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時,閒來無事,光顧喜歡的雜貨店,偶然尋到了一本詩集,名之《志摩的詩》,封面配以淡山遠影,清雅無濁。
我一時驚喜,便拿起來翻看一二。
當真很久沒在市面上見到徐志摩的詩集了。
翻到《深夜》一詩時,我猛然想起一個人來,張幼儀。
怪得人錯走了路?
“你害苦了我——冤家!”
她哭,他——不答話。
曉風輕搖著樹尖:
掉了,早秋的紅豔。
讀來讀去,心中動容,那句你害苦了我——冤家!
雖是詩人親筆,卻宛若張幼儀內心深處最犀利的吶喊。
百年風華,若白駒過隙。
人與情早已物是人非,她在婚姻裡吃的苦,卻依然歷歷在目。
婚嫁前,她被教導,“在公婆家裡,只可以說是,不可以說不。無論夫妻關係如何,都要繼續侍奉公婆。”
15歲時,她以為這就能留住丈夫的心。
婚後,他立即北上學習,後出國留學,留下她獨守空閨。
張幼儀只好在家照顧公婆,靠縫縫補補打發她大好的青春時光。
幾年後,他百無聊賴之時脫口而出,“我要成為中國文明離婚第一人。”
她在一旁聽著,並不驚訝,覺得他不過是說笑。
老祖宗的三綱五常還在,他怎敢如此放肆。
婚後思念,兩人相聚不過一季,對話不過五六句,且多是他罵她鄉下土包子。
1920年,夫妻異地已久,徐家父母將她送去法國與他團聚。
他穿著黑大衣,圍著白絲巾,她從未見過他身著西裝的樣子,卻是一眼就從人堆裡看出是他,“他是所有接船人當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兒的表情的人”。
她的心頓時涼了大半。
她到了有他的地方,卻像是去了陌生之地。
飛機上,她暈機嘔吐,他沒有任何同情之心,只是一個勁兒說她土包子,後來不知怎麼他自己也吐了。
這時她定下心來,鼓起了好大的勇氣,終於也回敬了他一句,“你也吐了,我看你也是土包子。”
相處並沒有讓兩人心靈相近。
他呼朋喚友,家裡相聚,又多是打扮入時的女子。
她看了並不嫉妒,若是他貪戀三妻四妾,她並不反對。
她的父親和爺爺也是養了幾房姨太的人。
他聽了,氣不打一處來。
他要的是離婚,與另一個女子白頭偕老,不是什麼封建殘餘。
張幼儀再次懷孕,他要求她打胎。
她說:“我聽說有人打胎死掉的。”
他答:“還有人因為火車事故死掉的呢,難道人家就不坐火車了嗎?”
她本要尋著他的意思去打胎,去信詢問二哥意見時,他回:
萬勿打胎,兄願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
不打胎了,總要有個地方生孩子。
她在柏林生下次子彼得。
孩子剛降生,徐志摩的離婚協議就到了。
“他人呢?”她問送信人,“你讓他來,我要問清楚。”
他來了,急著要離婚。
見他心急火燎,她反倒冷靜下來,她提議離婚要徵求父母意見。
他一時慌亂,脫口反駁道,“不行,不行,你曉得,你一定要現在就簽字,林徽因要回國了,我非現在離不可!”
她明白了,他口中想要與之白頭偕老的人,是林徽因。
她二話不說,在離婚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頓時歡天喜地,提出要去看剛出生的孩子。
他的眼神裡滿是自由與逃離的喜悅,孩子連同孩子的母親,即將與自己的餘生無關了。
他做到了自己承諾過的事,成為文明離婚的第一人。
此舉,也讓張幼儀被迫成為近代史上文明離婚的第一個女人。
曾經傳統古板的她,霎時間成為了全中國思想最前衛的女子。
離婚協議是他寫的,可她簽字的那一刻,內心卻是獨立自主的。
絕望之下,用孩子和自己的生命安危威脅他都不為過,可她沒有。
她放手了。
一無所有,甚至是生存力為負數的時候放手,與簽了生死令有何異。
接下來的路,她決定自己走,要麼重生,要麼凋零。
既然站在了新時代的潮流中央,不妨再新潮一點。
張幼儀落難時,二哥張君勵正好在德國。
她到巴黎投靠二哥,與他一起到了德國,異鄉四年她入裴斯塔洛齊學院攻讀幼兒教育,獨自和保姆共同照顧兩個孩子。
協議書上寫明瞭有五千元的贍養費,她分毫未取。
她學業繁忙,無暇細心照顧幼子彼得,他三歲不到便夭折。
她哭了,淚如雨下。
她太需要家的溫暖了,決定回國。
回國不等於靠家裡養,她在東吳大學找到了德語的工作,後在四哥張公權的支持下出任上海女子商業銀行的副總裁。
徐志摩寫給陸小曼的信中,第一次對她有了尊敬,“一個有志氣,有膽量的女子,她這兩年進步不少,獨立的步子已經站得穩,思想確有通道。”
徐志摩還評價道,“她現在什麼都不怕,將來準備丟幾顆炸彈,驚驚中國鼠膽的社會,你們看著吧!”
一語中的。
穿越了無數痛苦的張幼儀,如今隱忍決絕,頗有經濟頭腦。
此時的她,彷彿才是名門張家合格的子女。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飛機回北京,途中遭遇大霧,機上連同他一起三人,無人生還。
頭天晚上,張幼儀預感飛機要出事,還提醒他不要坐這種免費飛機。
他大笑:不會有事的。
不幸,被她猜中了。
徐志摩走後,她拼命賺錢,在大風大浪的股市裡鍛鍊自己,在家附近建了新房,給徐志摩父母住。
她為人更為精明幹練,與算盤打交道的時間越發長久。
理智漸漸冰凍了她的感情,爛漫也與她絕緣。
20年後,她接連送走了徐家父母二人,兒子阿歡也長大成人,獨自在美國求學,她孤身居住在香港。
這一年,樓下的鄰居蘇紀醫生向她求婚了。
她寫信向兩位哥哥求教。
四哥因當年將她錯嫁給了徐家,一直覺得對不起妹妹,此事從未回覆。
二哥則是一個會兒回個好字,一會兒回個不好,最終自己也拿不定注意,“妹慧人,希自決。”
她只好徵求兒子意見,阿歡回信:
“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與蘇紀結婚後,她幫他打理診所生意,管理診所收支。
彼此相伴20年。
張幼儀去世八年後,張幼儀的口述自傳《小腳與西服 :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出版了。
書中她以洗盡鉛華地口吻說:
“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若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都沒有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有辦法成長。他使我得到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
晚年時,有人問她是否愛過徐志摩,她答:
“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
我對這個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
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
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是愛他的吧。
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是啊,最愛他。
回國後,她創辦了自己的公司雲裳時裝公司。
她把很多歐美的新式樣引進雲裳,剪裁縫製都很考究,一時間成了上海流行的門面擔當,名媛淑女時常光顧,生意興隆,一時風光無二。
陸小曼的衣服也是那裡做的,徐志摩也在她的公司入股,把朋友介紹給她擔任時裝設計。
異鄉落難時,徐家二老湊了三百大洋,供她在國外衣食住行。
回國後,她對老人照顧如初,離婚拉遠了她與徐志摩的距離,卻讓兩人的心更親近了。
他們經常通信見面,介於朋友與夫妻之間的感情,似乎正是兩人交往的平衡點。
有人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
而尼采說,事業是人的脊樑。
利普斯基說過:不管怎樣,你最終還是成為了你自己。
張幼儀年輕時,依靠的只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了婚姻,她放棄學業,放棄繼續學習,追到歐洲後,她依舊相夫教子,與庭院深深的女子仍然別無二致。
她是名門閨秀,是家教嚴謹、人才輩出的張家二小姐,婚姻封印了她的才華,使她從未想起使用它。
直到有人逼著她失去所有時,她才猛然明白:她成不了最風趣的小姐,最風華絕代的名伶,但她必須成為她自己,才能獲得尊重。
壞的婚姻讓你失去自我,放手才是成長。
作者:香蕉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