真相,這樣的例子一舉一大把,有的研究者據此認定紀實攝影“是個偽命題”。那麼,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本文作者:許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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