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房地產商欠債千萬不還,卻有錢向林科大校長行賄兩千萬

湖南 黃建新 桑植 中國經濟網 2019-06-10

來源:瀟湘晨報

記者 | 周凌如

早在2015年,湖南金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園公司”)法定代表人鍾選才,就被列為了老賴。瀟湘晨報記者搜索發現,鍾選才捲入了多起民事糾紛。自2015年至2019年,鍾選才幾乎每年都會因為不償還借款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外,他還被法院下發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鍾選才尚有一千餘萬元的債務沒有清償。

可就是這麼一個“沒錢還債”的老賴,向時任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周先雁及其前妻黃建新行賄2000萬元(其中未遂700萬元)。

日前,桑植縣人民法院一份公開判決書顯示,一審認定被告單位金園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被告人鍾選才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桑植縣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初,鍾選才通過黃建新認識周先雁,希望利用周先雁的職權、人際關係等,順利承接交職院職工宿舍項目。在周先雁的協調下,鍾選才得到交職院領導的認可和關照。

同年5月18日,黃建新所控制的千葉公司與金園公司簽訂了《項目合作協議書》,約定金園公司向千葉公司支付“勞務報酬”3000萬元。合同簽訂後,周先雁對部分條款提出了異議。2013年5月24日,經周先雁簽字擔保,鍾選才借給黃建新人民幣200萬元。

2013年12月12日,因土地成本上漲,周先雁、黃建新經與鍾選才協商,將合同價款修改為1500萬元,分兩次支付。

2014年6月,鍾選才在周先雁的關照和幫助下參與林科大安置房項目。

2014年11月7日,周先雁主持召開校長辦公會,同意以借款方式預付金園公司購房款600萬元。2015年12月3日,周先雁主持召開校長辦公會在沒有滿足付款條件的情況下給金園公司支付購房款3000萬元。

之後,鍾選才就林科大安置房項目送給周先雁500萬元好處費。

據統計,2013年至2015年期間,鍾選才為金園公司順利承接交職院教職工集資房開發項目及林科大教師安置房開發項目,送給時任林科大校長周先雁及其前妻黃建新現金2000萬元,其中未遂700萬元。

校長夫妻為躲債離婚不離家

判決書顯示,在收受鍾選才的賄賂時,黃建新與周先雁已辦理離婚手續,但對外仍以夫妻關係相稱。“離婚是為了躲避我所欠的債務,是離婚不離家。”黃建新稱。

黃建新承認,與金園公司簽訂協議,收取“報酬”的千葉公司系她控制。

2018年6月,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周先雁直接或通過其前妻黃建新多次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038.9萬元。以被告人周先雁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黃建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兩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被湖南高院二審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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