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黨政機構改革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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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8月15日舉行的雲南省深化黨政機構改革總結會議獲悉,我省黨政機構改革任務已全面完成,取得重要成果和顯著成效,新組建和重新組建省級機構23個,調整優化領導管理體制和職責機構28個,理順47項長期存在的部門職責交叉、關係不順事項。

機構改革啟動以來,我省各地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始終堅持黨對機構改革的全面領導,堅持全省“一盤棋”思想,加大統的力度、明確改的章法、做好人的工作、執行嚴的紀律,抓深做實各階段工作。

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機構職能體系更加完善。我省加強黨對深化改革、依法治省、經濟、國家安全、網絡信息、外事、機構編制、軍民融合、審計、教育、農業農村、巡視巡察等重大工作的領導,充實了各級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機關黨建等部門的職責配置。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組建各級監察委員會,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理順黨政機構職責關係,調整了相關黨政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強化了黨的職能部門歸口協調本系統本領域重大工作職能。通過改革,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得到提高,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發揮。

推動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各級機構履職運行更加順暢。我省以推動各級機構職能實現整體性重構為著力點,圍繞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機構職能體系,加強和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農村、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機構職能。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應急管理、公共安全、退役軍人事務等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領域完善了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理順了體制機制。通過“三定”合理確定各級各部門的職責權限,重新界定和明確部門間職責分工;對確需多個部門管理的事項,儘可能明確各自職責邊界,確定牽頭部門,分清主次責任和主辦協辦關係。

認真落實主要機構設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的改革要求,構建起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工作體系。我省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認真落實地方主要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的改革要求,著力構建上下貫通、運行順暢、充滿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體系,省、州(市)、縣(市、區)三級主要機構設置同中央保持了基本對應,機構數量全部控制在中央規定的限額內,各類機構編制總體實現精簡,做到了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量兩個不突破。同時,對各級各類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臨時機構、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進行了全面清理規範,積極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機構編制管理的剛性約束得到強化。在確保主要機構職能上下基本對應前提下,還充分考慮省情實際,圍繞更好適應雲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需要,以及推進脫貧攻堅、滇中引水、數字經濟、對外開放、禁毒戒毒、社會治理、強邊固防等全局性戰略性重點工作,因地制宜設置機構。

我省還同步推進相關領域機構改革,對各級人大、政協專門委員會及工作委員會進行了統籌優化,持續深化群團組織改革,同步推進各級涉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整合劃轉,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改革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全省各級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現政事分開。推動建立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服務體制,把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納入州(市)、縣(市、區)機構改革統籌,鄉鎮(街道)的職能職責進一步優化,較好地保證了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統籌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基層綜合執法體制創新,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把深化機構改革同“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有機結合起來,在縣一級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充分向基層放權,有效解決審批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

在機構改革中,我省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妥善解決部分單位和部門因機構改革造成的超編超職數問題,把保持幹部隊伍職工穩定作為機構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做到了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幹勁不減,確保了機構改革各項工作一環一環紮實推進、一項一項精準落實。 (記者 陳曉波)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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