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操場”模式應該推而廣之

教育 昆明信息港 2017-04-27

近年來,浙江慈溪市推出“共享操場”模式,“敲開”了學校體育場地對外開放的大門。什麼是“共享操場”?即白天由學生上體育課、開展體育活動使用;早、晚及寒暑假、節假日向社會開放,提高利用率、緩解健身矛盾。(4月23日《錢江晚報》)

有人聽了“共享操場”以後,覺得這也沒有什麼好稀奇的,國家有關方面前兩年不是就開始推動大中小學校的操場、體育館等等向社會開放嗎?提倡是一回事,但全國大多數地方是否真的實現了大中小學校的校園操場、運動場所向社會開放,卻又是另外一回事。至少從目前來看,大多數地方仍舊處在“提倡”階段,真正付諸實踐,或者是付諸實踐之後能夠堅持下來的,並不多。

而實現學校運動場所向社會開放、實現全民共享的最大阻礙,還是在於學校方面。這倒不是說學校缺乏社會責任感,不願意向社會和市民開放自己的運動場所,而是在各項配套措施沒有做好的情況下,學校沒有開放的條件和能力。即便像浙江慈溪市一樣,只是利用早晚、週末雙休日、節假日以及學校寒暑假期間開放學校操場,不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教學以及師生們的健身和鍛鍊需求,但由此帶來的場地、器械維護費用,由誰來承擔?如果社會人員在學校健身鍛鍊發生了意外,是不是要由學校方面來賠償?

如果以上問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那麼學校就沒有開放自己操場和其他運動場所的動力,畢竟誰都不願意給自己找麻煩、添負擔。而慈溪市的“共享操場”模式,是當地政府,以及體育、教育合心合力共同推進的結果。具體說來,是政府專項財政給予補助,每年用於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的經費多達數百萬元,主要是開放的成本,如購買公眾責任險、場地設施損耗費用、人力成本補助等。這樣一來,學校只需提供運動場所等資源,由此造成的維護、損耗、人力等等成本,由政府財政買單。學校沒有了後顧之憂,自然也就有了開放的動力,願意為“全民健身”出一份力。

表面上看,政府為此每年花費了幾百萬元,但仔細想想,學校往往地處城市人員密集的地方,市民健身、運動需求大,如果由政府去建設新的運動場地、購置運動設施,不但幾百萬元遠遠不夠用,而且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區域,有錢也未必能夠建得起來。現在一年花費幾百萬元,就能盤活學校運動資源,最大限度滿足市民健身和體育鍛煉的需要,何樂而不為呢?所以說,慈溪市的“共享操場”模式,完全可以在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之上,在全國範圍內推而廣之,讓更多人從中受益。(特約評論員 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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