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聚焦“一證式”管理 推進排汙許可證全覆蓋

中國網財經6月28日訊 今天上午10點,生態環境部召開2019年6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劉志全司長向大家介紹環境影響評價“放管服”有關工作。

具體情況如下:

劉志全:感謝主持人。新聞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我代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對大家長期以來對環評與排汙許可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大家注意到,自去年生態環境部機構改革以後,環評司的名字發生了變化,從環境影響評價司變為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名稱的變化反映了職責的整合和管理思路的調整。就是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改革精神和部黨組部署,從過去以項目准入為主的管理向既抓宏觀又抓微觀的全流程管理轉變,逐步構建起“三線一單”為空間管控基礎、項目環評為環境准入把關、排汙許可為企業運行守法依據的管理新框架,深化整個環評與排汙許可體制機制建設。

今天,我就重點從“三線一單”編制實施、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推動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排汙許可制度這三個方面,介紹有關工作進展和成效。

第一,推進“三線一單”編制實施,積極參與綜合決策。編制實施“三線一單”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舉措,是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的重點任務,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全力推進,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基本建立“三線一單”管理和技術體系。在管理層面,發佈實施了《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評價“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確立了先試點、後推進、邊實踐、邊應用工作思路,明確了國家指導、省為主體、地市參與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國家對地方對口指導機制和技術專家責任制,各省市成立了省級政府領導為組長、各部門分工協作的協調小組機制,保障了各項工作積極有序推進。在技術層面,發佈《“三線一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以及准入清單編制、技術審核、對口指導、製圖規範等10餘項技術文件,技術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在法治層面,地方也在同步強化“三線一單”管控效力,天津市、貴州省通過制修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首次明確了“三線一單”法律地位,四川等省也在積極推進“三線一單”入法。

二是完成省級試點,近期將發佈長江經濟帶11省(市)及青海省“三線一單”成果。各省市均已完成成果彙總,近期將完成審核完善工作,今年下半年將陸續發佈。6月26日,貴州省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審議通過了貴州省生態環境空間管控“三線一單”。初步成果顯示,12省市在“三線”分析基礎上,綜合疊加生態、水、大氣和土壤等要素管控分區和行政區域、工業園區、城鎮規劃邊界等,統籌劃定了優先、重點和一般三類環境管控單元,共劃分綜合管控單元1萬多個,重點地區空間管控精度達到鄉鎮及園區級別。針對管控單元,各省市總體採用結構化的清單模式,從省域、區域、市域不同層級,對環境管控單元提出了具體生態環境准入要求。各省市在“三線一單”編制中同步探索落實途徑,不少階段性成果已經在地方綜合決策、區域規劃、項目准入等方面得到積極應用。其他19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三線一單”編制已經啟動,預計2019年可基本完成初步成果,2020年發佈實施。

第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深化“放管服”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勇於簡政放權、切實強化監管、持續優化服務,改革力度和效果較為顯著。

一是簡政放權,再減少一個審批事項,再下放9類項目審批權限。通過修訂《環評法》取消了環評機構資質許可,至此環評領域原來5項行政審批中,只保留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1項。再次修訂由我部審批環評的建設項目名錄,進一步下放運輸機場等9類項目審批權限。今年第一季度全國審批項目環評4.6萬個,備案18.9萬個,超過80%以上無需審批。截至今年6月27日,全國審批環評報告書(表)9.7萬個,備案環評登記表50.1萬個。

二是放管結合,探索監管新思路、新手段。環評資質取消後,及時發佈公告對過渡期內相關要求作出暫行規定,正在制定新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管理辦法,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手段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互聯網+監管”工作,全國排汙許可證同一個平臺核發和監管,推進全國環評在同一平臺申報和審批的試點工作,提升智能化監管水平。

三是優化審批服務,提升獲得感、滿意度。建立並動態調度重大項目環評服務檯賬,與相關部委和地方建立協作機制,對基礎設施等項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我部審批時間已壓縮至法定時限的一半,今年第一季度地方報告書、表的平均審批時間已壓縮至22天和13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下一步,我部將按照6月25日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第三,聚焦“一證式”管理,推進排汙許可證全覆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部黨組部署,排汙許可製法律法規、管理和技術體系不斷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排汙許可法規制度體系。完成《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起草,已按程序報送審查。發佈《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兩個部令,規範排汙許可證申請、核發和監管;發佈38項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基本建立技術支撐體系。

二是組織開展固定汙染源清理整頓試點。堅決貫徹落實兩個兩步走原則,先試點再推開,先發證再整改,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8個省(市)開展24個已核發行業的清理整頓工作試點,通過“摸、排、分、清”四項重點任務進行全面清理,摸排發現“應發未發”的企業數量佔過去已發證企業數量的近三成,對這類尚未納入排汙許可管理的企業實施分類處置,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現“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範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

三是組織完成階段性核發任務。按時序進度要求完成24個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截至昨天共發證50894張,登記企業排汙信息2.6萬餘家。提前一年完成黑臭水體行動計劃提出的36個重點城市建成區汙水處理廠核發任務,助力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

四是開展排汙許可證後監管。今年我部發布《關於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強化監督工作中加強排汙許可執法監管的通知》,將排汙許可證執行情況納入相關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執法監管得到顯著強化。

(責任編輯:李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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