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 涉黑組織主犯獲刑20年!

黑社會 深圳 法律 河南 經濟 深圳網警 2019-05-30

近日,全省各地法院對一批涉黑涉惡案件公開宣判,插足採沙行業、破壞林業資源,組織未成年人賣淫......這些犯罪團伙都被判了!

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  涉黑組織主犯獲刑20年!

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

涉黑組織主犯獲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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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 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 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5月23日,廣東省樂昌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集林等20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對三名主犯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個月,合計判處罰金169.5萬元。

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  涉黑組織主犯獲刑20年!

法院審理查明,李集林等為確立其家族的強勢地位,達到稱霸一方、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李集林及其弟弟李集偉、兒子李英財等3人為首,李有財等12人蔘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長期盤踞在韶關仁化縣黃坑鎮及周邊一帶,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在當地橫行霸道、胡作非為,為群眾所深惡痛絕。

為獲取非法利益,該組織以“協調關係”、“維護沙場安保”、“合夥入股”為由,強行插足當地採沙行業、敲詐勒索沙場經營者,李集林曾向沙場經營者要求一次性付清“安保工資”30萬元。通過鬧事等方式“強勢”入股開設賭場,並採取暴力、脅迫或者聚眾造勢等手段大肆斂財。通過實施違法犯罪形成的威懾和影響,使李集偉得以連任村小組長,侵吞村集體資產,獲取林地控制權後濫伐林木非法獲利,濫伐林木總蓄積共計約6629立方米。為保障濫伐林木能順利進行,該組織向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多次行賄。罪行暴露後,挪用村集體資金賄買或指使他人作偽證妄圖逃避法律制裁。

另據查明,該組織實施的插足採沙等行業、破壞林業資源,敲詐勒索、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濫伐林木、強迫交易、妨害作證、偽證、行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和經濟、生活秩序。

樂昌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鄧隆、張福權、曾優發、李國有、李有財、伍孝福、劉益群、伍先良、駱金有、饒華端、盧平、邱立強無視國家法律,結成穩定、人數眾多的犯罪組織,在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的組織、領導下,其餘人積極參與,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將所獲取的部分經濟利益用於維繫該犯罪組織的運轉,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按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處罰。鄧隆等12人蔘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均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按所參與的犯罪予以處罰。李帝良等其餘5人應按照所參加的濫伐林木、妨害作證、偽證等犯罪予以處罰。據此,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當日,部分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65人旁聽了宣判。

組織未成年人賣淫

主犯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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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宗涉黑涉惡案件,對26名惡勢力犯罪分子以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容留、介紹賣淫罪等3個罪名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判處罰金共計105萬元;主犯張某化因犯組織賣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  涉黑組織主犯獲刑20年!

深圳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化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5年開始在河南地區和深圳福田區兩地組建惡勢力賣淫犯罪集團,早期發展了多名河南籍青年作為組織成員,以請吃、玩樂等方式在河南地區引誘、糾集多名當地青年男子加入該組織,唆使加入者去招募、誘騙河南當地未成年女子加入組織到深圳賣淫。

至案發前,陸續有數十人加入該犯罪組織,經被告人張某化等人教唆,採用微信、QQ等網絡工具有預謀地結識大量河南籍未成年女子,通過聊天、請吃等方式發展為戀人後,以旅遊為名將女子騙離河南來到深圳遊玩數日,再以沒錢返回河南或需要償還旅遊借債而賣淫賺錢快為由,反覆遊說未成年女子直至其同意賣淫。截至2017年9月26日,至少有30餘名河南籍女子被帶進犯罪集團賣淫,其中24名為未成年人。

被告人張某化還以金錢、請吃、送禮等方式拉攏當地保安隊員被告人張某明和原安防員被告人王某新等人,多次為其提供公安機關的清查行動信息,使犯罪集團多次成功逃避查處。張某明和被告人張某化是老鄉關係,從最初的一起吃吃飯、打打牌、過節收幾盒月餅,到後來按月收受張某化的“電話費”,借錢用於家人治病,保安隊員張某明慢慢淪為了張某化的“馬仔”和“眼線”。

深圳中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化賣淫犯罪集團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合法權益,嚴重損害了未成年女性的身心健康,敗壞了社會風氣,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對被告人張某化以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王某園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0萬元。該團伙其他24名被告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

來源:廣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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