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收狗 犬主被強制送醫

精神病 西安 華商報 2019-06-22
警方收狗 犬主被強制送醫

6月18日,陝棉11廠小區一長期飼養大狗的住戶被徹底查處。原因是狗被警方收走了,犬主因患有精神疾病也被強制送醫了。

據公安新城公局太華路派出所副所長王鵬介紹,近期,接到多起投訴,均指向陝棉11廠一飼養戶,說該犬主經常放任狗在小區亂竄,對小區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隱患。

經民警兩次登門查處,瞭解到該飼養主是一女士,39歲,獨居,家中飼養了兩隻大狗、兩隻小狗,均未給狗辦手續。民警上門時,總是遭到犬主的阻撓。正當警方商量對策如何捕抓4只狗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6月16日晚,這名犬主在該小區放了一把火,故意去燒一箇舊沙發,幸虧沒完全燒起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而在6月17日早上,該犬主又砸了小區兩輛小轎車的玻璃。經民警進一步瞭解,該犬主姓孫,患有精神疾病,跟她的家人取得聯繫後,家人特別書面寫了一份說明,表示其的確患有精神疾病,家人無法再監護下去。因孫某無民事行為能力,6月17日晚,公安新城分局連夜完成了“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審批手續。

6月18日上午9時,公安新城分侷限養辦與太華路派出所聯合執法,“我們先去將犬主孫某控制,控制前,陝棉11廠社區事先協調好了120車,但沒想到4條狗特別護主,都撲上來撕咬人,民警現場只捕抓到了3只,還有一隻大狗跑了,目前正在捕抓中。”據新城警方介紹,孫某間歇性發病,她自己也控制不住,強制送醫對她來講也是最好的選擇,這些狗也都是孫某收留的流浪狗。

西安市公安侷限制養犬辦公室負責人強調說,依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規定,個人申請養犬登記的,必須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才可,也希望廣大市民積極監督舉報,讓人狗相處更加和睦、讓生活環境更加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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