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錦文:'一五'計劃如何全面擴張了國有經濟?


劇錦文:'一五'計劃如何全面擴張了國有經濟?

新中國建立之初,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十分低下,現代工業所佔比重很低,而且重工業尤其落後。根據美國學者A.埃克斯坦(1975)的一項比較研究,1952年我國經濟無論在總量還是一些重要工農產品的產量,不僅遠遠低於當時比較發達的日本和蘇聯,也低於印度。

這種狀況顯然不能滿足新中國領導者們發展經濟與加強國防建設的期許。在蘇聯政府的幫助下,中國選擇了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道路。當時,我國資本供給嚴重不足的條件下,惟有依靠國家作為投資主體,藉助政府強大的配置能力將大量分散資金集中起來,重點發展重化工業這一條道路。1953年,我國轉入大規模經濟建設時期,開始制訂並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與此同時,我們快速地推進了“一化、三改”。在這樣的背景下,國有經濟不僅通過政府投資得到進一步壯大,承擔了國家經濟建設的重任,同時也成為從產權層面改造私營工商業,並將私有資本納入國家計劃的重要工具。

從1953年開始,我國進入大規模經濟建設時期。1953—1957年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在經濟建設方面的基本任務是:1.建立和擴建電力工業、煤礦工業和石油工業;建立和擴建現代化的鋼鐵工業、有色金屬工業和基本化學工業;建立製造大型金屬切削機床、發電設備、冶金設備、採礦設備和汽車、拖拉機、飛機的機器製造工業。2.相應地建設紡織工業和其他輕工業,建設為農業服務的中小型工業企業。3.隨著國民經濟的高漲,相應地發展運輸業和郵電業,主要是鐵路的建設,同時發展內河和海上運輸,擴大公路、民用航空和郵電事業的建設。4.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根據需要和可能,逐步地擴展公私合營企業。

為了實現這些目標,政府主要採取在這些部門直接創辦國有企業和將私營工商企業逐步國有化的辦法。政府創辦的國有企業主要集中在基礎產業和重化工業領域,對私營工商企業的逐步國有化則主要集中在具有較強競爭性的輕工業領域,主要辦法是先實行公私合營,然後再轉變為完全國營。

重點建設694個項目

根據“一五”計劃的安排,五年內國家對經濟事業和文化教育事業的總支出數為766.4億元。在總支出中,用於各產業部門的基本建設投資為427.4億元,佔總支出的55.8%。其中,基本建設投資的重點在工業和運輸郵電部門,兩項合計為330.6億元,佔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77.4%。而在工業基本建設投資中,重工業部、燃料工業部和機械工業部合計投資202.1億元,佔75.9%。

這些基本建設投資主要是用於創建新的國有企業。根據計劃要求,五年內工業方面重點建設限額以上的694個建設項目。

首先,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根據“一五”計劃的安排,5年內國家對工業部門的支出為313.2億元,佔到40.9%。在工業總支出中,用於基本建設的投入為248.5億元,佔58.2%;在整個工業的基本建設投資中,又強調重工業的投入。其中分配給重工業、燃料工業、機械工業等部門的投資分別為64.9億元、67.9億元和69.3億元,佔整個工業基建投資的比重分別為24.4%、25.5%和26%,三項合計為202.1億元,所佔比重高達75.9%。這些投入合計佔到我國“一五”時期財政總收入的19.1%。

其次,在重工業中,投入更集中於重點建設項目。在重化工業領域,中央重點圍繞限額以上的694項工業項目和蘇聯援建的156項的建設進行。根據國家計劃委員會關於五年計劃草案的說明,“一五”時期限額以上工業建設單位共694項。在新建的455個項目中,蘇聯設計的123個;改建的220個項目中,蘇聯設計的22個;恢復的19個項目均為國內設計。可見我國從“一五”時期開始實施的工業化戰略,與老牌資本主義國家以市場為導向、從輕工業開始的工業化模式相比,則是以政府主導的、重化工業為核心的“蘇聯式”工業化。

“156項”工程

“156項”工業建設工程是指1950年到1955年期間,當時的蘇聯政府答應幫助中國建設的一批工業項目。“一五”計劃明確規定整個工業化建設將以“156項”為核心展開。實際上它是整個20世紀50年代中國大陸工業化進程的標誌,它起於國民經濟恢復時期,貫穿於第一個五年計劃和第二個五年計劃時期。

這“156項工程”,實際施工的為150項,其中在“一五”計劃期間開工的有146項。其工業建設的特點是從國防工業、機械工業、電子工業、化學工業、能源工業等方面比較先進技術的引進,不僅填補了大量工業空白,奠定了基礎工業發展的基礎;而且也改善了我國區域經濟分佈的不平衡狀況,加快了中西部地區的工業化進程。因此習慣上將其稱之為工業化奠基之役。

從“156項”產業構成的選擇來看,主要分為五個部分:國防工業共44項,冶金工業共20項,能源工業52項,機械工業24項,化學工業和輕工業共10項。

從地區佈局來看,特別是能源工業和機械工業的分佈是比較均衡的,照顧到內地發展的需要。

從行業來看,冶金工業完成投資46.61億元,新增固定資產38.13億元;化學工業完成投資13.61億元,新增固定資產8.75億元;機器製造工業完成投資38.47億元,新增固定資產30.25億元;煤炭工業完成投資35.55億元,開工建設的新礦井共194處,設計生產能力7537萬噸;建材工業則主要新建了山西大同、甘肅永登、新疆烏魯木齊、雲南昆明、四川江油、河南洛陽6個水泥廠,湖南株洲和河南洛陽兩個平板玻璃廠。紡織工業國家安排投資15.56億元,實際完成投資17.05億元。

在交通運輸方面,新建鐵路33條,恢復鐵路3條,新建、修復鐵路幹線、複線、支線和企業專用線約1萬公里,寶成、鷹廈鐵路建成通車。1957年武漢長江大橋的建成,使得北京至廣州鐵路全線貫通。民用航空在此期間也獲得迅速發展。

從投資效益看,“一五”時期的政府投資效率是可值得肯定的。一是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率高;二是建設週期短,投產率高;三是重點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好;四是投資效果係數高。“一五”時期,全民所有制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為511.58億元,新增國民收入319億元,投資效果係數為0.52,高於同期的發達國家。從“一五”計劃執行的結果看,政府的基本建設投資完成588.5億元,年均完成投資都超過三年恢復時期所完成投資的總和,其中屬於中央政府直接管理項目的投資佔82%,地方政府佔18%。“一五”期間,國家財政收入總計1354.9億元,而預算內的基本建設投資則佔了39.2%,這在當時工業化水平低、剩餘少的條件下確實是很高的。

由此可見,在“一五”時期,通過國家投資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國營經濟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微觀基礎和國家工業化的建設主體。

私營工商業的國有化

建國伊始,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採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鼓勵和指導它們逐步轉變為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進入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速度不斷加快,到了1956年底,資本主義工商業已經基本實現了國有化。

在當時的理論水平和認識水平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必然要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其本質就是對私營工商業實行國有化,只不過是如何實施,用多長時間實施的問題。就這個問題,其實毛澤東早期認為這是一個是不能急的事。

1953年9月7日,毛澤東邀集民主黨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談,他在會上談了他對資本主義改造的如下設想:第一,“經過國家資本主義,完成由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改造。”第二,“穩步前進,不能太急。將全國私營工商業基本上引上國家資本主義軌道,至少需要3年至5年的時間,因此不應該發生震動和不安。”“至於完成整個過渡時期,即包括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基本上完成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則不是三五年所能辦到的,而需要幾個五年計劃的時間。”第三,“實行國家資本主義,不但要根據需要和可能,而且要出於資本家的自願,因為這是合作的事業,既是合作就不能強迫,這和對地主不同。”

然而,由於在執行過渡時期總路線方面進展順利,特別是從1955年的5月到10月,農業合作化達到了高潮,這就為加速對資改造創造了條件。七屆六中全會結束後,毛澤東立即著手部署加快對資改造的步伐。1955年11月1日至21日,全國工商聯首屆執委會舉行第二次會議,號召工商業者積極接受社會主義改造。中央工作會議和全國工商聯執委會議之後,全國各地迅速掀起了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高潮。

對資本主義工業的改造從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就已開始,進入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後,政府延續了恢復時期的政策措施,並不斷加快對私營工商業國有化的步伐。

早期的改造是先由政府或國營企業向私營企業加工定貨、統購包銷,將私營企業從外部,即從流通領域同國營經濟聯繫起來,這種方式也稱國家資本主義的低級形式。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對資改造以低級形式為主。進入“一五”時期,特別是隨著政府完成了對金融、批發商業的控制,對農產品實行統購統銷政策以後,對私營工商企業的外部控制進一步加強,包括對私營企業的合同管理和加強企業內部工人的監督等。

對資改造的高級形式是從1955年底開始,到1956年底結束,先後僅用了一年時間。所謂高級形式就是由政府或國營企業以投資入股的方式與私營企業在內部的產權層面上進行結合,即公私合營。到了1956年底,有99%的私營企業實現了公私合營。由於資方在公私合營企業中已經失去了控制權,所以,實際上公私合營企業就已經變成了“準國有企業”了。

1956年初,全國原有資本主義工業88000餘戶,到年底,已有99%實現了公私合營,組成了33000多個公私合營企業;同時有48200多戶個體手工業者也參加了公私合營。

從1956年以後,政府就對公私合營企業完全按照國營企業的計劃模式管理,其生產任務、原材料、人員配備,以及產品的銷售完全納入國家的計劃。自此,私營工商業徹底從我國經濟中消失了,國有經濟也因此而實現了在微觀經濟層面的全面擴張和佔領。然而,伴隨著私營工商業的消退,市場機制也就難以發揮調節和糾錯作用,這可能是造成此後中國經濟運行多次失範的重要體制原因。

(本文摘自《國企70年》書稿)

圖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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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70年》一書由企業觀察報社聯合中國經濟史學會、中國發展出版社和國研智庫書院共同策劃,將於2019年9月正式出版。本書系統回答了“國企是什麼”“國企從哪裡來”“國企到哪裡去”三個終極之問,是新中國首部完整的國有企業發展史,和國企員工必備的工具書。(封面為示意圖)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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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錦文


劇錦文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國民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中國發展戰略學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寧波市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工商大學、浙江財經學院兼職教授,浙江萬里學院客座教授,第八屆北京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顧問,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第一屆專家顧問委員會顧問,中國社會科學院廉政研究中心理事。

研究領域包括公司治理、國有經濟、民營經濟、當代中國經濟發展等。曾出版《國有企業:產業分佈與產業重組》《中國經濟:路徑與政策》《國有企業、上市公司與資本市場》《企業與公司治理理論研究》等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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