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貸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的區別在哪裡?你是否有時也在思考他們 的異同,請您請看下面分解。 小額貸款公司與消費金融公司的定義 小額貸款公司
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 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 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 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 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者的區別是什麼? 最大的區別是小額貸款公司不是金融機構,由各地政府的金融辦監 管。消費金融公司屬非銀行金融機構。歸央行和銀監會監管,另外金 融機構可以享受同行業拆借,可以納入央行徵信系統等優待政策。
具體區別如下
一:消費金融公司:
監管機構:銀監會
企業性質:金融機構
業務內容:
辦理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
辦理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
辦理信貸資產轉讓;
境內同業拆借;
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
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與消費金融相關的諮詢、代理 業務;
代理銷售與消費貸款相關的保 險產品;
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銀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服務對象:個人
營業範圍:不得在註冊地所在行政區域之外不得跨區縣經營 營業範圍 開展業務
監督管理:
①資本充足率不低於 10%;
②同業拆入資金比例不高於資本總額的 100%
③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於低於 100%;
④投資餘額不高於資本總額的淨額的 20%;
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 5 倍 (利率不超過基準利率的 4 倍)
二:小額貸款公司
監管機構:金融辦
企業性質:非金融機構
業務內容:
辦理各項小額貸款
其他經批准的業務
服務對象:個人、個體戶、中小企業等
營業範圍:不得跨區縣經營,
監督管理:
①有些地區對三農方面的貸款餘額有比率要求;
②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100%;
③融資餘額不得超過資本50%;
貸款額度: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資本淨額的 3%~20%
二者的業務範圍存在交叉嗎
各地小額貸款管理辦法沒有規定限制小額貸款公司不可以做個人耐 用品消費信貸業務,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個人耐用品消費信貸業務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依靠完善的信用體系來提高業務速度和質量,規模化的發展是盈利的基礎。而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範圍一般都限制在所 註冊的區(縣)以內,不適合規模化發展。幾乎所有的小額貸款公司 都不經營跟人耐用品消費貸款。(據瞭解目前只一家日本零售業的小 額貸款公司有個人耐用品消費貸款業務。)
消費金融公司雖然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但是由於受到管理辦法的限制 並不能從事小額貸款公司的一般小額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