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鼓勵醫師多點執業,為什麼醫院卻屢屢亮出“紅牌”?

導讀

醫院不允許你多點執業,可以有一萬條理由……

來源:“看醫界”微信號

作者:徐毓才

最近,有市民質疑某地公立醫院限制醫生多點執業。

事因是:該女士前段時間出差回來身體不適,去平時看病的民營中醫館掛號,發現週六、週日沒有自己常看的公立醫院專家出診了。歐女士表示,自己也是一名醫生家屬,瞭解醫院的日常工作。“醫生在公立醫院出診要限號,如果不限號,看到晚上10點多也下不了班。”因此,一些想去公立醫院看專家的病人很不方便,要麼要請假,而反覆經常請假看病成本太大,因此利用週末去專家的多點執業地點看病,既能享受專家服務業節省時間,不管對病人、醫生都有好處,但最近,聽說醫院不允許醫生多點執業了。

而當媒體諮詢醫院時,醫院的回覆卻是:對醫師多點執業秉持開放態度,不會違背國家政策。

醫院不允許你多點執業,可以有一萬條理由

據爆料人提供的資料顯示,該醫院向各科室主任發佈了一條信息,信息顯示,“尊敬的各科主任:為落實4月18日院週會會議精神,請尚未提交科內在崗人員多點執業自查自糾報告的臨床科室儘快於4月23日(本週二)下午5點前上交至醫務科。謝謝!醫務科”

報料資料同時顯示,4月18號下午醫院院週會,會上醫院院長和紀檢委書記明確要求醫院在職在崗的醫生不能在外面多點執業,並要求各臨床科室主任自查自糾,在4月24日前上報科室在外多點執業的醫生名單,如果科室主任沒有上報而醫務科查到該科室有醫生在外多點執業,科室主任有連帶責任。

顯然,這明明就是不允許醫師多點執業。

而據醫院官方的解釋,近日有市民反映,個別醫務人員有遲到、脫崗等違紀現象。為整頓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醫院於4月18日下午召開院週會,組織幹部學習市紀委監委開展作風監督暗訪有關視頻,並對勞動紀律進行了強調,要求全院各科室開展工作紀律自查,並提交勞動紀律自查情況。醫院將根據各科室的自查情況加強管理,確保為市民提供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

國家多點執業是怎麼規定的?

新醫改以來,國家對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可謂不遺餘力。

2009年9月《衛生部關於醫師多點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衛醫政發〔2009〕86號),明確醫師受聘在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執業的,應當經所在單位和相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2011年7月,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擴大醫師多點執業試點範圍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95號)印發,對申請多點執業列出四個條件,即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資格、第一執業地點同意、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試點地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014年11月,國家衛計委、發改委、人社部、中醫藥局、保監會五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國衛醫發〔2014〕86號),取消了執業地點數量限制,可以探索實行備案管理的可行性。條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探索實行區域註冊。但對公立醫院擔任院級領導職務的,規定“一般不能”。對醫生多點執業實行“合同管理”,但仍需與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協商一致”。

2015年7月,深圳醫生多點執業放開,從2016年5月開始,深圳註冊的醫師在辦理多點執業時,不再需要經過第一執業地點審核同意。報備手續完成後,通過“深圳市醫師執業管理系統”自動向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反饋多點執業情況。

然而,醫師多點執業的落地實施並不像政策規定的那樣理想。就在政策逐步放開的同時,一些大醫院對多點執業的醫師“大開殺戒”,讓吃螃蟹的醫師付出了代價。

2016年6月,全國知名三甲醫院兩名眼科主任因多點執業被免職,原因是“未經醫院批准到北京多家民營醫院多點執業,違反工作紀律和制度”。

2017年3月,武漢科技大學附屬天佑醫院精神醫學科主任胡一文再次成為受害者,他因在武漢市武中精神病醫院“兼職”,被天佑醫院免除精神醫學科主任職務。

而這恰恰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第13號令公佈《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前後。這個《辦法》於2017年2月3日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2017年2月28日公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辦法》最大的特點有三點:一是實施了醫師區域註冊制度。也就是一名醫師的執業地點不再是某一家醫療機構,而是某一省或某一縣;二是擬多點執業的其他醫療機構只需要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三是醫師變更註冊信息實行網上辦理。

在深圳,更有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保障。

為什麼國家鼓勵醫師多點執業,而醫院卻屢屢亮出“紅牌”?

一是政策在放的同時,總有一根繩在羈絆著。從醫師多點執業政策走向來看,總體上呈現越來越放開的趨勢,但始終有一根繩索一直勒著,這根繩索就是“第一執業地點同意”。

二是醫生個人也有很多原因使得多點執業難以落地。(1)對於多點執業,醫生有很深的思想顧慮,受傳統思維觀念影響,作為一直以來備受醫院“關照”,即使有想法,寧願“走穴”也不願意申請多點執業。(2)儘管公立醫院有很多弊端,但不可否認,其隱性福利不低,灰色收入多,而多點執業的利益誘惑力不大。(3)儘管政策說是放開,但隱形的門檻和手續仍然不少,如果弄了半天,最終沒有辦成,可能會導致“羊肉沒有吃到嘴,惹了一身羶”。(4)目前公立醫院的醫生工作任務重,很忙碌,特別是有能力多點執業的,都是單位裡的骨幹,更是脫不開身。(5)醫療執業環境差風險大。目前的法律,還沒有對多點執業有一個很好的保護。(6)政策不配套。如養老、晉職、編制等與醫生密切相關的政策還沒有現成社會化,還不利於醫生從單位人變成社會人。

三是醫生還是單位人,不是社會人,還沒有“人身”自由,與單位並不是平等關係,不可能有真正的多點執業。

關於多點執業,老徐的幾點建議

一是對於多點執業,醫療圈內對之並不抱多大希望,市民也別抱太多希望。

二是公立醫院不去行政化,人員不去編制化,院長永遠是官,公立醫院的醫生可能一直是單位人,難以變成社會人,更不可能成為自由人,多點執業就不可能。因此,多點執業屢屢受阻,也不是院長不開明。院長除了要考慮單位員工的穩定,人員培養、晉升外,更主要的是這些私自外出多點執業的醫生,其福利、養老,甚至出現醫患糾紛後的法律責任很可能還是自己醫院的,你說說,院長怎麼會不限制。正如全國政協委員趙銥民所言:“如果我是院長,我雙手反對;如果我是醫生,我雙手贊成。”

三是與其推進多點執業不如允許自由執業。新醫改以來,為什麼國家使勁在推醫師多點執業,然而多點執業執卻“上座率”不高。實踐證明,在目前改革政策,特別是編制、人事、醫療機構設置許可、價格等核心政策沒有大膽改革到位的前提下,也許“多點執業”並非是最好的選擇。

國家鼓勵醫師多點執業,為什麼醫院卻屢屢亮出“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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