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全面下沉地市 浙江處罰力度居首

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全面下沉地市 浙江處罰力度居首

2017年8月7日至8月15日,第四批8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團)等省(區)實施督察進駐。截至8月24日,8個督察組均基本完成第一階段省級層面督察任務,進入下沉地市督察階段。下沉地市督察時間預計10天左右,通過深入現場,重點調查核實省級層面督察聚焦的突出環境問題,並抽查核實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或重複舉報問題的查處整改情況。

日前,國家環保部公佈8省(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情況。從中可見,浙江收到舉報數量、受理舉報數量並非最多,但立案處罰(家)、罰款金額(萬元)、立案偵查(件)、拘留(人)等數量位居8省(區)第一,延續著“最嚴環保執法省份”的一貫傳統。

此次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可謂是規格史上最高、力度史上最嚴的環保督察。

截至8月24日,第四批督察共計已經與364名領導幹部進行個別談話,其中省級領導211人,部門和地市主要負責同志153人;累計走訪問詢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170個;調閱資料7.8萬餘份。8個督察組共收到群眾舉報20343件,受理有效舉報15813件,經梳理合並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地區交辦轉辦13826件;各被督地區完成查處4869件,其中立案處罰2115家,處罰金額9449.24萬元;立案偵查122件,拘留146人;約談1113人,問責1797人。通過邊督邊改,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人民群眾有了獲得感,並給予督察組和地方黨委、政府好評。

此次督察,於浙江而言亦是一場環保大閱兵。據環保部統計,截至8月24日,在第四批8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中,浙江收到舉報數量1901件,佔16.74%,浙江人民對於環境保護的關注度較高;受理舉報數量(件)16.63%,基本與收到舉報數量的佔比持平。

據環保部統計,截至8月24日,在第四批8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中,浙江的罰款金額5397.76萬元,佔比達57.12%,超過總量的一半;在司法聯動方面,浙江立案偵查(件)69件,佔比56.56%,同樣超過總量一半以上;行政拘留37人,佔46.25%;刑事拘留36人,佔54.55%,“最嚴環保執法省份”的環保理念已然深耕於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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