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還逾10億*ST升達控股股東不服判決上訴,華寶信託:其惡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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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朱萬平 每經編輯:張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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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朱萬平 每經編輯:張海妮

需還逾10億*ST升達控股股東不服判決上訴,華寶信託:其惡意拖延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每日經濟新聞資料圖)

*ST升達(002259,SZ)控股股東四川升達林產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升達集團)與華寶信託間逾10億元的金融借款糾紛,又有了新的劇情。

7月23日晚,*ST升達公告稱,與華寶信託金融借款糾紛,升達集團以及江昌政(升達集團創始人)不服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升達集團給出的理由為,該判決存在遺漏當事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導致認定基本事實不清。

對於升達集團的該說法,7月24日,華寶信託有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予以駁斥。“升達集團及江昌政的上訴請求,無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一審程序中已充分查明事實,不存在違反法定程序情形。”該人士還稱,“升達集團的上訴行為,純粹是為了惡意拖延本案判決生效的時間。”

升達集團起訴華寶信託

7月初,升達集團收到判決書,被判償還華寶信託逾10億元金融借款。最新的情況是,升達集團表示不服,提起上訴,請求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

升達集團給出了理由,認為在上述金融借款糾紛案件中,北京鑫聚寶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灃沅弘(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必須共同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但原判決未依法通知其參加訴訟,遺漏當事人,屬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升達集團稱,原判決遺漏當事人直接導致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符合法規相關情形,應當裁定發回重審。

升達集團與華寶信託的逾10億元金融借款糾紛,與2016年底*ST升達向升達集團剝離家居森林等資產有關。為籌措9.41億元現金對價,升達集團以質押所持*ST升達股權的形式,向華寶信託借款14億元。

對升達集團方面的上訴,華寶信託有關人士回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截至目前,我司尚未收到法院寄發的上訴狀副本。”

“我司認為,公告所披露的升達集團及江昌政的上訴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公告提及的上訴事實及理由,在本案一審程序中已經充分查明,不存在違反法定程序情形。”華寶信託有關人士迴應說:“我司認為,升達集團及江昌政的上訴行為,純粹是為了惡意拖延本案判決生效的時間。”

升達集團與華寶信託間的訴訟糾紛,或關係到*ST升達的最終歸屬。目前,升達集團將所持的絕大部分股票均質押於華寶信託。按照法院原判決,如果升達集團不能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歸還華寶信託逾10億元借款,華寶信託有權拍賣、變賣上述質押的股票,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如果華寶信託處置質押股票可能影響到公司控制權的變動,可能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變更。”*ST升達公告中也稱。

升達新實控人:無法確定何時能解決資金佔用問題

質押*ST升達股權給華寶信託時,*ST升達的股價約在10元/股。而截至7月24日收盤,其股價僅為2.04元/股。

早前,*ST升達股價曾連續跌停。“當時股價連續跌停,質押在華寶信託處的股票接近爆倉,華寶信託通知我們填倉。”*ST升達原實控人江昌政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為籌措資金,其從一些小貸公司借了不少錢,“有2億元給了華寶信託用於填倉”。

為借錢,江昌政還以*ST升達對升達集團的借款進行違規擔保,並從*ST升達處“拿錢”填坑。*ST升達賣家居森林資產所獲得的近10億元現金,以及募集賬戶內的資金,多數均被升達集團違規佔用。

*ST升達近日還披露,截至今年7月15日,升達集團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約11.67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8.08%;另外,存在10筆交易可能涉及升達集團佔用公司資金,在繼續核查中,金額總計2.39億元。

“原實控人凌駕於內控之上。”*ST升達公告還披露,繞過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上市公司為升達集團對外借款,違規擔保餘額為2.34億元。

今年1月,江昌政終於將升達集團實控權轉讓給保和堂方面,而保和堂實控人單洋也成為*ST升達新實控人。彼時,保和堂承諾在今年3月31日前解決不低於4億元的資金佔用,在6月30日前解決剩餘所有升達集團對公司的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

到目前,保和堂未能兌現承諾。對於原因,保和堂將其歸咎於“由於不可控因素的出現”。這其中主要的“不可控因素”便有與華寶信託的訴訟糾紛。保和堂還稱,正積極與華寶信託等升達集團債權人進行溝通,避免由於債務糾紛造成上市公司的實控權變動。

“在上述問題解決後或有明確預期時,保和堂將及時解決升達集團對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問題。”*ST升達公告稱。

不過,今年7月12日,單洋在*ST升達公開致歉會上曾稱:“(解決)佔用問題的具體解決時間,目前無法確定。”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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