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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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宣稱要發行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Libra,

Facebook在白皮書裡號稱,Libra現在的技術能支持每秒1000筆交易,每筆交易完成需要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

這個數字聽起來你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你可以對比一下:比特幣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等待60分鐘。

即便如此,Libra現在這個速度,做支付仍然不理想。

當然,每秒1000筆的交易,應該是Facebook設定的一個目標,其實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所在Libra的代碼發佈後,也下載了它的代碼,搭建了同樣的環境,去做了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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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宣稱要發行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Libra,

Facebook在白皮書裡號稱,Libra現在的技術能支持每秒1000筆交易,每筆交易完成需要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

這個數字聽起來你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你可以對比一下:比特幣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等待60分鐘。

即便如此,Libra現在這個速度,做支付仍然不理想。

當然,每秒1000筆的交易,應該是Facebook設定的一個目標,其實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所在Libra的代碼發佈後,也下載了它的代碼,搭建了同樣的環境,去做了測試。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像Facebook這麼大的公司,是不是也有能力和意願去承擔社會責任、關注金融的安全和穩定性呢?

我的理解是, 在金融這個領域,互聯網創業者,哪怕是像Facebook這樣大的互聯網公司,也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

這些年的互聯網創新,不管是共享經濟也好,互聯網思維也好,其實都是奔著走獨角獸的模式去的,要麼做大,成為一個壟斷企業,要麼做死。

這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成本,死了的話,不管是社會資本也好,風險資本也好,投資者融來的錢,實際上最後都損失了。

先不說獨角獸這種模式是不是好,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但是如果說你用同樣的思路來做金融的話,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它的外部性特別強。

金融這個領域和其他的行業不一樣,非金融領域的項目出現損失,會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當然,這裡要排除像共享單車這樣的情況,因為押金已經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了。

除此之外,實業領域用所謂的共享經濟也好,其他的經濟也好,它的外部性沒有那麼強,它的損失都侷限在一定程度內。

但是在金融領域,你是用別人的錢來做這件事,用公眾的錢加了槓桿來做這件事,如果出險的話,就不是這幾個人的問題,而是系統性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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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宣稱要發行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Libra,

Facebook在白皮書裡號稱,Libra現在的技術能支持每秒1000筆交易,每筆交易完成需要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

這個數字聽起來你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你可以對比一下:比特幣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等待60分鐘。

即便如此,Libra現在這個速度,做支付仍然不理想。

當然,每秒1000筆的交易,應該是Facebook設定的一個目標,其實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所在Libra的代碼發佈後,也下載了它的代碼,搭建了同樣的環境,去做了測試。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像Facebook這麼大的公司,是不是也有能力和意願去承擔社會責任、關注金融的安全和穩定性呢?

我的理解是, 在金融這個領域,互聯網創業者,哪怕是像Facebook這樣大的互聯網公司,也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

這些年的互聯網創新,不管是共享經濟也好,互聯網思維也好,其實都是奔著走獨角獸的模式去的,要麼做大,成為一個壟斷企業,要麼做死。

這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成本,死了的話,不管是社會資本也好,風險資本也好,投資者融來的錢,實際上最後都損失了。

先不說獨角獸這種模式是不是好,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但是如果說你用同樣的思路來做金融的話,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它的外部性特別強。

金融這個領域和其他的行業不一樣,非金融領域的項目出現損失,會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當然,這裡要排除像共享單車這樣的情況,因為押金已經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了。

除此之外,實業領域用所謂的共享經濟也好,其他的經濟也好,它的外部性沒有那麼強,它的損失都侷限在一定程度內。

但是在金融領域,你是用別人的錢來做這件事,用公眾的錢加了槓桿來做這件事,如果出險的話,就不是這幾個人的問題,而是系統性的問題了。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這也是為什麼任何一個傳統上做金融的人,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上任何一個新業務之前,首先都會問一個問題:到底有沒有風險。

他首先不會問這能不能賺錢。所以你看所有的銀行上新業務,上新項目,都比較慢。

可是做互聯網的思維方式完全不一樣。

比如你看,這些年互聯網創新提倡的也都是精益創業、小步快跑,也就是做項目的時候,第一個首先要看這個東西做完了扔出去,讓老百姓去試試,讓市場先看看。

管他有棗沒棗,先打一竿子,看老百姓歡迎不歡迎。不歡迎大不了不做了,或者我再去改。

但做金融也這麼去試,社會成本就會很大。當然如果你的產品闖出來、成功了還好,但是很多東西都失敗了。

一個例子,就是P2P,在中國現在可以說是完全變成了這兩年最大的一個金融風險,一直在治理。它給老百姓帶來的損失,有的就是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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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宣稱要發行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Libra,

Facebook在白皮書裡號稱,Libra現在的技術能支持每秒1000筆交易,每筆交易完成需要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

這個數字聽起來你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你可以對比一下:比特幣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等待60分鐘。

即便如此,Libra現在這個速度,做支付仍然不理想。

當然,每秒1000筆的交易,應該是Facebook設定的一個目標,其實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所在Libra的代碼發佈後,也下載了它的代碼,搭建了同樣的環境,去做了測試。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像Facebook這麼大的公司,是不是也有能力和意願去承擔社會責任、關注金融的安全和穩定性呢?

我的理解是, 在金融這個領域,互聯網創業者,哪怕是像Facebook這樣大的互聯網公司,也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

這些年的互聯網創新,不管是共享經濟也好,互聯網思維也好,其實都是奔著走獨角獸的模式去的,要麼做大,成為一個壟斷企業,要麼做死。

這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成本,死了的話,不管是社會資本也好,風險資本也好,投資者融來的錢,實際上最後都損失了。

先不說獨角獸這種模式是不是好,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但是如果說你用同樣的思路來做金融的話,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它的外部性特別強。

金融這個領域和其他的行業不一樣,非金融領域的項目出現損失,會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當然,這裡要排除像共享單車這樣的情況,因為押金已經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了。

除此之外,實業領域用所謂的共享經濟也好,其他的經濟也好,它的外部性沒有那麼強,它的損失都侷限在一定程度內。

但是在金融領域,你是用別人的錢來做這件事,用公眾的錢加了槓桿來做這件事,如果出險的話,就不是這幾個人的問題,而是系統性的問題了。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這也是為什麼任何一個傳統上做金融的人,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上任何一個新業務之前,首先都會問一個問題:到底有沒有風險。

他首先不會問這能不能賺錢。所以你看所有的銀行上新業務,上新項目,都比較慢。

可是做互聯網的思維方式完全不一樣。

比如你看,這些年互聯網創新提倡的也都是精益創業、小步快跑,也就是做項目的時候,第一個首先要看這個東西做完了扔出去,讓老百姓去試試,讓市場先看看。

管他有棗沒棗,先打一竿子,看老百姓歡迎不歡迎。不歡迎大不了不做了,或者我再去改。

但做金融也這麼去試,社會成本就會很大。當然如果你的產品闖出來、成功了還好,但是很多東西都失敗了。

一個例子,就是P2P,在中國現在可以說是完全變成了這兩年最大的一個金融風險,一直在治理。它給老百姓帶來的損失,有的就是家破人亡。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再舉個例子,支付寶的相互寶。

相互寶從理念上來說,是非常先進的。但是跟《保險法》是違背的,《保險法》要求你必須先花錢買產品,然後對你進行保險保障。這樣的話,有大數定律、有統計學來做精算,我就知道這個產品會不會賺錢。

但是相互寶不一樣,它是說你先進來,出了險以後,大家再分攤費用。你不知道你以後會分多少,這個是違反《保險法》的,後來叫停了。

叫停以後,它改了名字,變成了一個網絡互助產品,後來又出現很多的糾紛。

互聯網金融的創業者,有沒有考慮風險?

我的答案是,很少考慮。他先想的是,這事我能不能賺錢,或者我這個理念好不好,能不能靠大家一塊來實現。

如果你要做的是一個大眾金融產品,這種思維一定有問題。

要知道,對整個的互聯網金融來說,還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一個金融週期是長於經濟週期的。在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的測試之前,很多互聯網金融產品會有很大的風險。

比如像咱們現在很多互聯網金融機構都說,你看我能實現“310”,也就是三分鐘放款、一分鐘到賬、零個人審核,而且壞賬率還非常低,零點幾。

但是你要知道這些東西都是在一個流動性充足的環境下做的,它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的測試,一旦在流動性不好的情況下,就可能會出現大面積無法還款的情況,導致一個產品的失敗,甚至把整個體系都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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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宣稱要發行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Libra,

Facebook在白皮書裡號稱,Libra現在的技術能支持每秒1000筆交易,每筆交易完成需要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

這個數字聽起來你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你可以對比一下:比特幣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等待60分鐘。

即便如此,Libra現在這個速度,做支付仍然不理想。

當然,每秒1000筆的交易,應該是Facebook設定的一個目標,其實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所在Libra的代碼發佈後,也下載了它的代碼,搭建了同樣的環境,去做了測試。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像Facebook這麼大的公司,是不是也有能力和意願去承擔社會責任、關注金融的安全和穩定性呢?

我的理解是, 在金融這個領域,互聯網創業者,哪怕是像Facebook這樣大的互聯網公司,也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

這些年的互聯網創新,不管是共享經濟也好,互聯網思維也好,其實都是奔著走獨角獸的模式去的,要麼做大,成為一個壟斷企業,要麼做死。

這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成本,死了的話,不管是社會資本也好,風險資本也好,投資者融來的錢,實際上最後都損失了。

先不說獨角獸這種模式是不是好,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但是如果說你用同樣的思路來做金融的話,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它的外部性特別強。

金融這個領域和其他的行業不一樣,非金融領域的項目出現損失,會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當然,這裡要排除像共享單車這樣的情況,因為押金已經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了。

除此之外,實業領域用所謂的共享經濟也好,其他的經濟也好,它的外部性沒有那麼強,它的損失都侷限在一定程度內。

但是在金融領域,你是用別人的錢來做這件事,用公眾的錢加了槓桿來做這件事,如果出險的話,就不是這幾個人的問題,而是系統性的問題了。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這也是為什麼任何一個傳統上做金融的人,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上任何一個新業務之前,首先都會問一個問題:到底有沒有風險。

他首先不會問這能不能賺錢。所以你看所有的銀行上新業務,上新項目,都比較慢。

可是做互聯網的思維方式完全不一樣。

比如你看,這些年互聯網創新提倡的也都是精益創業、小步快跑,也就是做項目的時候,第一個首先要看這個東西做完了扔出去,讓老百姓去試試,讓市場先看看。

管他有棗沒棗,先打一竿子,看老百姓歡迎不歡迎。不歡迎大不了不做了,或者我再去改。

但做金融也這麼去試,社會成本就會很大。當然如果你的產品闖出來、成功了還好,但是很多東西都失敗了。

一個例子,就是P2P,在中國現在可以說是完全變成了這兩年最大的一個金融風險,一直在治理。它給老百姓帶來的損失,有的就是家破人亡。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再舉個例子,支付寶的相互寶。

相互寶從理念上來說,是非常先進的。但是跟《保險法》是違背的,《保險法》要求你必須先花錢買產品,然後對你進行保險保障。這樣的話,有大數定律、有統計學來做精算,我就知道這個產品會不會賺錢。

但是相互寶不一樣,它是說你先進來,出了險以後,大家再分攤費用。你不知道你以後會分多少,這個是違反《保險法》的,後來叫停了。

叫停以後,它改了名字,變成了一個網絡互助產品,後來又出現很多的糾紛。

互聯網金融的創業者,有沒有考慮風險?

我的答案是,很少考慮。他先想的是,這事我能不能賺錢,或者我這個理念好不好,能不能靠大家一塊來實現。

如果你要做的是一個大眾金融產品,這種思維一定有問題。

要知道,對整個的互聯網金融來說,還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一個金融週期是長於經濟週期的。在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的測試之前,很多互聯網金融產品會有很大的風險。

比如像咱們現在很多互聯網金融機構都說,你看我能實現“310”,也就是三分鐘放款、一分鐘到賬、零個人審核,而且壞賬率還非常低,零點幾。

但是你要知道這些東西都是在一個流動性充足的環境下做的,它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的測試,一旦在流動性不好的情況下,就可能會出現大面積無法還款的情況,導致一個產品的失敗,甚至把整個體系都拖垮。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說回Libra。

Libra的雙層運營體系,也就是Libra協會授權別的機構去做,類似授權經銷商去做,而這些經銷商很可能也會扮演做市商的角色。

做市商是什麼意思呢?

一方面,Libra買賣的時候中間會有價格波動,做市商可以通過買賣的價差來套利;但是當流動性不好的時候,理論上來說,做市商要平滑流動性。

但是,如果在真正流動性吃緊的情況下,按照市場的歷史經驗來講,做市商一定會跑,他不會去管你。依靠這種第三方機構來做市場的安排,其實風險是很大的。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納入監管框架,進入正常的監管軌道,對Libra非常必要。我們也需要做好Libra在國際貨幣體系中,成為一個重要角色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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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宣稱要發行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Libra,

Facebook在白皮書裡號稱,Libra現在的技術能支持每秒1000筆交易,每筆交易完成需要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

這個數字聽起來你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你可以對比一下:比特幣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等待60分鐘。

即便如此,Libra現在這個速度,做支付仍然不理想。

當然,每秒1000筆的交易,應該是Facebook設定的一個目標,其實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所在Libra的代碼發佈後,也下載了它的代碼,搭建了同樣的環境,去做了測試。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像Facebook這麼大的公司,是不是也有能力和意願去承擔社會責任、關注金融的安全和穩定性呢?

我的理解是, 在金融這個領域,互聯網創業者,哪怕是像Facebook這樣大的互聯網公司,也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

這些年的互聯網創新,不管是共享經濟也好,互聯網思維也好,其實都是奔著走獨角獸的模式去的,要麼做大,成為一個壟斷企業,要麼做死。

這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成本,死了的話,不管是社會資本也好,風險資本也好,投資者融來的錢,實際上最後都損失了。

先不說獨角獸這種模式是不是好,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但是如果說你用同樣的思路來做金融的話,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它的外部性特別強。

金融這個領域和其他的行業不一樣,非金融領域的項目出現損失,會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當然,這裡要排除像共享單車這樣的情況,因為押金已經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了。

除此之外,實業領域用所謂的共享經濟也好,其他的經濟也好,它的外部性沒有那麼強,它的損失都侷限在一定程度內。

但是在金融領域,你是用別人的錢來做這件事,用公眾的錢加了槓桿來做這件事,如果出險的話,就不是這幾個人的問題,而是系統性的問題了。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這也是為什麼任何一個傳統上做金融的人,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上任何一個新業務之前,首先都會問一個問題:到底有沒有風險。

他首先不會問這能不能賺錢。所以你看所有的銀行上新業務,上新項目,都比較慢。

可是做互聯網的思維方式完全不一樣。

比如你看,這些年互聯網創新提倡的也都是精益創業、小步快跑,也就是做項目的時候,第一個首先要看這個東西做完了扔出去,讓老百姓去試試,讓市場先看看。

管他有棗沒棗,先打一竿子,看老百姓歡迎不歡迎。不歡迎大不了不做了,或者我再去改。

但做金融也這麼去試,社會成本就會很大。當然如果你的產品闖出來、成功了還好,但是很多東西都失敗了。

一個例子,就是P2P,在中國現在可以說是完全變成了這兩年最大的一個金融風險,一直在治理。它給老百姓帶來的損失,有的就是家破人亡。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再舉個例子,支付寶的相互寶。

相互寶從理念上來說,是非常先進的。但是跟《保險法》是違背的,《保險法》要求你必須先花錢買產品,然後對你進行保險保障。這樣的話,有大數定律、有統計學來做精算,我就知道這個產品會不會賺錢。

但是相互寶不一樣,它是說你先進來,出了險以後,大家再分攤費用。你不知道你以後會分多少,這個是違反《保險法》的,後來叫停了。

叫停以後,它改了名字,變成了一個網絡互助產品,後來又出現很多的糾紛。

互聯網金融的創業者,有沒有考慮風險?

我的答案是,很少考慮。他先想的是,這事我能不能賺錢,或者我這個理念好不好,能不能靠大家一塊來實現。

如果你要做的是一個大眾金融產品,這種思維一定有問題。

要知道,對整個的互聯網金融來說,還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一個金融週期是長於經濟週期的。在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的測試之前,很多互聯網金融產品會有很大的風險。

比如像咱們現在很多互聯網金融機構都說,你看我能實現“310”,也就是三分鐘放款、一分鐘到賬、零個人審核,而且壞賬率還非常低,零點幾。

但是你要知道這些東西都是在一個流動性充足的環境下做的,它沒有經過一個完整的金融週期的測試,一旦在流動性不好的情況下,就可能會出現大面積無法還款的情況,導致一個產品的失敗,甚至把整個體系都拖垮。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說回Libra。

Libra的雙層運營體系,也就是Libra協會授權別的機構去做,類似授權經銷商去做,而這些經銷商很可能也會扮演做市商的角色。

做市商是什麼意思呢?

一方面,Libra買賣的時候中間會有價格波動,做市商可以通過買賣的價差來套利;但是當流動性不好的時候,理論上來說,做市商要平滑流動性。

但是,如果在真正流動性吃緊的情況下,按照市場的歷史經驗來講,做市商一定會跑,他不會去管你。依靠這種第三方機構來做市場的安排,其實風險是很大的。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納入監管框架,進入正常的監管軌道,對Libra非常必要。我們也需要做好Libra在國際貨幣體系中,成為一個重要角色的準備。

為什麼說互聯網的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

區塊鏈解決特定場景下的信任成本、交易成本、監管成本、治理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問題;數字貨幣解決貨幣數字化的問題,也就是金融本身的問題。

這兩個事,先分開來看,定好各自的邊界,然後再做融合,這樣就不會有太多困擾了。

深圳前海今年到明年,會建好信息化的基礎設施,包括前海雲、5G通信網、區塊鏈和不同領域和場景的應用支撐平臺。

我們的“雲+網+鏈+平臺”,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前海的企業、政府部門在其之上部署交易和管理的“智能合約”,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政府部門對企業的管理(目前重點考慮的是給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補貼)高效、低成本運轉。

我們的思路是:先用“可擴展的區塊鏈技術”解決它能解決、該解決、適合解決的問題,待DCEP出來後,直接在場景中應用就好了。

鏈是鏈,是技術領域的問題;幣是幣,是金融領域的問題。在這個時期,在特定的環境下,兩者先劃邊界再結合,才是可行之路。

ps:前海剛設立本地的金融監管機構;前海的信息與通信基礎設施會快速完善;前海註冊的企業數超過18萬家,在未來一段時間裡“上雲上鍊”企業數線性增長;前海承擔人民幣國際化、深港合作、自由貿易試驗區等一系列國家使命。

先行先試的創新之事,我們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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