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將對鯰魚山水庫飲用水水源進行立法保護

環境保護 水汙染 社會 信陽網 2017-05-02

信陽網訊日前,記者從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獲悉,《信陽市鯰魚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已提交一審,這標誌著我市鯰魚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將有法可依。

鯰魚山水庫位於商城縣縣城西南5公里處,於1973年建成,設計庫容量為7.34億立方米,最大庫容9.16億立方米,水域面積56.5平方公里,控制流域面積924平方公里。該水庫不僅是商城縣的主要飲用水水源地,而且即將成為固始縣的飲用水水源地,承擔著固始、潢川、息縣等地的農田用水及主要工業用水重任。近年來,該水庫的水質汙染呈逐年加重趨勢,因此,制定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十分必要。

條例草案規定,鯰魚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擬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准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內的水質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Ⅱ類標準以上;二級保護區內的水質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Ⅲ類標準以上;准保護區的水質應當保證流入二級保護區的水質滿足二級保護區水質標準要求。

條例草案明確了市、商城縣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的職責,詳細規定了保護區內禁止性行為。商城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飲用水水源水質進行監測,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水源保護區進行巡查,發現影響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並依法處理。條例草案對破壞飲用水水源的行為明確了處罰標準,違法行為有可能受到最高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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