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三部門共同開展汙染企業專項整治打擊相關犯罪 確保天藍水清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法律 水汙染 開封網 2017-04-19

全媒體記者王永傑報道 為服務我市大氣、水汙染防治工作,結合上級關於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要求,近日,市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在全市範圍共同開展汙染企業專項整治。

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環保水平低下、生產環境髒亂、安全隱患突出、無證無照經營的“小散亂汙”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製革、印染、造紙、農藥等“八小”企業。

根據責任分工,檢察機關在整治中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加強對環境汙染犯罪案件的立案、審判監督,查辦環保監管過程中的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負責配合環保部門在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破壞排查、整治工作的違法違規行為。環保部門負責“小散亂汙”“八小”企業整治的協調,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對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行為和涉嫌環境汙染犯罪的行為,及時調查取證並移交公安機關,同時報同級檢察機關備案。

根據計劃,這次專項整治活動為期6個月,對整治範圍內的企業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臺賬,依據不同情況實施分類整治;對沒有辦理環保批准手續的企業要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排放汙染物的企業要嚴厲查處,對證照不全、違規經營的企業要全面取締。相關職能部門對被整治的企業開展自查自糾,重點督查整改落實情況及取締情況,鞏固提高工作成效。

對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實行“區域限批”;對履職履責不到位或者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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