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重慶晨報
12月3日,四川美術學院附近,兩司機因“路怒”引發爭吵,並嚴重影響了正常交通。
當天下午,劉先生開車跟在鄧女士的車後,鄧女士駕駛著一輛小貨車,變道、轉彎都比較謹慎,動作有些遲緩。但在劉先生看來,鄧女士的駕駛技術實在太差。
劉先生猛踩油門超車,對著鄧女士吼了一句:“技術差就不要開車嘛,簡直就是馬路殺手!”鄧女士聽到後,覺得對方取笑她,傷了自尊,立即逼停了劉先生的車,要求對方道歉。此時車輛都停在主幹道上,兩人卻不管不顧,各自下車繼續爭吵,進而發生抓扯,引發了交通擁堵。
聞訊趕來的民警勸解雙方,讓他們冷靜,將車挪到派出所附近,恢復正常通行。
通過民警勸導,雙方都意識到“把車擺在路中間爭執的行為確實不當”。劉先生更為自己的惡語傷人感到後悔,當著民警的面,向鄧女士道歉,雙方達成和解後離開。
民警介紹,兩人之所以發生不愉快,都是“路怒症”惹的禍。民警稱,導致“路怒症”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一是性格中的逞能因素。不少國人內心深處埋藏著一股“好漢情結”,人爭一口氣,一旦感覺受到挑釁,則容易生出怒火。
二是蔑視弱者的本能。民警觀察發現,相當一部分“路怒族”均屬於“半桶水響叮噹”的司機,由於覺得自己“開得不錯”,當看到他人影響交通、阻礙行車時,難免優越生鄙夷,鄙夷生怨憤。
三是“替天行道的幻覺”。絕大多數“路怒族”之所以理直氣壯地或者在車內高聲咒罵別人、或者搖下車窗憤然指罵他人,正是因為這種油然而生的正義感——尤其是覺得自己遵守了交通規則而對方“竟敢”破壞規矩時,這種被不平衡心理催化出來的正義感瞬間暴增,急於“給對方一點教訓”。
“路怒症”六大症狀
九龍坡區交巡警事故預防大隊副大隊長魯智強根據多年執法經驗,將“路怒症”分為六大症狀:
一是開車“罵人”;
二是駕車情緒失控,一點堵車或碰擦就有動手衝動;
三是喜歡跟人“頂牛”,故意攔擋別人進入自己車道;
四是開車時和不開車時脾氣、情緒像兩個人;
五是前面車輛稍慢就不停鳴喇叭或打閃燈;
六是危險駕駛,包括突然剎車或加速、跟車過近等。
原標題:被罵女司機逼停罵人者,現場開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