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夫婦買的新車駕4天便拋錨。(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中國僑網3月17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檳島一對華裔夫婦花了118000令吉購買一輛嶄新轎車,沒想到新車駕不到4天就在行駛途中拋錨,事主李亞娣(41歲)入稟消費人仲裁庭,要求汽車代理商賠償一輛全新轎車。
李亞娣去年10月15日向位於雙溪檳榔的汽車代理公司購買一輛轎車,新車在駕駛第4天后出狀況,她之後請人拉到修理廠。
“車商代表原本答應在一個月內完成汽車修理工作,包括更換油泵,後來又提出多兩、三個月的時間修理引擎。我不久前回到車廠一探究竟,發現整輛汽車已被拆解。新車都被拆成這樣,誰還敢駕?”
她說,汽車代理商和車商在汽車送修期間一直卸責,為她帶來許多的困擾,她也要求車商提供免費維修汽車服務、賠償3萬令吉或代繳路稅,作為精神補償。
汽車代理商代表鍾先生說,有關轎車已經修好及技術人員已試駕,目前沒有大問題。
庭主莫哈末諾丁較後諭令車商14天內駕還該輛汽車給事主。他說,若汽車仍有問題,必須送修至少3次或以上,才能要求車商賠償一輛嶄新轎車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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