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瑣事爭吵,女子被丈夫砍傷手後拿斧頭猛擊丈夫頭部致死亡,喪失法定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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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時衝動,賀某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一斧頭不但將自己擊進牢房,身陷囹圄,而且將自己的法定繼承權擊飛,現在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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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時衝動,賀某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一斧頭不但將自己擊進牢房,身陷囹圄,而且將自己的法定繼承權擊飛,現在悔之已晚。

因瑣事爭吵,女子被丈夫砍傷手後拿斧頭猛擊丈夫頭部致死亡,喪失法定繼承權

△圖片源自網絡

賀某妹與段某才於1989年元旦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二女。婚姻存續期間,二人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2018年3月6日中午,因段某才不肯吃下賀某妹因信迷信化得的茶葉和蘋果,二人再次發生爭吵,段某才拿起菜刀將賀某妹右手臂砍傷。當晚,雙方親屬先後到家對二人進行勸解。待親屬離開,段某才上床睡覺休息,賀某妹則對段某才砍傷自己餘怒未消,遂拿出一把斧頭,朝段某才腦部猛擊一下,致段某才當場昏迷,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賀某妹被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而在2018年2月段某才被害前,段某才大女兒段某甲曾為其購買了人身意外保險,段某才被害後,保險公司以被保險人挑釁、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屬於合同免責而通知拒賠。為維護合法權益,賀某才女兒段某甲、段某乙將保險公司訴至洪江市法院,要求被告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五十萬元。

洪江市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於近日作出判決,被告某保險公司支付原告段某甲、段某乙保險金五十萬元,賀某妹因故意殺人,喪失法定繼承權。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黃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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