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投資 公用事業 證券日報 2017-04-16

證券代碼:603568 證券簡稱:偉明環保 公告編號:臨2017-021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2016年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68,721萬股為基數,以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股利13,744.20萬元(含稅)。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一、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主要內容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公司2016年度實現稅後淨利潤368,850,226.45元(母公司報表),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提取10%法定盈餘公積36,885,022.64元后,公司2016年度實現可供分配的利潤為331,965,203.81元。

在符合股利分配政策、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擬實施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以2016年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68,721萬股為基數,以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股利13,744.20萬元(含稅)。

二、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本利潤分配預案已經2017年4月14日召開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擬定的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公司現階段盈利水平、財務狀況、經營管理及中長期發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情況,與公司成長性相匹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利益。我們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監事會意見:本次制定的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情況,與公司成長性相匹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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