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漫威的《驚奇隊長》正在熱映。
儘管週末三天就斬獲了近6億的票房,但週六漲幅卻是極低,而週日跌幅又是近年漫威電影裡最高的一部。
口碑評分也創造了漫威電影的新低。
不過,儘管3月的《驚奇隊長》不算非常成功,但在4月份還有另外一部《驚奇隊長》要跟大家見面。
嗯,說的就是DC的《雷霆沙贊》。
Captain Marvel
有童鞋就問了,DC的沙贊原本的名字不是叫做“神奇隊長”嗎?怎麼是驚奇隊長了?
其實,沙贊原本的名字就是Captain Marvel,與漫威的驚奇隊長Captain Marvel是一樣的。
不過在10多年前,國內美漫粉引入美國漫畫時,為了將了兩者作為區分,因此DC這邊的Captain Marvel被翻譯成“神奇隊長”。
而漫威那邊的Captain Marvel則被翻譯成“驚奇隊長”。
所以,改名之前的沙贊跟驚奇隊長,英文名稱都是Captain Marvel,可以說是完全的同名。
那麼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為什麼他們的名字都是一樣的呢?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話說在20世紀40年代,正屬美國漫畫的黃金時代。
福西特公司看到DC的超人大火,於是以超人為原型創造出驚奇隊長(Captain Marvel)這個角色。
驚奇隊長一經推出就大受歡迎,漫畫銷量甚至一度高過超人。
因為當時人氣爆棚,所以驚奇隊長還推出了電影,成為電影史上第一個擁有真人電影的超級英雄。
不過好景不長,DC看到這個驚奇隊長把自家親兒子的風頭都搶了,而且明明自己這邊的才是原型,氣得把福西特告上了法庭。
官司雖然曠日持久,但最後福西特敗訴並賠償DC 40萬美元,後來因為官司加上漫畫市場的萎縮,福西特公司將整個漫畫部門裁掉,驚奇隊長也被雪藏。
而在DC跟福西特互掐的時候,漫威一聲不吭地旁觀,並且也創造出一個名為“驚奇隊長”(Captain Marvel)的角色。
嗯,漫威的初代驚奇隊長其實也是個漢紙,現在銀幕上大家看到的妹紙其實是二代驚奇隊長。
之後,漫威迅速註冊了漫畫商標,使得這名角色得到了法律的保護。
從Captain Marvel到Shzam
時間來到70年代,DC從福西特手裡得到了驚奇隊長這名角色的版權。
但鑑於商標已經被漫威註冊了,所以對外宣傳一直都不能使用Captain Marvel這個名號(否則即觸犯美國法律)
這樣一來,導致DC每次要推廣自己旗下的Captain Marvel時,只能使用他的口號Shazam來代替。
隨著時代的發展,DC逐漸意識到自己旗下這個“Captain Marvel”的商業價值,因此有打算將其開發的意願。
但因為商標已經被漫威註冊了,因此推行這名英雄可以說是諸多不便。
終於,在2011年的“閃點悖論”大事件後,DC的驚奇隊長(Captain Marvel)正式改名為“沙贊”(Shazam)。
至此,驚奇隊長(Captain Marvel)這個名號就完全只屬於漫威的這位大姐頭了~
或許會有人覺得漫威這樣不太光明磊落。
但實際上商業鬥爭便是如此殘酷,如何讓自己利益最大化才是成功的體現。
不得不說漫威的市場頭腦還是很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