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5分鐘,違章19宗,中山查獲“違章王”

交通 轎車 政法 社會 中山公安交警 中山公安交警 2017-10-18

10月11日,大湧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路面例行巡查中查獲一輛19宗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逾期未檢轎車並現場將車輛暫扣。是什麼原因讓車主如此肆無忌憚,成為“違章王”?他又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停車5分鐘,違章19宗,中山查獲“違章王”

當日上午,大湧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大湧鎮轄區巡邏執勤時,在葵朗路發現一輛號牌為贛EC5XXX的別克小轎車逆向停在斑馬線上,遂用“警務通”進行查詢,準備對其進行處罰。查詢的結果卻讓民警大吃一驚,發現該車過期未檢且有19起交通違法未處理。執勤民警在查詢過程中,車主正從店鋪內走出來,稱只停了5分鐘馬上就開走。執勤人員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質問為何無視交通法規,有了違法也不及時處理,致使成了“違章王”。

據悉,該車的19起交通違法中,大部分是衝紅燈及超速,共計罰款3700元及記54分。根據車主交代,因為違章越積越多,又不想繳納罰款和扣分,於是拖一天是一天,自己也覺得很茫然,車輛年審的事也耽誤了。由於該車存在10次以上違法記錄未處理,執勤人員現場聯繫拖車將該車拖移以及暫扣駕駛證,真是“不作死就不會死”。

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機動車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暫扣駕駛證和行駛證;機動車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及行駛證。請各位車主定期查詢車輛交通違章情況,發現車輛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應儘快處理,以免扣車扣證,影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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