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大變化!湖南這九所高校今秋開始由學年制改學分制收費'

湖南 大學 廣東 湖北 衡陽 經濟 天津 技術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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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晚報掌上長沙9月1日訊 據紅網消息,近日,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下文批覆同意湖南科技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湖南工學院、湘南學院、衡陽師範學院、懷化學院、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邵陽學院、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等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由學年制收費改學分制收費管理,有效期五年。

學校可自行設定學分學費,但每學分學費不得高於80元

不同於學年制收費,學分制收費以學生修讀學分作為計價收費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說,即使身處同一個專業,如果修讀的學分不同,學生每年要繳納的學費也不同。

其實,學分制收費並不新鮮。從2007年起,北京等地部分高校就開始試行這一收費方式。湖北、廣東、山東、天津等多個省市的多所高校,也早已採用學分制收費。

批覆明確,上述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根據辦學層次,學校可自行設定學分學費,但每學分學費不得高於80元。

批覆明確,學分制收費標準由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學生按學分制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之和不得高於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

學校應保證每學分不少於16學時,每學年平均不少於40個學分。學生在規定的最低畢業學分外,要求加修、輔修專業或一次補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學分的,學校在基本學制內免收專業學費,但可按所修課程規定學費收取學分學費。

學分制收費不會增加學生經濟負擔,旨在擴大學生選擇權

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學分制收費的意義,不僅僅在於學費組成結構發生了變化。事實上,它是學分制教學改革的衍生物。

學分制收費並不意味著學生的經濟負擔會加重,根據規定,學生按照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不含重修、輔修、雙學位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之和,不得高於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

推進學分制辦學、收費改革,本意是為了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包括選擇課程、選擇教師、選擇求學時間,以此促進學校重視課程建設,以及教師提高教學質量,提高學生對大學教學的滿意度。

對此,批覆明確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後,9所高校要完善學分制教學方案和學分制收費管理方案,制定有序的選課系統,提供相應的信息技術平臺和充分的課程資源,保障學生自主選課和彈性學制的需求。

同時,9所高校應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政策”原則,在校老生收費仍實行原學年制收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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