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家庭︱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誰更願意去機構養老

經濟 婚姻 社會 澎湃新聞 2018-12-14

中國自1980年開始實施“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地區以外,普遍提倡採取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獨生子女政策。歷經三十餘年,在控制人口快速增長的同時,也形成眾多獨生子女人口這一特殊的社會群體。據推算,目前中國累計獨生子女人數已經達到8000萬-1.2億,且相當比例的獨生子女家庭分佈在城市地區。近年來,早期響應生育政策號召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已步入老年,2020-2050年間老年,甚至高齡獨生子女父母規模將進一步擴大,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負擔日趨加重。而家庭中僅有一個子女勢必減少了父母可獲得的養老資源,特別是工作的繁忙使得大量城市獨生子女在老年父母日常照料、生病照料等方面陷入“力不從心”的窘境。老有所養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基本目標,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已然由一個家庭問題成為未來30-50年的重要社會問題。

為應對日益嚴峻的養老問題,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作為應對老齡化的公共服務,得到了各級政府的關注並付諸於實踐。上海市在“十一五”提出了“9073”模式,即90%的老年人家庭自我照顧,7%社區居家養老服務,3%機構養老。北京市於2009年在《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中構建了“9064”養老服務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會化服務協助下通過家庭照顧養老,6%的老年人通過政府購買社區照顧服務養老,4%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集中養老。

國家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指出,截止到2015年底,全國共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1.6萬個,比上一年增長23.4%。在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發展建設的同時,也出現了老齡人口規模持續擴大、高齡和失能老年人持續增加,老年人養老的剛性需求持續上升,但當前社區養老服務主要集中於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服務和醫療服務;設施簡陋的低端和設施全費用高的高端養老機構多,需求量大的中檔養老機構所佔份額低,老年人對養老服務機構服務的購買力不足,養老床位空置,需求與供給錯位的問題。2015年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發佈的《中國養老機構發展研究報告》顯示,全國養老機構空置率高達48%,在被訪的257家養老機構中,48.1%的運營狀況基本持平,32.5%虧損,有盈餘的僅佔19.4%。

獨生子女父母有怎樣的社會養老服務需求?獨生子女父母需要哪些社區養老服務?是否如政府養老規劃中提出的僅3%、4%的老年人去入住機構養老?哪些因素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社區養老服務需求、入住養老院意願產生了影響?

1565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樣本

本文采用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2015年五省市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狀況專項調查數據。本次調查採用分層隨機抽樣方法,在重慶市、湖北、山東、甘肅和黑龍江等五個省市實施調查,調查省市涵蓋中國東、中、西部和東北部地區,從地理區位與經濟發展水平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問卷調查以出生於1973年至1987年的城市獨生子女的父親或母親為調查對象,包括家庭人口信息、被訪者婚姻生育情況、獨生子女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和養老等內容。經數據錄入、清洗,獲得3093個有效樣本。本文以調查得到的有效樣本中60歲及以上被訪老年人數據為基礎,最終得到1565個樣本。

本次調查的老年獨生子女父母中,平均年齡為62.95歲,男性佔41.21%,喪偶和離異的比例分別為9.97%和3.26%,受教育程度為小學及以下者約佔17.7%,初中佔42.94%,高中/中專佔27.09%,大專及以上佔12.27%。

本文的研究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及其影響因素分析,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需求的影響因素分析中因變量為獨生子女父母是否需求上門起居照料、上門看病/送藥、老年人服務熱線、日常幫助購買生活用品、法律援助、組織文娛活動、老年餐桌服務等,分為有需求和無需求兩類;

第二部分為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意願及其影響因素分析。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意願的影響因素中因變量為未來是否打算入住養老院,劃分為是和否兩類。

逾三成父母對社區提供的養老服務有需求

社區提供的養老服務是獨生子女父母滿足自身養老需求的重要來源。誠然,獨生子女老年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狀況也將為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的供給提供依據。目前,中國各級城市社區提供的養老服務主要包括上門起居照料、日常幫助購買生活用品、上門看病/送藥、老年餐桌服務、老年人服務熱線、組織文娛活動和法律援助等。從再過幾年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看,逾30%的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提供的相關養老服務表示非常需要或比較需要,尤其對社區組織文娛活動、老年餐桌、上門看病/送藥、上門起居照料具有較高的需求。

中國家庭︱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誰更願意去機構養老

進一步地,從目前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服務的使用率看(見表2),近30%的獨生子女父母經常參與社區組織的文娛活動,約8.6%的被訪者經常利用社區老年餐桌服務,超過5%的被訪者經常接受社區的上門起居照料服務,獨生子女父母中經常利用社區提供的幫助購買生活用品、上門看病/送藥、老年人服務熱線和法律援助等養老服務的比例均不足5%。另外,均有一定比例的獨生子女父母偶爾接受上門起居照料、幫助購買生活用品等社區養老服務。

中國家庭︱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誰更願意去機構養老

總體上,當前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的利用率遠低於其未來對社區各項養老服務的需求。可見,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支持的社會外溢已充分顯現,隨著老年獨生子女父母規模的擴大,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將逐步增加。探尋老年獨生子女父母接受並使用社區養老服務的各類影響因素,實時調整社區養老服務的供給體系,滿足各類老年人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已刻不容緩。

超四成父母打算入住養老院

調查發現,被訪的60歲及以上城市老年獨生子女父母中逾40%將來打算入住養老院,近35%不打算入住養老院,近25%的被訪者則“不好說”將來是否去住養老院,尚處於不確定狀態。進一步地,比較不同個體特徵的老年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的意願可知,女性老年人、70歲以下的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意願相對較高。受教育程度為高中、中專/技工的獨生子女父母願意入住養老院的比例相對較高。離異或喪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母親意願入住養老院的比例略高於有配偶者,健康狀況一般、與子女不同住的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意願較高。

另外,東部和中部省區的獨生子女父母意願入住養老院的比例明顯高於西部省份的獨生子女父母,二級市和地級市中的獨生子女父母未來打算入住養老院的比例高於省會城市的獨生子女父母。這一結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關部門需要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在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加強中東部省區、二級市、地級市社區養老服務與養老院建設的建設與監管,提高這些區域機構養老的供給水平與服務質量。

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意願影響因素分析的變量描述信息可知,樣本中獨子家庭多於獨女家庭;逾40%的獨生子女給予父母淨經濟支持,獨生子女中經常幫父母做家務者相對較少,超過70%的獨生子女日常給予父母情感支持、願意聽父母講自己的心事和困難。約41%的獨生子女與父母同住,與子女同住的獨生子女父母意願入住養老院的風險顯著低於不與子女同住的老年人。80%的老年人一年中至少會與朋友聚會聊天一次。被訪獨生子女父母中健康狀況好者居眾,退休前在國企工作者相對較多。

從獨生子女父母個人因素看,男性老年人意願入住養老院的機率明顯低於女性老年人。居住不同城市的獨生子女父母入住養老院意願的風險存在顯著差異,二級市、地級市老年人入住養老院意願顯著高於省會城市的老年人。常與親朋聚會聊天的老年人有入住養老院打算的比例顯著高於獨處、不與親朋交往的老年人。健康狀況一般的老年人意願入住養老院的風險高於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年收入高的老年人入住養老院的風險相對越高,退休前在國有企業工作的老年人意願入住養老院的機率越高。

結論與討論

利用2015年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調查數據對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的需求及其影響因素分析主要有以下幾點發現:

第一,當前相關部門的社會養老服務規劃與民眾對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社會化養老服務的有效供給需要審視民眾的現實需求做出合理調整。

第二,家庭養老支持對老年人的社區養老服務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家庭養老的缺失將促使老年人轉向社區養老服務,以滿足自身養老的需求。

第三,當前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的遷移流動與城鎮化的加速推動著城市社區結構的變化,在構建社區體系過程中,需要依據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依託社區服務中心(站)、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衛生服務中心,以及社區小型養老院等資源,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體育、法律援助等服務。

第四,獨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健康狀況、收入水平與其養老服務需求息息相關。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風險相對較高,健康狀況一般的老年人意願入住養老院的機率相對較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社區養老服務的供給內容需充分考慮老年人的健康狀況及其發展趨勢,提高康復治療、護理等社區服務的水平與質量,滿足自理、半失能、失能等不同健康狀況的有意願在家養老的獨生子女父母居家、依賴社區養老服務的養老需求。

經濟收入越高的老年人入住養老院的意願越強,一定程度上表明,收入是影響老年人入住養老院意願的重要影響因素。因此,一方面,相關部門需要在供給上引導市場發展更多的中檔養護型養老機構;另一方面,也需要關注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入住養老院的需求,針對確有入住養老院需求,但缺乏經濟購買力的高齡、空巢、特困等獨生子女老年父母,政府應有區別地通過養老救助、購買養老服務等方式實現集中供養,實現老年人在自願基礎上的機構養老需求。

總之,當前已有相當比例的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具有一定需求。但由於現階段多數老年獨生子女父母年齡相對較低,健康狀況良好、配偶健在,日常生活困難相對較少,對社會化養老服務的需求尚未完全顯現。隨著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特別是失能、半失能者的增多,獨生子女父母對社區養老服務與入住養老院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

鑑於此,相關部門需要充分認識獨生子女老年群體及其養老需求的異質性,關注老年人的健康與收入兩大最主要因素;進一步細化老年人群,通過開展老年人養老需求評估,實時調整社區各類養老服務的供給內容;規範養老服務市場,加快建設社區綜合服務信息平臺,對接供求信息;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的覆蓋率和服務水平,提高社區養老服務與相應養老機構的知曉率和使用率,有效地支撐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滿足獨生子女父母這一特殊老年人群體的養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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