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查處撕毀環保封條案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法律 法制 河南經濟報 2017-05-14

永嘉查處撕毀環保封條案

【中原經濟網訊】浙江省永嘉縣未經環保審批的非法小作坊被環保部門查封后,業主擅自撕毀封條繼續生產,這位撕毀封條的業主王某日前被行政拘留5天。

幾日前,永嘉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在橋頭鎮檢查時發現,王某所辦的鍍膜加工廠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進行鍍膜加工生產,未建立任何汙染物處理設施,直接向外排放汙染物。

對此,永嘉縣環境執法人員立即依法作出責令停止生產、罰款3萬元的決定,並在設備上貼上“永嘉環境保護局”的封條,給予查封。同時,執法人員明確告訴加工廠業主,不得撕毀封條擅自恢復生產,否則將追究責任。

然而,當執法人員前往加工廠複查時,發現張貼在設備上的“環保”封條已經不翼而飛。對於撕毀封條、擅自恢復生產等行為,經詢問,業主王某供認不諱。永嘉縣公安部門依法作出對王某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

“這是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縣查獲的首起撕毀環保封條行政拘留案件。”永嘉縣環保局黨組成員、監察大隊大隊長李騰介紹說,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擅自損毀封條、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的,環保部門可以建議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對其處以5日以上10以下拘留。記者晏利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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