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鄒徐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

檢察日報北京7月24日電(全媒體記者徐日丹)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水源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鄒徐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鎮江市檢察院依法向鎮江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鄒徐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鎮江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鄒徐文利用擔任沛縣縣委書記,徐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市長,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水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