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不能亂處理,看看這些情況,別說不知道你就違法了?

近日,廣西檢察機關對高檢院和環保部聯合掛牌督辦的“3•14”非法跨省轉移傾倒危險廢物案、“5•12”硫酸洩漏案、“6•9”危險跨境傾倒案三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3•14”非法跨省轉移傾倒危險廢物案由武宣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廣東省茂名市劉土義、柯金水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收購廢油渣。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底,劉土義、柯金水等人將廢油渣交給來賓市興賓區韋世榜、韋蘇文父子處理,在方學村“八仙坳”、“三娘山”等場地堆放廢油渣,放置的廢物共計19940桶,合計6661.18噸,有部分洩漏,受汙染泥土917.68噸。武宣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土義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隨意堆放、傾倒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汙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危廢不能亂處理,看看這些情況,別說不知道你就違法了?

廢機油也屬於危廢

“5•12”硫酸洩漏案由欽州市欽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杜森、覃慶海、徐安才等人在沒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資質的情況下,收集儲存、運輸、交易90度硫酸。2017年5月12日因貯存危險廢物的儲罐倒塌造成罐體破裂,罐內危險廢物洩漏,造成環境汙染事故,政府部門為此花費鉅額資金進行處理。欽南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杜森等人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危險廢物,汙染環境且後果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汙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危廢不能亂處理,看看這些情況,別說不知道你就違法了?

廢油容具也是危廢

“6•9”危險跨境傾倒案由賀州市八步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招文豪、沈春海、姚金華等人在明知是危險廢物且必須由有資質公司處理危險廢物的情況下仍非法運輸、傾倒、掩埋危險廢物。2016年6月開始,從廣東省德慶縣將危險廢物運到廣東省封開縣的金裝鎮、長安鎮貯存,被群眾發現後轉移至賀州市八步區信都鎮掩埋,傾倒廢棄物總計857.216噸,造成賀州市八步區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6687647.00元。八步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招文豪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後果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汙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危廢不能亂處理,看看這些情況,別說不知道你就違法了?

為強化公訴環節責任落實,廣西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整合三級檢察機關力量,確定承辦案件的基層院檢察長和公訴部門負責人為案件責任人,自治區檢察院分管領導和公訴指導組多次聽取案情彙報並提出明確工作要求,具體承辦案件審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部署公訴部門及時介入,加強對案件的跟蹤,主動與公安偵查部門和偵監部門溝通聯繫,指派業務骨幹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有關情況,積極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堅持快捕快訴,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

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

  (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

第三條 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後果特別嚴重”:

  (一)致使縣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百噸以上的

(四)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第五條 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剛達到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但行為人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消除汙染,全部賠償損失,積極修復生態環境,且系初犯,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第六條 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嚴重汙染環境的,按照汙染環境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不具有超標排放汙染物、非法傾倒汙染物或者其他違法造成環境汙染的情形的,可以認定為非法經營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等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論處。

  第七條 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向其提供或者委託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汙染物,同時構成汙染環境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十三條 對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所列的廢物,可以依據涉案物質的來源、產生過程、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以及經批准或者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證據,結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出具的書面意見作出認定。

  對於危險廢物的數量,可以綜合被告人供述,涉案企業的生產工藝、物耗、能耗情況,以及經批准或者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證據作出認定。

  第十四條 對案件所涉的環境汙染專門性問題難以確定的,依據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或者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指定的機構出具的報告,結合其他證據作出認定。

  第十五條 下列物質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有毒物質”:

  (一)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二)《關於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所列物質;

  (三)含重金屬的汙染物;

  (四)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汙染環境的物質。

  第十六條 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以營利為目的,從危險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並具有超標排放汙染物、非法傾倒汙染物或者其他違法造成環境汙染的情形的行為,應當認定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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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危廢名錄與兩高司法解釋接軌

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今天由環保部、發改委、公安部共同發佈。據悉,新版名錄新增117種危險廢物。其中,明確醫療廢物納入危險廢物。新版名錄與“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現有效對接。

新增117種危險廢物

據環保部介紹,新版名錄發佈前沿用的是2008年版的名錄。就2008年版的名錄,環保部認為,隨著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深入及“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實施,2008年版名錄已不能滿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訂完善。

根據新版名錄對於危險廢物的定義,凡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物質均列入了新版危險廢物名錄。

環保部指出,本次修訂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其中362種來自原名錄,新增117種。新版名錄將原名錄表述有歧義且需要鑑別的HW43含多氯苯並呋喃類廢物和HW44含多氯苯並二噁英廢物刪除,增加了HW50廢催化劑。而新增加的117種危險廢物主要是對HW11精蒸餾殘渣和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進行了細化。 

明確醫療廢物管理內容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今天在對新版名錄進行解讀時說,與2008年版名錄相比,本次修訂明確了醫療廢物的管理內容。同時,修改了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險廢物處理後廢物屬性的判定說明。此外,新增危險廢物豁免管理以及通過危險廢物鑑別確定是危險廢物時如何對其歸類的說明。

對於醫療廢物,新版名錄明確包括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以及為防治動物傳染病而需要收集和處置的廢物。此外,還有醫藥廢物,廢藥物、藥品、農藥廢物等。

就危險廢物豁免管理,這位負責人介紹稱,新版名錄增加《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危險廢物豁免管理可以減少危險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總體環境風險,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效率。列入豁免管理清單的廢物共16種/類。其中7種危險廢物的某個特定環節的管理已經在相關標準中進行了豁免,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滿足入場標準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填埋場不需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另外9種是基於現有的研究基礎可以確定某個環節豁免後其環境風險可以接受,如廢棄電路板在運輸工具滿足防雨、防滲漏、防遺撒要求時可以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

這位負責人強調,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

據介紹,新版名錄取消2008年版名錄的“*”標註,涉及33種物質。

辦理環境汙染刑案依據更準確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提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可適用刑法第338條處罰。

新版名錄發佈前,一直使用的是2008年版的名錄。環保部說,“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後,2008年版的名錄已不能滿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

2005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後,對於環境違法的打擊處罰力度明確加大,環境違法入刑問題更加普遍。據環保部6月17日發佈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全國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就有466起。而環保部6月17日通報的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郊尾鎮歐慶武非法收購處置廢棄電池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因“企業拆解廢棄電池外排強酸性電解液pH值為0.43,可認定屬《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900-349-34*其他廢酸液’(因廢物代碼標註*,為此特進行了檢測)的危險廢物。”最後,環保部門認定,這一案件符合“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福建省仙遊縣環保局依法將案件移送仙遊縣公安局偵辦。

事實上,新環保法實施後,類似的案件並非個案。

“新版名錄的發佈實施對於地方依據兩高司法解釋,在查處涉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件時,能夠定性更準,查處更及時。”就新版名錄,有專家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新版名錄可以有效地與“兩高”司法解釋實現對接。

逐步推動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新版名錄以實現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為目標。“危險廢物的種類和性質千差萬別,汙染特性差異極大,採用單一的管理手段難以達到有效控制汙染的目的。”這位負責人認為,危險廢物管理應以環境風險控制為原則,採用全過程控制和分類管理手段達到防止和抑制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

他說,新版名錄新增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它將作為後續名錄修訂的重點內容,逐步推動危險廢物的精細化管理。

這位負責人透露,隨著我國在固體廢物汙染特性的基礎研究、鑑別等工作的逐步增強,環保部擬採取動態修訂的方式,在時機成熟時擇機啟動名錄及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的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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