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報關注︱玉環查處一過磅站 撈“油水”竟成鏈條式作案

經濟 4月吃什麼 浙江新聞臺州 2019-06-14

連續套取貨款金額達數十萬元,9個月後才“東窗事發”。玉環市查處的一起因失職導致國有資產被騙案發人深省。

事情還得從玉環市公安機關破獲的一起詐騙國有資產犯罪案說起。經查,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間,玉環經濟開發區基建工程黃泥供應商張某某先後買通黃泥運輸車駕駛員、過磅站計重人員、玉環經濟開發區基投公司工地卸土監管人員等,在該經濟開發區南區沿湖種植土回填等3個工程的黃泥供應過程中偽造憑證騙取國有資產,涉案人員20餘人。

這樣一起涉及多環節多人的鏈條式作案犯罪行為,為何能持續數月沒被發現?誰又該對此負監管責任?

今年4月,根據問題線索,玉環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啟動“一案雙查”程序,通過調查,將視線集中在玉環經濟開發區基投公司總經理趙仁忠、副總經理陳必春、工程一科科長葉斌奇、安全科科長施純政身上。

讓人意外的是,葉斌奇在此前就聽聞過磅站裡可能存在問題,但沒有采取措施及時糾正。“去現場時沒發現運輸車過磅有問題,便不了了之了。”他坦言,自己不常到現場監管工地卸土情況,對過磅記錄單“沒有仔細對比審核就簽字上報了”。

事實上,如果仔細比對過磅單是能發現貓膩的。據過磅站有關人員介紹,同一輛運輸車在工地與過磅站間往返時間基本固定,如果先後幾次間隙明顯縮短,顯然存在問題。

隨著調查深入,相關人員的責任逐漸明晰。趙仁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下屬工作人員缺乏教育管理和監督;陳必春作為分管工程一科的公司副總經理負有管理責任;施純政負責過磅站管理工作,對過磅站人員日常疏於管理,負有監督失察、管理不力的直接責任。

結合掌握的線索,調查組對發案原因深入分析,發現趙仁忠等人之所以會“監督失靈”,是因為被“圍獵”了。經查,從2017年到2018年間,趙仁忠、葉斌奇曾多次接受管理對象張某某的宴請和禮品。

今年4月,趙仁忠和葉斌奇因履行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不力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調離崗位,收受財物摺合現金上繳。陳必春、施純政兩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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