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計劃生育 法律 伍佰 天山 伊犁晚報 2017-06-24

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附件:

行政處罰決定書

文號:伊市衛計醫罰[2017]8號

被處罰人:範興娟,女,漢。身份證號:411425197802271063。戶籍地址:河南省虞城縣稍崗鄉王老家村。聯繫方式:15999252674。地址:伊寧市天山後街四巷231號院內。

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依法查明範興娟於2017年4月18日在伊寧市天山後街四巷231號院內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非醫師行醫的行為。

以上事實有:1.現場筆錄(2017年4月18日)1份1頁(編號:2017000373);2.對劉清珍的詢問筆錄(2017年4月18日)1份2頁為證;3.證據先行保存決定書伊市衛計醫證保決2017[11]號(2017年4月18日)1份3頁為證;4.現場檢查照片確認單(2017年4月18日)1份3頁為證。

範興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決定對範興娟處以:1.沒收《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伊市衛計醫證保決2017[11]號)中與診療有關的物品設施藥品及現場查見的診療費伍佰柒拾肆元整(¥574.00)人民幣(具體《沒收物品清單》後附);2.罰款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以上共計罰沒人民幣壹萬捌仟伍佰柒拾肆元整(¥18574.00)的行政處罰。

罰款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伊寧市斯大林街54號中國建設銀行新疆伊犁州分行斯大林街支行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或伊寧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6個月內向伊寧市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沒收物品清單

(伊市衛計醫罰[2017]8號 處罰決定書 文書附件)

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以上物品品種、數量經核對無誤。

伊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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