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確保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工作取得實效

環境汙染 交通 環境保護 民生 正北方網 2017-06-04

交管部門進一步完善《黃標車管理制度》

日前,市交管部門進一步完善了《黃標車管理制度》,確保我市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工作取得實效。

據瞭解,市交管部門每季度將按照六部委下發的《黃標車定義》,對轄區內黃標車數據進行分類統計;配合稽查布控系統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報廢有效期、狀態、年檢情況、環保合格情況進行檢查,杜絕“病車”上路;按照市政府劃定的黃標車限行和禁行區域,嚴格實施限行,通過強制手段督促黃標車及時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環保排放檢驗和調修,不合格的車輛強制報廢更新換代;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對機動車安全技術合格及排放達標情況進行把關,杜絕高汙染車上路;外埠轉入我市的機動車必須通過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後,方予以辦理機動車轉入手續;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落實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以及對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要求,確保註冊登記的機動車符合現階段排放標準的規定;落實機動車報廢抄告制度,車管所按月對達到報廢年限和臨近報廢年限的機動車信息進行統計、公示,並及時抄告各轄區交管大隊,進一步加大路檢路查力度,利用短信平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對即將達到報廢年限或已經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提前告知車屬公司或個人,對告知後仍未按規定時限主動進行報廢的,一律予以強制報廢;組織警力,對我市範圍內部分公司、單位及公共交通、出租等在用機動車情況進行集中摸排,對達到國家規定報廢年限,註冊在公司、單位或公共交通公司、出租客運公司名下的機動車信息進行統計、分類,及時告知相關單位,要求立即進行報廢,對即將達到報廢年限的,一律予以提前告知,明確報廢時間,對不按要求及時進行報廢或在規定時限內未進行報廢的公司、單位等部門一律抄告其業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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