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陝西涇河新城:推脫整改責任

涇河 涇陽 環境保護 陝西 水汙染 咸陽 福建閩南網 2019-05-15

[閩南網]

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消息,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5月13日向陝西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陝西省開展“回頭看”。督察發現,陝西省西鹹新區所轄涇河新城管委會(以下簡稱涇河新城)推脫對涇陽汙水處理廠的整改責任,導致整改不力,日常監管真空。

督察組介紹,涇陽汙水處理廠位於西鹹新區涇河新城,主要承擔涇幹街道區域(原涇陽縣城)的生活汙水處理。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指出:“咸陽市涇陽縣等生活汙水處理能力不足或管網覆蓋率低,每天約4000噸生活汙水直排”。為此,陝西省整改方案明確:“生活汙水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汙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徹底解決汙水直排問題”。

2017年1月,陝西省委、省政府統籌西鹹新區建設,明確涇陽縣部分區域由涇河新城託管,其中就包括涇陽汙水處理廠所在的涇幹街道。針對移交託管事宜,陝西省專門制訂了實施方案,西鹹新區與咸陽市也進行了磋商會談,涇陽縣與涇河新城簽訂了移交協議。2017年5月,涇陽縣與涇河新城印發聯合會議紀要,明確由涇河新城接收涇陽汙水處理廠。

但此次“回頭看”發現,因涉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涇陽汙水處理廠成了“燙手山芋”,涇河新城和涇陽縣不是想辦法怎麼推動整改,而是找理由怎麼推脫責任,就移交託管問題自說自話,導致整改任務目標落空。

督察組指出,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相互推諉責任。針對涇陽汙水處理廠整改問題,涇陽縣依據聯合會議紀要,認定該汙水處理廠由涇陽新城負責管理,因此在其督察整改方案中對涇陽汙水處理廠問題註明“已移交涇河新城”,未明確整改目標和責任人;涇河新城則認為該廠不滿足接管條件,兩者相互推諉,導致涇陽汙水處理廠整改責任主體落空。

新官不理舊賬。2017年7月開始,涇陽縣認為涇陽汙水處理廠所在區域已實現整體移交且部分環境執法人員也已劃轉至涇河新城,不再對該廠進行環境監管,並致函西鹹新區移交整改任務和監管職責。涇河新城則認為該廠屬於“在建項目”,應繼續由涇陽縣監管。由於雙方互相推諉,導致出現了事實上的監管真空,涇陽汙水處理廠2017年第三季度運行86天,其中超標排放長達52天。對此問題,2017年8月原陝西省環境保護執法局致函西鹹新區環境保護局,明確提出涇陽汙水處理廠問題整改和環境監管責任主體為西鹹新區,但涇河新城仍遲遲不履行職責。2018年7月,陝西省政府就涇陽汙水處理廠問題召開專題會議,再次明確:“2018年7月底前,涇陽縣和涇河新城完成移交工作。西鹹新區要履行監管職責,確保汙水處理項目正常運行”。之後,涇河新城才開始履行相關職責,但截至此次“回頭看”,正式移交工作仍未完成。西鹹新區堅持認為:“僅負責代為轉辦在線數據傳輸,超標電子督辦單,不負責超標查處”。

汙水長期直排。2018年1月,涇陽汙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擴容改造,具備併網運營條件。汙水處理廠運營方隨即向涇河新城環境保護局遞交停運併網運營申請,但涇河新城以未正式移交為由不予受理;運營方又向涇陽縣環境保護局遞交申請,涇陽縣環境保護局以該廠環保監管已移交涇河新城為由也不予受理。直至2018年5月14日,原陝西省環境保護廳直接向西鹹新區環境保護局下達批覆文件,該廠才啟動開展併網工作。由於涇河新城、涇陽縣互相推諉扯皮,導致原本在2018年1月就能實施的併網工程拖延至6月12日才完成;在此期間,每天約5800噸的汙水未經處理直排環境。

督察組分析稱,西鹹新區及涇河新城管委會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新官不理舊賬,在涇陽汙水處理廠接管上推脫整改責任,導致督察反饋意見明確指出的汙水直排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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