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加強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環境保護 瀾滄江 新能源 十三五 保山新聞網 2017-06-08

本網訊 隆陽區不斷加強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折不扣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一是嚴格執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中小水電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對已批覆流域水電開發規劃但未開展其他前期工作的1個水電站項目,停止開發,對已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3個水電站項目,重新進行清理,確需繼續開發的,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後方能核准,全區“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核准新水電站項目;二是已核准2年以上未建設的3個水電站項目,原項目核准文件自動失效,一律停止開發,對已核准但建設緩慢的4個水電站項目,要求最遲2018年建成發電,若達不到建設時限目標要求,按照有關要求取消開發權,停止開發建設;三是對於已經批覆的電站增效擴容項目,要求項目建設業主對取水河道進行修復改造,修建生態益流壩,安裝生態流量下洩設施和監控設備,確保河道不斷流;四是加大查處力度。對違法違規開工建設的中小水電站,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楊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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