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金健米業 法律 農林牧漁業 財經 證券時報 2017-04-2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股東權益變動系公司實際控制人長沙市糧食局將其持有的湖南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糧食集團)53%的股權直接移交給長沙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長沙市國資委),不涉及要約收購。

本次股東權益變動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控股股東不變。

一、本次股權移交的基本情況

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健米業)於2017年4月7日收到控股股東湖南金霞糧食產業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湖南糧食集團《關於完成股東變更工商登記的通知》,根據《湖南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資分開政企分開工作的通知》(長政辦函[2017]10號)的文件要求,長沙市糧食局將其持有的湖南糧食集團53%的股權直接移交給長沙市國資委(以下簡稱本次權益變動),且股權變更的手續也已完成。

本次權益變動前,長沙市國資委未持有金健米業股份,長沙市糧食局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間接持有金健米業股份合計為143,350,051股,佔金健米業總股本的22.34%。

本次權益變動後,長沙市國資委間接持有金健米業股份合計為143,350,051股,佔金健米業總股本的22.34%。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長沙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構性質:機關

負責人:胡政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430100765613925L

機構地址:長沙市嶽麓區嶽麓大道218號市政府二辦公樓

郵政編碼:410007

聯繫電話:0731-85480988

傳真:0731-85480911

長沙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按照"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權利、義務與責任相統一"的原則,代表長沙市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依法行使對市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能,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的地方國資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所監管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所監管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二)依照規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派出國有股產權代表或董事(監事),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起草、擬定工作;制定監管範圍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區、縣(市)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管理有關的行業管理辦公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

(七)履行出資人的其他職責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所涉及後續事項

1、本次股權移交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未發生變化,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實際控制人由長沙糧食局變更為長沙市國資委。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股權及控制關係如下: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長沙市國資委編制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由公司代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詳見公司於2017年4月18日登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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