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文/觀察者網 阮佳琪】

今天(8日)一早,為期2年的《錦繡未央》小說侵權首案於朝陽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

同時,判決生效之日起,周靜立即停止小說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噹噹網立即停止小說銷售。

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共同維權的作家中還包括著名武俠小說作家溫瑞安。該系列糾紛於2017年1月立案,是由汪海林、餘飛等幾十位編劇資助的公益維權事件。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圖自@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

2017年1月初,由唐嫣、羅晉、吳建豪主演的古裝劇《錦繡未央》,原著被指出抄襲200餘本小說,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錦繡未央》劇照

小說《錦繡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靜所寫,並自2012年6月起陸續對外發表,該作品在發表後曾一度爆款熱文,吸引不少讀者的目光,但被質疑涉嫌抄襲的聲音也從未停止。

據浙江在線報道,《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周靜(筆名:秦簡),曾是網絡原創文學網站“瀟湘書院”的簽約作者。《錦繡未央》出版成書之後,周靜簽約於正工作室改做編劇,曾續寫過電視劇《美人制造》的劇本。

作為周靜的成名作,《錦繡未央》原作名為《庶女有毒》,2012年6月起在“瀟湘書院”連載。隔年2月,便有網友指出其大量抄襲,許多章節只改了人名就直接照搬過來。

這些網友們自發組成了“《錦繡未央》抄襲案助手”,進行“調色盤”比對工程,即將抄襲文與原文放在一左一右進行對比,相同段落用顏色標明的表格。

一直進行到2016年7月,他們才將270萬字的《錦繡未央》初步整理完畢,發現整本書共抄襲200餘本小說,全書294章僅9章未抄襲,抄襲部分多為整章複製。而面對指控,周靜迴應稱,情節基本屬於原創,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志願者受訪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2017年2月21日的《中國電影報道》

對此,在多名志願者以及汪海林、餘飛等幾十位編劇的公益資助下,涉及被抄襲的11名作者發起聯合申訴,將周靜告上法庭,稱其未經同意便在《錦繡未央》中大量抄襲自己的文字,且在大量作者和讀者的抗議之下,仍未停止侵權行為,反將侵權作品授權第三方改編為電視劇、手機遊戲和漫畫,帶來極為惡劣的影響,要求《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及銷售商停止侵權並道歉,索賠200餘萬元。

隨後,與金庸、梁羽生、古龍齊名的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溫瑞安也加入訴訟。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2017年3月,@編劇餘飛 宣佈溫瑞安加入訴訟

據統計,該案共涉及包括《身歷六帝寵不衰》、《胭脂淚妝》、《一世為臣》、《重生之藥香》等在內共計18部權利作品。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首先對《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案進行審理。

《身歷六帝寵不衰》由沈文文(筆名:追月逐花)所著,並於2009年出版。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曾表示,《錦繡未央》涉及抄襲《身歷六帝寵不衰》的部分經過詳細的統計、核對發現涉及語句580處,涉及情節118個。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作家維權團隊方面的律師也在辯護時指出,雖然侵權作品改編了人物的名稱,但故事的情節、場景,細節的描寫,完全一致,這些行為明顯超出了合理借鑑的範圍,構成了對原告權利作品的侵權。

沈文文認為,周靜的行為已侵害了沈文文的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給其造成了極大損害。噹噹網對圖書《錦繡未央》進行了銷售,故以侵害著作權糾紛將周靜、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噹噹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周靜及噹噹公司停止涉案侵權行為;周靜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9.4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元。

而被告律師表示,由於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太多,時間緊,需要回去詳細比對後給出意見。

噹噹網一方則表示,其只負責圖書的發行。作為版權局核准的正版圖書,發行並無問題,至於圖書的侵權問題則與噹噹網無關。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書註明的作者為“追花逐月”。根據該書署名情況及作者介紹,結合該作者出版其他書籍時載明“追花逐月,真名沈文文”的事實,可以確定沈文文為《身歷六帝寵不衰》的作者,享有著作權。

同時法院認為,結合文字的相似程度、數量,考慮上下文的銜接,《錦繡未央》採用了《身歷六帝寵不衰》中具有獨創性的背景設置、出場安排、矛盾衝突和具體的情節設計,二者已構成實質性相似的情節,屬於對沈文文《身歷六帝寵不衰》著作權的侵害。

因周靜未提交任何獲利證據,法院綜合其未經許可使用語句數量較多,大量語句完全相同,侵權情節嚴重,周靜抄襲他人作品的主觀故意明顯,小說《錦繡未央》被改編成電視劇、遊戲,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等因素,將損害賠償數額酌定為12萬元。而噹噹公司已舉證證明其銷售《錦繡未央》圖書的來源,故依法應承擔停止銷售的法律責任。

今天早上,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錦繡未央》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權,故判決周靜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噹噹公司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周靜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元,駁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訴訟請求。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圖自@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

審判一結束,原告沈文文通過微博@作家追月逐花 公佈了勝訴喜訊。

表達喜悅的同時,她還提到了兩年來維權不易,感謝一路陪伴幫助的編劇與志願者,“願社會的良心永存,也願抄襲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作家追月逐花 博文節選

志願者及相關反抄襲團隊也通過微博公佈勝訴喜訊。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作為參與眾籌訴訟費資助此次公益維權案件的領頭人,著名編劇汪海林也第一時間發佈勝訴消息,並對餘下10起侵權案件寄予期望。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汪海林在這兩年間曾多次公開嚴厲批評《錦繡未央》的抄襲行徑惡劣。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去年,汪海林在參加節目《圓桌派》時表示,難以置信《錦繡未央》抄襲了200多本書,而被抄襲的原作者都是沒有名氣的窮作家,維權過程也相當不易。

面對這樣的抄襲亂象,他多次強調原創是影視創作的核心,“我們編劇自己掏錢反抄襲,不是因為道德潔癖,這是行業自救的問題。文化建設需要內容和人才,如果內容都是抄襲,人才是小偷,那這個行業就完蛋了。”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許多原創作者在被抄襲後,由於經濟壓力等問題,一般不會尋求法律幫助,即便訴諸法律也可能耗費大量精力財力,甚至抄襲者可能還會從官司中得益獲得更大的名氣。

就拿《錦繡未央》來講,儘管播出期間,抄襲風波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但最後總網播量也達到了190億。

在這場過程坎坷的“反抄襲”戰役中,眾多熱愛網絡文學、尊重原創版權的年輕讀者粉絲,成為了此次維權訴訟的主力軍,聯合編劇們資助力量,給予了11名被抄襲作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勇氣。

編劇餘飛在《中國電影報道》的採訪中,稱讚當下的許多年輕人對維護版權有一定的保護意識,得知抄襲後會堅決抵制。

這些年輕人的正確是非觀讓他感到備受鼓舞,也對他們推動影視創作的原創性信心滿滿。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