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農村,出嫁的閨女三天後要回孃家,為什麼呢?

婚姻 農民 農村 春秋戰國 春秋時期 駿景農業 2018-12-10

結婚第三天新娘攜新郎回孃家,俗稱“回門”。是我國漢民族約定俗成相襲已久的風俗。據史料載,“回門”這一習俗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流行了,按此推斷,"回門”這一風俗至少已有2500年的歷史。

過去的農村,出嫁的閨女三天後要回孃家,為什麼呢?

“回門“是女兒女婿第一次以真正意義上的夫婦回孃家,為什麼要選擇第三天回門呢?這方面的說法很多,但最流行最合乎邏輯的是這麼兩層意思:一是,讓女兒帶著女婿認孃家。

大家知道,在古代,婚姻不是男女個人能決定的,而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夫婦兩人在婚前甚至連面都不曾見過,更別提認識彼此家門了。所以新婚三天回門既是女兒婚後第一次回孃家,也是讓女婿認岳家門。

過去的農村,出嫁的閨女三天後要回孃家,為什麼呢?

第二層意思是藉此讓女兒女婿放鬆一下。新婚頭兩天,洞房花燭,鸞顛鳳倒,人馬勞頓,第三天回孃家,調理調理身體,也是很有人情味的一件事。

其實這都是好意,沒有任何壓迫新人的地方,只不過拜堂成親都是在男方家裡,也不能寒了岳丈和岳丈母孃的心是吧?

過去的農村,出嫁的閨女三天後要回孃家,為什麼呢?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