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和比利時原本是一個國家,為什麼在1830年的時候分開了?

荷蘭和比利時曾經同屬一個國家,一個名叫尼德蘭聯合王國的國家。

1814年10月至1815年6月,除奧斯曼帝國以外的所有歐洲國家的代表雲集到維也納,參加了一場重塑歐洲秩序的會議。在俄、英、普、奧四國操縱下,此次會議的目標非常明確,那就是恢復法國大革命前的舊秩序,防止法國東山再起。為此法國被限制在1790年疆界內,且其北鄰比利時被劃入荷蘭。而荷蘭在兼併比利時之後,一個全新的尼德蘭聯合王國誕生了。

荷蘭和比利時原本是一個國家,為什麼在1830年的時候分開了?

尼德蘭是荷蘭語“低地”一詞的直譯,指的是萊茵河、馬斯河下游一帶地勢低窪的地區,大致相當於現今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東北部。尼德蘭在十六世紀的時候因為聯姻和繼承關係成為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地盤,而後西班牙的橫徵暴斂和高壓政策催生出了尼德蘭的革命意識。1581年,取得一系列軍事勝利的尼德蘭北方各省在海牙召開代表大會,宣佈成立完全獨立的聯省共和國。但是尼德蘭南方的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由於在經濟上仍過度依賴西班牙,所以在鬥爭中軟弱動搖,甚至叛變投敵,未能領導南方革命走向勝利。這樣,尼德蘭地區分裂成了北方的聯合共和國和南方的西屬尼德蘭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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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兩百多年後的1815年,處於南北分裂狀態的尼德蘭又被人為地糅合成了一個整體。但僅僅十多年後,尼德蘭再次分裂,南部的比利時在1830年發動武裝起義並自行宣佈獨立。比利時之所以要脫離荷蘭,總體來說是經過兩百多年的分裂,地處不同勢力範圍內的尼德蘭南北雙方已經在語言和生活習慣等方面產生了極大差異。而具體來說,則源於以下幾個因素。

首先是民族因素。尼德蘭王國強行在通行弗拉芒語和法語的比利時地區推廣荷蘭語,並將會說荷蘭語設為了入仕的門檻。這直接導致了在尼德蘭王國的各級政府官員和軍隊將領之中,荷蘭人和比利時人所佔的比例嚴重失衡。比如,59個財政部官員中只有5個比利時人,7個內閣部長中有2個比利時人,23名中將和43名炮兵軍官中比利時人也只有5個和1個,更嚴重的是軍事委員會中甚至沒有比利時人。其實在一個國家內使用統一的語言是沒有問題的,但前提是其要建立在各民族和平相處和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但在當時的尼德蘭王國內部,比利時人有三百餘萬,而荷蘭人只有兩百多萬,人數佔優卻處處受限,比利時人怎麼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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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經濟因素。比利時地區的工農業相對發達,而荷蘭則更加側重於國際貿易和漁業。所以荷蘭主張重商主義的自由貿易政策,而比利時則希望實施貿易保護政策來保障自身工農業的長續經營。所以經濟結構的差異導致了尼德蘭王國南北雙方矛盾的日益深化。除此之外,比利時還要承擔荷蘭的鉅額外債和龐大的財政赤字。但荷蘭的外債是荷蘭人在拿破崙戰爭期間為籌措軍費向英國借的。比利時合併到荷蘭,不僅沒撈到好處,反而要承擔合併前的債務,比利時人心中自然會憤恨不平。

荷蘭和比利時原本是一個國家,為什麼在1830年的時候分開了?

到了十九世紀二三十年代,尼德蘭王國南北雙方的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1830年8月25日,比利時人在布魯塞爾發動了反對荷蘭統治者的武裝起義,並組建了臨時政府。而尼德蘭國王威廉一世在軍事鎮壓失敗和未能等到普魯士等國的軍事援助後,只得承認比利時獨立,並將盧森堡大公國的西半部劃給了比利時。盧森堡大公國割讓的西半部屬於法語區,面積4730平方公里,人口17.5萬,分別佔到當時大公國領土面積的65%和總人口的一半。

荷蘭和比利時原本是一個國家,為什麼在1830年的時候分開了?

比利時獨立後實行君主立憲制,推選利奧波德一世為首任國王。利奧波德一世來自於德意志地區的科堡哥達公國,而科堡哥達公國的後裔們在十九世紀的時候統治著數個歐洲國家的王室,包括葡萄牙、保加利亞和英國,其中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就是利奧波德一世的外甥女。1839年,尼德蘭國王威廉一世正式承認比利時獨立,維也納會議確定的歐洲秩序開始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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