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大事記(2017年5月)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空氣汙染 時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2017-07-16

5月3日, 環境保護部在北京舉辦第二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人員培訓班。培訓期間,陳吉寧部長看望學員並提出要求。

5月4日,環境保護部批准《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無機元素的測定 能量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5月5日,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北京會見丹麥環境和食品大臣伊斯本·倫德·拉爾森,雙方就環境領域的合作深入交換意見。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在北京會見日本眾議員近藤昭一,雙方就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交換意見。

5月8日,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組長吳新雄、副組長劉華緊急趕到湖南省株洲市攸縣黃豐橋鎮吉林橋煤礦井氣體中毒事故現場瞭解情況,並指導調查處置工作。

5月9日晚至10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赴唐山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巡查,並慰問強化督查組工作人員。

環境保護部批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制定技術指南》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5月19日,環境保護部分別召開嚴重違紀違法中管幹部懺悔錄警示教育通報會和直屬機關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部署會。環境保護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翟青出席會議並講話。部機關各部門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在京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專職黨務幹部參加會議。

環境保護部召開推進排汙許可制度實施工作座談會,副部長趙英民出席會議並講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保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環境保護部機關有關部門、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5月22日,環境保護部批准《火電廠汙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廢止《關於發佈〈燃煤電廠汙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環發〔2010〕23號)。

5月23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劉華赴湖南省環保廳調研,湖南省副省長楊光榮陪同。

5月27日,根據中央決定,陳吉寧同志任北京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陳吉寧任北京市副市長、代理市長。

5月30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赴河北省保定市,看望慰問在一線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的同志,並調研督查工作進展情況。

5月30日至6月1日,中哈環保合作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中哈環委會中方主席、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和哈方主席、哈能源部副部長薩季別科夫分別率團出席會議。會後,趙英民和薩季別科夫共同簽署了會議紀要,並向哈方交換《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等文件。

5月31日,中央組織部副部長鄧聲明到環境保護部宣佈中央決定,李幹傑同志任中共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免去陳吉寧同志中共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職務。

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李幹傑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黨組(擴大)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環境保護工作。中央紀委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組長周英,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劉華出席會議,並談了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收穫、體會和打算。機關各部門、各在京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

環境保護部在北京舉辦第三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人員培訓班。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出席並講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