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懸案解密:他為何如此殘忍專挑保姆下手?吉林保姆殺手張舒紅

婚姻 經濟 萬萬沒想到 社會 大案懸案解密 2018-12-09

2010年8月前後,吉林市公安局突然接到多個報警,內容都是相同的:他們母親失蹤。失蹤者均為50歲左右的老年婦女,都是從事保姆職業。

7月底,警方接到第一個報警,1名劉姓婦女失蹤。

報警的是一個焦急的小夥子:警官,我媽媽突然失蹤了。

民警:怎麼回事?你慢慢說。

兒子:我媽姓劉,今年44歲了,是樺甸市夾皮溝鎮人。我從小沒有父親,媽媽沒有什麼文化,就靠在外打工做保姆養活我。幾年前,我自己工作了,收入還湊合。我讓我媽別幹了,她不同意,還說你沒娶媳婦啊(東北農村結婚彩禮不低)!前幾天,我媽從一個僱主家辭職,又去保姆市場找工作,突然就失蹤了。我平時住在工廠,週末回家沒有看到我媽,打電話也關機。我去保姆市場打聽了幾天,人家都說看到過我媽在這裡找工作,這幾天就沒見了。

民警:那她找到工作沒有?

兒子:人家也不知道啊。反正現在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就這麼沒了。

民警:你媽身上帶有財物嗎?

兒子:估計最多就幾百塊錢吧。做保姆都是包吃包住,自己帶些零花錢就行了。

民警:首飾呢?

兒子:我們是窮人家庭,哪裡有什麼首飾。我媽就有1個金戒指,還是我工作以後送的,值幾百塊錢。

民警:你媽長得怎麼樣?

兒子:。。。這。。我媽比較肥胖,有力氣,大圓盤臉,就普通中年婦女長相,談不上好看。

民警:你媽會不會是去僱主家比較忙,一時沒有來得及聯繫你。

兒子:不會的。做保姆能有多忙?再忙,打個電話的時間總有吧。現在都1個多星期了,怎麼都聯繫不上。民警同志,你說會不會出事了啊?但我媽要錢沒錢,要色沒色,又這個歲數了,能出什麼事呢?

民警:這個我們要調查才好說。你先回去,繼續聯繫你媽。如果聯繫上了或者有任何其他線索,你立即和我們聯絡。

雖有一起報警,警方開始並沒太在意。保姆和其他的工作不同!在吉林市,周邊農村比較貧困,很多農村婦女進程從事保姆工作。

東北經濟不景氣,保姆的需求量有限。很多人都在保姆市場裡面連續轉悠很多天,才能找到僱主。

一旦找到僱主,這些保姆通常立即會跟著他們走。

大部分保姆家都在農村,很多還是偏僻的農村。他們家中有沒有什麼親人,往往不會及時通知家人。

保姆偶爾幾天甚至一週不和家裡聯繫,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只是,幾天後又有第2家人報警。

第2名失蹤婦女姓龐,是吉林市昌邑區人,已經55歲高齡。

這起報警,才引起警方的高度關注。

之前44歲劉姓婦女失蹤,也有可能是什麼原因失聯,甚至是被人拐賣了!40多歲也不是很大年紀。加上劉姓婦女肥胖有力氣,可以幹活,有可能拐賣嫁給邊遠地區的老光棍。第二起報案的龐姓婦女則不太可能,誰會拐賣55歲的老太太呢?

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進行調查。

萬萬沒想到的是,短短半個月內,警方又連續接到2起報警,報警內容都差不多,也是老年保姆失蹤了。

在1個月內連續發生4起這樣的事情,就不是小事。

吉林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對這4起失蹤案進行梳理,很快發現情況不對。

4名失蹤婦女都是年紀偏大的保姆,還有2個共同點。

第一, 失蹤婦女全部都是離異或者喪偶家庭。

第二, 失蹤婦女全部沒有在保姆中介機構登記過。

吉林市公安局的刑偵專家們,認為這2點非常可疑。

正常僱主找保姆,儘量會去中介機構。誠然,中介機構會收一些費用,畢竟比較可靠。

保姆和僱主發生糾紛是常有的事情,保姆也良莠不齊,頗有一些盜竊、破壞甚至虐待老人和孩子的。

一旦出了事,最低程度僱主可以找中介協調。即便中介解決不了,至少也能知道保姆真實身份和住址。

如果不通過中介,保姆捲了你的財物跑了,你到哪裡找人去?

奇怪的是,失蹤的4個保姆都沒有經過中介,這就違反常理。

同時,最奇怪的是4個保姆都是離異或者喪偶。

正常來說,僱主不太喜歡離異或者喪偶家庭的保姆。這種人的性格通常會有些孤僻甚至偏激,畢竟社會和家庭壓力太大。有一個完整家庭的保姆,相對容易相處,顧慮較多,一般不敢做什麼壞事。

這個僱主卻連續找到4個離異或者喪偶的保姆,這也非常反常。

唯一的解釋是,他希望這些保姆的親人儘量少,會找他麻煩的人也會少。

還有,這4個失蹤保姆都是年紀偏大的中老年婦女。

他們中最小的44歲,最大的已經55歲。

之前民警推測會不會是拐賣婦女,畢竟東北偏遠農村還是有拐賣婦女存在的。

不過,人販子絕對不可能拐賣年齡如此之大的婦女。

比如那個55歲的保姆,即便身體再好,也保不齊幾年後不會生病,畢竟年紀太大了。難道買家買回婦女後,幾年後就當一個親媽養著?這不符合邏輯。

這個案件非常可疑。

這4個老年婦女很有可能遇害。

警方還不知道的另一個失蹤保姆孟某。

根據刑偵專家的建議,吉林市公安局隨即成立專案組,偵查此案。

刑警們立即分頭走訪保姆市場和失蹤者的親友,尋找線索。

走訪保姆市場的刑警,很快有了重大收穫。

根據保姆市場的人反應,這4個保姆都是被1個老年瘸子僱傭走的。

這個瘸子經常到市場來,很多人都看過他。大家對這個瘸子的看法還不錯。他衣著整齊,看起來有五六十歲,一條腿殘疾,拄著一個柺杖。他的談吐比較文雅,看起來很溫和。最重要的是,他和一個四十多歲婦女一起來的,後者說是他的妹妹。

他們說要僱傭個年紀大的保姆,去照顧一個七十歲老人,條件是包吃包住再給1200月薪。

他們怕年輕保姆吃不了這個苦,都找年齡在40歲以上甚至50歲的。

這是常見的事情,沒有人覺得奇怪。

本來保姆行業第一是怕遇到色狼,尤其是年輕小保姆很怕這種事;第二是怕遇到騙子或者搶劫。

現在瘸子不但僱傭老年婦女,還帶著妹妹一起來,就不太可能是色狼或者騙子之內。

不過,這個瘸子來的次數卻很多。

這一個月來,他至少來了10天。有些中介就感覺奇怪,猜測是不是黑中介來搶生意。1個做中介的中年男人,曾經藉機向他攀談幾句。

這個瘸子說自己家有個老人要照顧,但老人要求比較高,找保姆困難。之前找到的幾個保姆,老人都不滿意,都解僱了。

瘸子說的合情合理,表情鎮定自若,中介的男人就相信了。

中介的男人向警方反應,在第4個保姆失蹤以後,這個瘸子和他的妹妹還曾經來找過保姆,只是沒有找到。

最近幾天,倒是沒有看到這個瘸子和他妹妹。

看到這個瘸子的人很多,刑警們毫不費力的畫出了模擬畫像。

問題來了,這些保姆都沒有在中介登記,作為僱主的瘸子也沒有留下身份信息之類。

偌大的吉林市,找一個這樣的人並不容易。

沒想到,這邊走訪失蹤者家人的刑警,卻有了重大收穫。

前3個失蹤者家屬,失蹤前基本都沒有同家裡聯繫過。第3個52歲的皮姓保姆(吉林市龍潭區人)失蹤前,曾經同家人聯繫過。

8月12日,皮姓保姆在保姆市場遇到這個瘸子和他妹妹,隨後跟著去了他家。

走得比較匆忙,皮姓保姆將女兒的身份證和錢包一起裝走了。發現帶錯了東西以後,皮姓保姆急忙和女兒聯繫,要把這些東西送還給她。

奇怪的是,這僱主似乎不太願意保姆同家裡聯繫,讓她過幾天再說。皮姓保姆說身份證立即立即給,要不然她就不幹了。

瘸子沒辦法,說自己開車送皮姓保姆回去,讓她把身份證交給女兒就跟他走,不要耽誤時間。

她的女兒住在昌邑區某小區,兩人很快見了面。皮姓保姆對女兒說,僱主是個殘疾人,但他妹妹很健康。她感覺這對兄妹挺好的,人也很正派。這次就是那個叫做張舒紅的瘸子開著殘疾人車,將她送來的。

因僱主還等在樓下,母女簡單講了二三分鐘就分開了,把身份證和錢包放在家裡就下樓了。

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也許是有不詳的預感,皮姓保姆給女兒寫下了僱主家的詳細地址。

讓她的女兒絕對沒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母親手機就打不通了。

焦急之下,女兒根據地址跑到僱主張舒紅家去尋找。

敲開房門以後,51歲的張舒紅似乎吃了一驚。

他絕對沒有想到,竟然有保姆的家屬找上門來。

幾秒鐘後,他就恢復正常,似乎一點也不慌張。張舒紅很客氣的請保姆女兒坐下喝茶,說:你媽看了老人以後,說這活幹不了,昨天就走了。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兒了。

皮姓保姆女兒沒有發現什麼異常,也沒有看到母親的行李,就相信了張舒紅的話。

連續找了幾天,毫無線索女兒才去公安局報了案,說母親失蹤。

專案組由此得到了張舒紅的詳細住址。

警方立即進行調查,發現張舒紅一些奇怪的地方。

這個張舒紅是吉林市本地人,出生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他的父親是大學的教授,母親是中學的老師。兄弟姐妹幾個都是讀書人,一個姐姐和一個妹妹還去了美國留學。大哥退休後,也去了孩子在加拿大的家裡,只剩下大姐住在通化。他的大姐是知識分子,為人和善,在單位和鄰里中口碑很好。

張舒紅比較不幸。他小時候得了小兒麻痺症,右腿殘疾。兄弟姐妹都比較優秀,張舒紅則連基本生活都難以自理,一直很自卑。中學同學多年後回憶,張舒紅因殘疾經常被班上同學欺負。早在初中時期,張舒紅就形成了內向陰沉的性格,很少和人接觸。

中學畢業以後,張舒紅去一家工廠工作。隨後又離開工廠同第一任妻子開小吃店,也賺了一些錢,不過生意最終因為夫妻離婚而砸了。

後來十多年,張舒紅身體越來越差,各種惡疾纏身,逐步失去工作能力,主要靠父母的貼補為生。

他的父母退休工資都很高,尤其是父親享受很高的津貼。父母對這個有殘疾的兒子,是很不錯的。父母先後去世以後,張舒紅就失去了補貼的來源,靠一點積蓄維持生活。

不知道為什麼,張舒紅和兄弟姐妹的關係很惡劣,幾乎不走動。唯一的一個大姐,也是多年才和張舒紅見一次,似乎兄弟姐妹因為什麼嚴重的事情厭惡他。

張舒紅20多歲結婚,第一任妻子叫做張興,腿部也有殘疾,人還是比較精明利索的。

多年後,張興才生了一個女兒。老來得子,張舒紅對女兒特別喜愛,視如珍寶。奇怪的是,女兒和他卻不親熱,經常躲著他。

女兒10歲時,張舒紅和前妻的感情破裂,整天吵架還打架,鬧得不可開交。最終離婚,女兒歸了前妻。更悲劇的是,在女兒11歲的時候突然失蹤,警方懷疑是被人拐賣了。

前妻張興找了很多年,始終沒有找到。她開始懷疑是張舒紅,將女兒偷偷送到美國的妹妹家去了,但沒有證據。

張舒紅多年以後再婚,妻子是照顧他父親的一個保姆,叫做李豔秋。婚後兩人感情還可以,因沒有什麼收入都靠吃低保為生,很拮据。

張舒紅右腿有殘疾,必須拄柺杖

張舒紅已經51歲,除了殘疾以外還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心臟病等疾病,基本失去工作能力。幾年前,張舒紅又和現任妻子李豔秋離婚,不過兩人似乎還住在一起。

這就是張舒紅大概的情況。

奇怪的是,根據對張舒紅鄰居的走訪,警方一度打消了對他的懷疑。

在這裡,張舒紅是一個口碑不錯的人。

鄰居反映,張舒紅是個信佛的善人,平時對他們說話都很和氣。張舒紅常年吃齋,家裡設有佛龕,每天燒香。

張舒紅很聰明,還會修表、修電器,鄰居、朋友有需要幫忙的,他都會去幫。

張舒紅平時也會和鄰居打打牌。因沒錢,每次輸贏都在幾元錢上下,張從不賴賬。

最關鍵的是,張舒紅身高只有1米6,患有多種嚴重疾病,一條腿還要拄著柺杖才能行走。

鄰居反映,張舒紅身體很虛弱,稍微高一點的臺階都上不去。每次回家爬個樓梯,張舒紅都要一步步走很久。平時出門,張舒紅基本都是騎殘疾人車代步。

有個鄰居說:他一個殘疾人去殺人?我看被人殺還差不多。

那就奇怪了!這樣一個人,能做作案什麼殺人嗎?這些保姆年級偏大,因常年做家務都頗有些力氣。如果張舒紅同這些保姆一對一搏鬥,恐怕被打翻的就是身有殘疾的張舒紅。

綜上所述,警方一度對張舒紅是否為真凶產生了懷疑。

母女二人合影,孩子小的時候就很可愛

萬幸的是,一件事的出現改變了一切。

走訪張舒紅親友的刑警,卻有了重大收穫。

走訪張舒紅第一任妻子張興(化名)的刑警,得到一個重要的情況。

他的前妻張興認為,張舒紅很可能在1998年殺死了自己的女兒。

警方:你說什麼?不可能吧。虎毒還不食子呢,他會殺自己親生女兒?

張興:一言難盡。我開始也認為張舒紅不至於做這種事,現在看來肯定是他乾的。

隨後,他的前妻張興說了自己的故事。

她和張舒紅是自由戀愛結婚,婚後關係不錯。張興也患有小兒麻痺症,腿部有殘疾,兩人同命相憐。

結婚後,夫妻兩人在家人資助下開了一個小吃店。張興在店裡面做服務員、收銀員、洗碗工,張舒紅則負責買菜、燒菜,生意一度很紅火。

兩人1982年結婚,直到1986年張興始終沒有懷孕。

張興是個直性子的東北婦女,大大咧咧的,一直很想要個孩子。她覺得不對頭,就嚷著夫妻兩人一起去檢查身體。張舒紅支支吾吾,說什麼身體哪有什麼問題,暫時沒有孩子不是挺好。

見丈夫不願意去,張興自己去檢查過身體,一切正常。

幾個月後的一天,張興收拾家裡,無意中發現張舒紅的精子檢驗報告。報告說張舒紅的精子活力太低,生育方面有很大障礙,甚至可以列為不能生育一類。

顯然,很要面子的張舒紅始終瞞著妻子,張興也就裝作不知道。

大約1年後,張舒紅的大哥突然找到她,時間是1987年。

大哥說他知道弟弟不能生育,全家商量過,希望弟弟能有個孩子養老。

張興說要不去親戚家收養一個?

他的大哥說他們反覆找過了,親戚家根本沒有適合的對象。

張興說,那怎麼辦。

他的大哥沉默了半天,說了兩個字:借種!

張興立即明白了,原來大哥是要做孩子的真正父親,給弟弟一個孩子。

當年沒有什麼人工授精一說,況且張舒紅的精子也不能做這種手術。那麼,張興等於就要和大哥發生關係才可以。

這不是開玩笑嗎?這事要是傳出去,張興以後還怎麼做人,她堅決反對。

大哥前後來說過幾次,張興始終不同意。

到了最後,大哥實在沒辦法,只得偷偷告訴張興,這其實是弟弟的主意。大哥也是架不住弟弟的要求,才同意的。大哥是文化人,自己也不願意做這種丟人現眼的事。

張興恍然大悟,原來這是丈夫的計劃。

此時的張興非常猶豫:現在如果她不同意,恐怕就要離婚。平心而論,張舒紅對她還是不錯的。兩人又是自由戀愛,有較深的感情基礎。張興自己也有殘疾,一旦離婚怕是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她自然不願意離婚。

猶豫再三,張興最終還是同意了,希望大哥一定要嚴守祕密。

一年後,張興生下了一個女兒。

女兒誕生以後,張舒紅對孩子特別喜愛,視若珍寶。張興回憶,張舒紅對女兒是要什麼給什麼。有一次,張舒紅給孩子買了6雙皮鞋。

奇怪的是,孩子一天天長大後,卻不和張舒紅親。張興回憶:那時候女兒學舞蹈,她寧可小跑去學校也不坐爸爸的電動車。

非常漂亮可愛的女孩

到了小學以後,孩子開始逐步排斥這個父親,不願意和張舒紅親近。

薩沙個人認為,應該是誰對孩子洩露了祕密。孩子知道張舒紅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自然親不了。

這樣一來,張舒紅逐步開始後悔了。

這孩子這麼小尚且如此,大了能夠養他的老嗎?

張舒紅又認為自己妻子和大哥發生關係借種,是難以忍受的醜聞。一旦事情穿幫,最要面子的張舒紅恐怕從此無法做人。

另外,這事是張舒紅逼著妻子張興做的,但他逐步開始嫌棄妻子,覺得妻子和大哥發生關係不乾淨。

對此,性格直爽的張興也勃然大怒:當年哪個王八羔子逼著我做的?現在又說這種話。你過就過,不過就拉倒,我自己帶著女兒也能活。

由此,夫妻關係惡化,經常吵架甚至動手。

最終,兩人協議離婚,女兒歸前妻所有,張舒紅以殘疾沒有收入為藉口,不願意承擔撫養責任。

此時小吃店早已關閉,張興在一家小工廠打工,勉強養活自己,沒法養孩子。離婚後,多次向張舒紅索要撫養費無果,性格火爆的張興曾經找過張舒紅的大哥幾次。

張興是向大哥索要撫養費用,畢竟他是孩子的親生父親,經濟又寬裕,應該給錢。

這幾次吵鬧後,1998年的一天,她們的女兒就突然失蹤了。

張興回憶:按照約定,女兒去了張舒紅家。5天后,學舞蹈的老師說女兒沒來上課,我便讓母親去張舒紅家看看,結果途中母親出了車禍,被撞傷進了醫院。幾天後,我的父親又來到張舒紅家,正遇見他要出門。張舒紅稱女兒已經回媽媽家了。這時候我們才發現孩子丟了,於是到處找。我們到處張貼尋找張欣張貼的及刊登在報紙上的尋人啟事,發動親友全城找人。張舒紅也跟我們一起尋找,一直沒有結果。

張興懷疑是被張家送到美國去了,以掩蓋醜聞。

曾經有個鄰居告訴張興,後來她看過孩子,孩子沒事。

張興當時認為鄰居說的是真話,幾年後則懷疑鄰居是被張舒紅花錢收買,才這麼說的。

孩子失蹤幾個月以後,張興逐步覺得事情不對。她曾經幾次看到過張舒紅偷偷跟蹤自己,還帶著一個黑包,裡面似乎裝著什麼東西。

畢竟多年夫妻,張興對於張舒紅比較瞭解,知道他外表溫和骨子凶殘。

張興說:他的外表都是裝的,這人很毒很危險。張舒紅每天睡覺時,枕頭下邊都會有刀、剪子等。他有一把槍,還有三顆子彈。我們離婚之前,打過一架。張舒紅被我捶了幾拳,急了,把我按倒在床上死死掐住。他當時絕對是要掐死我,我漸漸沒氣了。就在神志模糊之前,我突然摸到一個水杯,就朝他頭上砸去。這杯子裡面是開水,張舒紅被燙傷以後才鬆手。隨後,他去枕頭下面摸槍要殺我,我推開他轉頭就跑,跑到公安局報警。公安局把他的槍收走了。因為是合法的運動射擊手槍,公安局也沒有處分他。

驚恐之下,張興將閨蜜接到家裡一起住,平時兩個女人形影不離,上下班都是一起走。

即便如此,張興仍然發現,有幾次張舒紅跟蹤到自己的單位。

一次,張興又發現張舒紅在工廠院子裡面窺視,讓單位保安盤問他。保安從張舒紅的包裡搜出了一把尖利的匕首,張辯解是帶著防身的。

張興非常驚恐,認為張舒紅是要殺他,女兒很可能也是被他殺掉的。

因沒有證據,張興沒有報警,只是迅速賣掉房子,遠遠地躲了起來。

張興對警察人說,張舒紅是一個很失意的人,一生都不太順利。從小殘疾,上學後被欺負,工作不好,創業失敗,婚姻破產甚至沒有生育能力!張舒紅心中有極大的怨氣和壓抑,長達幾十年之久。如果張舒紅能夠殺死一手養大的女兒(準確說是侄女),那麼他就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

最右邊就是失蹤多年的李春花,失蹤時年僅18歲。

警方讓張興回憶,張舒紅有沒有僱傭過什麼保姆。

這一說,讓張興想起了一件事。

張興說,在他們鬧離婚時,也就是孩子失蹤前1年1997年,曾經有過一件事。

張興曾經幾次去張舒紅家,商量撫養孩子問題。

張舒紅父親有病,家裡僱傭了一個18歲的小保姆,叫李春花,是周邊的吉林市船營區搜登站鎮五里橋村人。李春花本來是一個服務員,後來覺得做保姆賺錢多50元(一共350元),就改了行。

李春花年紀很小,是個半大孩子,人很老實,張興每次去都是她開的門。

1997年底,張興去的時候發現李春花不見了,聽說是辭職不幹了。

1998年底後,李春花搬家躲避張舒紅追殺後,曾經多次打聽過他的情況。一個張舒紅的朋友說,張被懷疑和李春花失蹤有關,被警方調查過。

張興聽了很緊張,認為張舒紅可能是個殺人惡魔,又把小保姆殺了發洩。

只是無憑無據,張興後來也沒關注這件事。

聽到警方提起保姆的事情,張興就跟他們反應一下。

警方聽到這個情況以後,立即進行調查。

果然,1997年李春花失蹤,家裡報了案。當時連保姆市場也沒有,李春花家裡也不知道她在哪裡工作,無從查起。案件定為失蹤,長時間沒有線索。

奇怪的是,到了1998年底,李春花家連續接到兩份自稱是女兒的信。

第一份信說自己被拐賣了,丈夫還不錯,讓家裡人不要惦記,也不要報警。

第二份信則說自己經濟緊張,請家裡人寄一些錢來,信的結尾有個匯款賬號。

李春花的父親有些文化,發現信的字跡很漂亮,絕對不是女兒的筆跡。同時,信裡把的家門口巷子的名字,都寫錯了,懷疑根本就不是她寫的。

李春花的父親將這兩份信交給警方,警方立即高度關注。

根據信件留下的匯款賬號信息,警方發現和張舒紅有關係。

2000年,警方將張舒紅傳喚到公安局,張表現沉著,推得乾乾淨淨。

張說李春花早就辭職不幹了,去了哪裡他完全不知道。

至於李春花的這個匯款賬號,是在他家工作時候,張舒紅幫忙替她開的而已。

言之鑿鑿,警方又沒有任何證據。兩次傳喚以後,警方只得放張舒紅回家。

既然有了這回事,就證明張舒紅至少在1998年前後,曾經有謀殺女兒和保姆的嫌疑。

現在保姆連續失蹤,又和張舒紅有關聯,後者就有高度作案嫌疑。

除了歷史問題以外,張舒紅僱傭4個保姆時,明顯說了很多謊話。

首先,張舒紅並沒有一個高齡老人需要照顧,他的父母已經去世多年。

其次,張舒紅自己沒有僱傭保姆的實力,也沒有必要僱傭保姆。即便是一個月1200元的工資,以張舒紅的經濟狀況也是難以承擔的。況且,他明明和前妻住在一起,後者身體非常健康,完全可以照顧他,沒必要找什麼保姆。

8月19日中午,警方對張舒紅進行了抓捕。

警方敲開房門,將張舒紅制服戴上手銬。期間,張舒紅沒有抵抗。

隨後,警方又在一處出租屋,抓走了張舒紅的前妻李豔秋。

讓人不解的是,李豔秋表現更是鎮靜。不但不害怕,她還特意將狗食盆裝得滿滿的,並給狗添上水。她請求民警別讓這條她養了多年的狗餓死。

吉林市昌邑區第五責任區刑警隊教導員劉宇鶴等人,對張舒紅進行了審問。

同2000年的李春花案件審訊一樣,張舒紅推的滴水不漏。

這人智商很高,很傲氣,非常難對付。

警方:那些保姆哪裡去了?

張舒紅:他們嫌活不好,走了。

警方:都去了哪兒?

張舒紅:我哪裡知道。我又不是你們公安局,還能管人家去哪兒。

警方:你還胡扯?這幾個人平時都經常和家裡聯繫,自從見過你以後,沒有一個再聯繫。你說說看怎麼回事!

張舒紅:怎麼回事我也不知道。現在社會亂,指不定後來被人騙了賣了!

警方:你說啥?還在這死撐?現在是給你機會說!你知道抗拒從嚴嗎。

張舒紅:什麼?你們少唬我!以為我是法盲?我告訴你們,我最懂法律。全世界哪個國家的法律,我不懂?你們單憑懷疑就能抓人?你們趕快把我放出去!不然,你們侵犯我的權力,我還要去法院告你們呢!

警方:你懂法就最好。你知法犯法,比法盲犯法的性質還惡劣。證據我們自然是有,現在是讓你主動交代。

對李豔秋的審問也不順利。

同張舒紅的高談闊論不同,李豔秋就咬定一句話:我就是陪他去僱保姆,其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問來問去,就是這一句話,審訊也毫無進展。

搜查張舒紅家裡的刑警,卻有收穫。

他的家裡發現了一把菜刀,一把斧頭,院子裡一塊轉頭下,發現了幾件老年婦女的金首飾。

根據皮姓保姆的女兒辨認,其中1條金手鍊是他母親的手鍊。

有了證據,警方立即再次提審張舒紅。

張仍然不認賬,胡言亂語。

警方:你看看這是什麼?是不是你僱傭的皮姓保姆的手鍊?怎麼埋在你家院子裡面?你解釋解釋?

張舒紅:這。。

警方:說啊?人家打工的保姆,會把金手鍊送給你?就算送給你了,你幹嘛不戴著,反而埋起來?

張舒紅:我跟你們說實話吧。這個皮姓保姆被我拐賣了?

警方:什麼?拐賣到哪裡去了?

張舒紅:豐滿,賣了2000元!

警方:好好,那我問你,賣家是誰?皮姓保姆都53歲了,你說說看什麼人會買個老太婆回家。

張舒紅:。。

警方:怎麼不說了,接著編啊!

這邊審訊不順利,張舒紅還在胡言亂語。他一會說皮姓保姆被他賣了,一會說被他推到松花江裡面淹死了。

那邊勘察現場的刑警又有大發現。

在廚房的角落裡面,警方發現一些難以察覺的噴濺血跡。

提取血樣以後,警方同失蹤4個保姆的親人進行DNA比對,證明血跡是其中1人的,但不是皮姓保姆。

這邊,警方拿出血跡檢測報告,張舒紅才軟了下來。

張舒紅承認,這4個保姆都被他殺了。

張舒紅的交代讓警方大吃一驚,他自稱從1997年到2009年,一共殺了15個人,其中大部分是保姆。

警方:你從頭說,第一個殺的是誰?

張舒紅:就是李春花。

警方:你為什麼殺她?

張舒紅:不為啥。

警方:什麼,不為啥你就殺人?

張舒紅:真不為啥。1997年,我和我前妻張興鬧離婚。你們也知道了吧,我們那個孩子其實是我大哥的。張興為了要撫養費,不但跟我鬧,還跟我大哥鬧。這事傳了出去,鄰居有些議論,說孩子不是我的。我當時一事無成,身有殘疾、生意倒閉、婚姻破裂、疾病纏身,連個後代都沒有。那段時間,我心裡特別難受,非常想發洩,很想殺人。那個月我父親住院了,就我和李春花在家。前一天,她忘了把一袋豆腐放到冰箱,都臭掉了。我就說了她幾句。她卻說豆腐,是我買回來的,也沒跟她說要放冰箱,不能怪她。我當時特別生氣,心想你一個小保姆也來擠兌我?我上去一把將她按在床上,對她頭上打了幾拳。她一驚,就哭叫起來,還跟我撕扯。我心裡非常扭曲,不知道為什麼就用全力掐她。她不動了,我才鬆手,就這樣把她掐死了。你說為什麼?就為了一袋豆腐!

警方:啊!那屍體你怎麼處理了?

張舒紅:我用斧頭和菜刀把屍體碎掉了,裝在兩個麻袋裡面,趁天黑時扔到松花江裡面了。後來我對別人說李春花不幹了,辭職了。李春花家裡人不知道女兒在我這裡工作,所以我一直都沒事。到了1999年,我生活更是拮据,連抽菸都抽不起了。一天我翻東西,發現李春花寫給家裡的幾封信,裡面有向家裡要錢的。我想事情過去了一年了都沒事,就模仿李春花的筆跡和口氣寫了兩份信回去,向她家裡要錢。結果,警方就發現了,還找我去公安局調查。那是我特別害怕。但那時候我早就把屍體和證據處理乾淨了。公安局沒證據,不能把我怎麼樣。

警方:第二個殺的是誰?

張舒紅:我女兒!

警方:什麼?我幹了30年警察,殺人犯見的多了。再壞的殺人犯,也沒見過殺自己兒女的。你說說為什麼?

張舒紅:就是滅口。張興這娘們鬧了好幾次,我大哥借種這事差點就捅破了。當時全家人都很生氣,大哥他們都罵我,說我害了全家,人人都不理我。這不怪我大哥,是我跪著求他,他才勉強同意的。萬一這是傳出去,我和大哥加上全家都別做人了。我殺了李春花後,心想自己有命案,殺幾個也是一個死。我當時就決定,將女兒和張興一起殺了,徹底滅口。後來我就把女兒騙回家,讓她喝了有安眠藥的飲料。但我對她還是有感情的,開始怎麼都下不了手,猶豫了很久。到最後,她快要醒了。我想鄰居現在都在傳這件事,說我女兒不是親生的。我不殺了她們,事情遲早穿幫。最後,我閉上眼睛,用刀對著女兒亂捅,將她殺了。殺了她以後,我哭了一會,然後把她裝在麻袋裡面扔到哈龍橋老橋下。後來,我又想去殺張興,但她很聰明。她看見我老是跟蹤她,先是找個了女人天天跟她在一起,讓我沒法下手。後來她突然把房子賣掉了,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我這輩子最大遺憾,就是沒殺了她!

警方:你這是什麼邏輯。張興是你逼著才借種生孩子,完了你不認賬,還要殺她?我看她殺你還差不多。你這人心胸太狹窄了。好了,你接著說。

張舒紅:後來我又陸續殺了幾個人,大部分是保姆,目的就是為搞點錢。到了2009年,我父母都去了多年了,我和兄弟姐妹都不理我,覺得我胡搞害了全家。我沒有收入,靠低保金生活,幾乎過不下去。我這身體越來越不行。我給自己算命,怕是活不到2012年。當時我就想,我這輩子這麼慘,我也不讓別人好過。我決定出去殺人,殺到被你們捉住為止。同時,殺了他們也搞一點錢用用。2009年,在我報紙上登廣告,說自己會算命,把一個叫做李亮亮的24歲小夥帶回家。我騙他說出銀行卡密碼,然後給他喝了帶安眠藥的飲料,把他勒死了。沒想到,這小夥也很聰明。他怕我是騙子,根本沒有帶錢來。他身上就二十元,銀行卡里也就幾塊錢。這次殺人沒什麼收穫。我後來又故技重施,兩次寫信讓李亮亮家人匯款,但他們都沒匯。

人生剛剛開始的李亮亮根據報紙報道,李亮亮家人回憶如下,我們在吉林市租了四個月的房子找李亮亮,直到10月份才回到雙陽老家。在這期間我們基本上找遍了吉林站前附近所有旅社和李亮亮在吉林市的一些朋友,都沒找到。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們到吉林站前派出所報過案。民警告訴我們,李亮亮都20多歲了,是成年人,再說失蹤也沒多長時間沒法立案。受到兩份敲詐信以後,家人也去報案。刑警隊的民警看完信和信中的相片告訴我們說,第一封在我們這兒,第二封信你們也不用留在這兒了,帶回去吧,你們回去吧,這不夠立案。更有甚者,李亮亮家屬竟然是在電視上,才知道兒子遇害的消息的。

到了吉林市昌邑刑警5中隊,民警採集了我們的血樣,就讓我們回去等消息,一直沒有告訴我們結果。後來我在電視上看到凶手張舒紅殺害的人中,惟一的男性是我兒子李亮亮。我這個心啊,難受得都不知道怎麼表達了!

警方:說說你這1年內,怎麼殺了這4個保姆的。

張舒紅:不是4個,是5個。2009年我和李豔秋假離婚,讓她裝作徵婚騙男人來。李豔秋年紀大了,肯來的都是五六十歲的老男人,根本沒幾個錢。沒辦法,我們只好去保姆市場找人。開始我一個人去,保姆見我是個單身男人,怕是老色狼,都不敢來。沒辦法,我只好找50歲左右的保姆,還是找不到。沒辦法,我說服李豔秋跟我一起去,裝作我的妹妹。這樣一來,才騙到了幾個人。我找到的保姆都是沒有在中介登記的,也儘量是離婚或者喪偶的,這樣親人報警的概率就比較低。

2009年4月,我們找到一個蛟河市的44歲姓孟的保姆。我們騙她說出銀行卡密碼,然後給她喝藥,將她勒死後碎屍扔了。我們等了半年,看你們沒有懷疑到我們,又在7月到8月連續騙了4個人。這5個人一共搶到3萬多元,也不算多。

警方:就這麼簡單?

張舒紅:有幾個昏迷的時候,我把她們強姦了,然後再勒死的。

警方:人家說你吃齋連佛,這也是偽裝?

張舒紅:吃齋是真的,那是因為我有糖尿病,不能吃葷。唸佛是假的,我不信這個。

警方:你們無冤無仇,就為這點錢就殺人。你後不後悔?

張舒紅:有什麼後悔的。我這一輩子這麼慘,誰管過我死活。我自己死活都管不了,我還管別人的。就算他們倒黴吧。

警方:那你女兒呢?就算是你大哥的女兒,也是你侄女。才11歲的孩子,你真忍心下手的。

張舒紅:哎。那有什麼辦法呢?我是要一個孩子養老,才冒著醜聞危險。現在不能養老了,還留著這個隱患幹什麼?她出生在我們這種人家,長大了也是受苦,不如死了乾淨。

張舒紅供述他10多年一共殺了15人。

因為時間過久,他又都是拋屍在江內,能夠確認死者只有6人。

張舒紅交代拋屍地點以後,警方反覆在江灣大橋等地水域搜索,只找到這兩年來的部分碎屍和骨頭。

不過,警方認為張舒紅並不是亂說。幾年前,水上公安局確實從松花江中撈到一個人頭。這事只有警方內部人知道,同張舒紅供述的時間地點都完全吻合。

最終,法院只認定殺死6人。

2013年12月26日張舒紅和李豔秋因殺人罪、搶劫罪,數罪併罰被執行槍決。

當時報道中記載:最高法刑事裁定書中認定,張舒紅搶劫作案6起,致6人死亡,維持一審判決,對張舒紅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個結果,早在張舒紅意料之中。接到裁定書並被告知在18個小時之後就要被槍決時,他的表情幾乎和平時一樣,甚至還多了一些笑容。穿著藍色號服的張舒紅左腿膝蓋輕輕掂了兩下,膝蓋下面的兩隻腳,戴著腳鐐、穿著拖鞋,其中一隻因殘疾不能動。

審訊時滿臉笑容的張舒紅

直到處決前,看守所同號的犯人們認為張舒紅沒有任何緊張情緒,甚至覺得這是很好的解脫。

警方也認為,至少從2009年開始,張舒紅並沒有刻意隱藏自己的行蹤,也沒有毀滅證據。

在皮姓保姆的女兒找上門以後,顯然張舒紅已經暴露,隨時可能會被抓捕。換成一般歹徒,早就跑沒影了,張舒紅根本沒跑,似乎是等著警方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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