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大基因訴自媒體案一審宣判:自媒體刪文,公開賠禮道歉

2018年10月26日,一篇自媒體文章《華大基因被罰!14萬孕婦基因組已流到國外,細思極恐!》(以下稱《細思極恐》)把我國基因測序龍頭企業華大基因推到了風口浪尖上。隨後,雙方進行了多輪發聲表態,各執一詞。最後,華大基因起訴自媒體“記者金微”侵犯名譽權,雙方對簿公堂。

終於,歷時半年多的侵權風波暫告一段落了!

6月18日,針對華大基因起訴自媒體“記者金微”名譽權侵權一案,鹽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金微立即停止侵權,刪除文章,並公開賠禮道歉。

自媒體文章質疑華大基因將國人基因數據外流

2018年10月24日,國家科技部官網公開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引發熱議,將華大基因置入輿論漩渦中。

決定書顯示,華大基因旗下深圳華大基因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下稱“華大科技”)與華山醫院未經許可與英國牛津大學開展中國人類遺傳資源國際合作研究,華大科技未經許可將部分人類遺傳資源信息從網上傳遞出境。根據相關規定,國家科技部對華大科技做出相關行政處罰。

華大基因訴自媒體案一審宣判:自媒體刪文,公開賠禮道歉

10月26日,自媒體“記者金微”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個人微博發佈《細思極恐》一文,以科技部處罰為由頭,對14萬孕婦基因外流問題及被檢人的知情權等提出質疑。該文章再次將華大基因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當天下午,華大基因在官方微博上發表聲明稱,某自媒體將2015年的“科技部國科罰”與華大研究團隊在2018年10月發佈的一項“14萬中國人基因大數據”研究,張冠李戴,刻意關聯,製造恐慌。關於數據安全性問題,本次研究全部在境內完成,樣本及數據全部保留在深圳國家基因庫,不存在任何遺傳資源數據出境的情況,這也得到了世界著名學術期刊《Cell》的認同。

此事也引發深交所關注。當天晚上,深交所對華大基因發出問詢函,要求說明“14萬中國人基因大數據”項目是否與外方機構或個人存在合作,如是請詳細說明合作原因、合作模式、研究成果歸屬情況、項目的最新進展等。兩天後,華大基因發佈公告對深交所問詢函迴應。

華大基因起訴自媒體

2018年10月31日,華大基因官方微博表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已經立案,“請你直接向法官解釋吧!我們不想打口水戰,更不會私用輿論洩憤。法庭見!”

2019年3月14日,此案在鹽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華大基因訴自媒體案一審宣判:自媒體刪文,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後,對簿公堂的雙方分別發聲。華大基因方在官方微博上發佈聲明稱,“我們向法庭提交了‘14萬中國人基因數據沒有出境’的多項證據,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金微本人立刻刪除造謠文章,並公開道歉、賠償損失。在庭審現場,金微方並未提供任何茲以證明我方涉及基因數據外流的充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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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金微也在其微信公號上也聲明稱,“華大基因共提供了400多頁的證據,包括其編造的無可證明的所謂多國科學家的聲明等,我們即便僅僅根據華大基因的證據,也證明華大基因在知情權和基因外流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此外,聲明還稱,“鑑於華大基因在今天庭審中面對所有關鍵問題的閃爍其詞和躲避,鑑於其證據對華大基因自己的反殺,我的代理律師甚至明確告訴法庭,他們作為代理人已經足夠斷言,華大基因在所謂14萬中國孕婦基因數據沒有外流方面在公然說謊。”

金微被判刪文並道歉

6月18日,針對華大基因起訴自媒體“記者金微”名譽權侵權一案,鹽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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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細思極恐》一文的標題及部分文章內容及相關文章《華大基因,我不是謠言自媒體》部分內容有誤導公眾認為兩原告將基因檢測數據非法洩露到國外的情況,被告將其發佈在互聯網上,使得原告的社會評價一定程度上被降低,名譽一定程度上遭到侵害,應當認定被告發表的《細思極恐》及《華大基因,我不是謠言自媒體》文章構成了對兩原告名譽的侵權,被告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基於此法院作出判決稱,被告金微立即停止侵害,刪除《細思極恐》及《華大基因,我不是謠言自媒體》兩篇文章。同時,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省級報紙上向華大科技和華大基因兩原告賠禮道歉。此外,法院駁回了兩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華大基因訴自媒體案一審宣判:自媒體刪文,公開賠禮道歉

6月21日,在收到鹽田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後,華大基因在其官方微博聲明稱,“人民法院此次的判決,雖然從法律上還了華大清白,但個別自媒體’唯流量論’的’寫作套路’不改,使得社交媒體仍是謠言的發酵場,公眾被情緒裹挾的造謠文章所矇蔽,企業更是成了自媒體造謠的犧牲品。”

華大基因表示,“我們歡迎、尊重並感謝,媒體以及社會各界對華大的客觀的報道、建議甚至批評,但對於個別自媒體為了流量和噱頭,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的惡意造謠和誤導公眾的行為,我們絕不容忍,必將依法維權。”

當天下午,金微在其微博中也透露,已經接到法院的來電,案子已判決,判決書已寄出。因在外地,他還尚未接到判決書,不知具體情況。

【記者】向雨航

【整理】深圳大件事

【作者】 向雨航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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