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飯太好吃了,丈夫不願離婚,這婚怎麼離?

婚姻 法律 懷孕 娛樂 北京百恩律師事務所 2018-12-16
女子做飯太好吃了,丈夫不願離婚,這婚怎麼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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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飯太好吃了,丈夫不願離婚,這婚怎麼離?



最近,有一個新聞突然上了微博熱搜:女子做飯太好吃了,丈夫不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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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彷彿應驗了想要綁住男人的心,就要綁住男人的胃。

但網友紛紛評論:這男的真是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這還不如去找個保姆!

貴州貴陽一女子羅某丈夫去世後,與劉某再婚。

婚後,羅某認為劉某性格古怪,也不夠關心自己,勉強在一起自己很痛苦,想協議分手。

但劉某覺得羅某燒得一手好菜,心思細膩、人又勤快,不想和她分開。

羅某堅持離婚,表示自己不願意在這場無愛的婚姻中困守,有一次自己生病了,劉某居然說沒錢給她看病,卻將錢拿給兒子去做生意。

雙方為此爭執不休,甚至還鬧到了當地村委會。後經村委會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羅某退還劉某的4.6萬元養老金,二人協議分手。

雖達成了分手協議,但劉某始終不願去辦理離婚手續。無奈之下,羅某隻好到法院起訴離婚。

“我要離婚,錢都退給他了還不讓我走。”今年9月12日,羅某走進息烽縣人民法院,一邊向法官出示所在村委會的調解協議和結婚證,一邊不由自主地哭訴起來。

在法官的耐心詢問下,劉某終於說出了自己的心裡話。原來,他捨不得和羅某分開,是因為羅某燒得一手好菜,而且她心思細膩、人又勤快,所以不想和她分開,也不願意離婚。

知曉實情後,法官耐心地勸說劉某強扭的瓜不甜,要尊重婚姻自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最終,雙方同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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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這樣只從自己立場出發,死活不離婚的另一半該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協議離婚,一種是雙方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共同達成離婚的合意,並且簽訂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進行備案登記。

對於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就只能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了。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麼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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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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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男方不能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

在上述新聞中,羅某生病,丈夫劉某不願意拿出錢來給她看病,是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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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界定,在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堅持夫妻之間存在感情,堅決不離婚時,更為棘手,建議委託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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